李逍的建议是充实道这一级,而不再只是个虚设。

要充实道,首先就得设立常备的道级衙门和派驻常设官员。李逍的建议是在道设立三大衙门,即监司和、藩司、帅司,监司的长官即观察转运使,主要负责一道的财赋和监察,因此长官的官职为观察、转运使,这本来是两个已有的临时官职,一般是非常设,临时差遣。

观察使主要是考核监察官员,而转运使则为负责财税征收和转运,二职合二为一,那么就掌握了一道的财赋和监察大权。

藩司的长官则是承宣布政使,专管一道的行政、田土、户籍,沟通督抚各州县。

帅司的长官则是经略安抚使,经略安抚使掌军府、军屯、兵籍、武备等事务。

三司衙门各司其职,分掌监察财赋、民政、军事,各衙门下又各有继分的分司衙门,比如观察转运使衙门下,还分有专门的漕司衙门,负责财赋转运,有专门的仓司衙门,负责钱粮存储,有专门的察司衙门,负责考核监督官员,有专门的刑司衙门,专门负责刑狱诉讼等。

这些衙门,就相当于是过去州里的六曹,只不过加以细分,然后按职能分属三司衙门。

李逍对道级衙门的设立有一套详细的说明,李治和武氏都是详细看过的。

“陛下,臣妾以为已经考虑的很周到了。”

“是吗?”李治沉吟着道,“但朕以为,三司衙门其实精简为两司就够了,监司和藩司可以合二为一啊。”

“陛下,如此不妥。”武氏劝说道。

道不同于州,天下有近四百州,但道却只有十七道,尤其是精华之地仅十道,大唐近八成的人口钱粮都集中在这十道之中。这就意味着道一级的权力会很大。

以前朝廷设十道,而不实设道一级衙门和常设官就是考虑到这一点的。

其实在道以前,隋时就已经有行台这一个州以上的机构,唐初也有行台,甚至还有大行台。

一个行台管辖数州十余州,一个大行台甚至管辖几十州,李世民就曾任过陕东道大行台尚书令之职,几乎把半个中原都给管了,权力极大。

后来一统天下不久后,朝廷就把大行台、行台给废了。李世民划分十道,但也没再设过道一级的常设衙门和官员。

“监司负责考核官员以及财赋转运,而藩司只负责行政、户籍等,臣妾觉得这个分工不错,既避免权柄过大,还能互相平衡。”

一个管官一个管民,管民的不能管钱,管官的却又不能管民,权力分割之后,二司都不会权柄过大,尾大不掉。

至于说帅司,经略安抚使常设,武则和李治倒都没有怎么在意。

毕竟李逍已经早防范了武人专权的可能。

帅司衙门的权柄其实并不大,因为帅司虽说是管一道的军事,但事实上帅司管不了多少事。

大唐的府兵分驻天下,是由十二卫来管的,但本身十二卫的高级军官也管不到下面军府,各军府在非战时都是相对独立的,由各军府的折冲都尉们管理。

而他们也只有统兵权而已,并没有调兵权,调兵权是握在兵部手里的,跟十二卫并不相搭。

就算是十二卫的大将军,平时也都没法调动本卫的府兵。而各军府的折冲都尉们虽然平时管着本府的府兵,但没有兵部的兵符,没有本卫的军令,也是无法调动一兵一卒的。

真要打仗,兵符合一,而且多是抽调各府府兵集合,然后由皇帝选派将领统兵出征,在这套制度下,统兵、调兵、选将的权是分开来的,兵和将又是分开来的,兵和粮草、武备更是分开的。

再加上府兵平时耕地,战时出兵的特征,更导致了唐朝的军官很少能把军队私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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