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第一先锋常十万,单手挥起七八十斤斩马大横刀,左劈右砍,所到之处,无人能当,冲击速度丝毫未受到影响。

江逸催促着马夫,赶着老马,终于晃悠悠地爬上了离战场百米远的矮坡。本来马车速度就不快,又经过他的改装,体积重量更是加大了不少,妄图跟上常遇春的战马绝无可能,不被丢掉算是万幸了。

马车停在矮坡上,前面正在打仗,肯定是不去的。江逸撩开车帘,戴着鸭舌帽的头伸了出去,不要说,这片矮坡的地势绝佳,整个战场一览无余。几百人混战在一起,江逸还从未见过,现场观摩要比后世电影中看到的要心惊的多。真的是刀刀见血,箭箭入肉,缺胳膊少腿的死伤残兵越来越多,绿油油的青草地染成了深沉的血红色。相战的双方几乎没有穿盔甲的,倘若一刀中了腹部,内脏肠子漏出了体外的场景,委实恶心不已。

战场中清晰入眼的便是两座肉山,一个是常遇春,人已不在马上,与一清瘦的中年男子持刀对峙,周边两丈之内没有生员,清瘦男子耷拉着一只手臂,摇摇欲坠,勉强站立着身子,能与常遇春独战,想必也是不简单。另一人满身的鲜血,手持长长的一柄武器,江逸不认识,样貌体格与常遇春极其相似,宛如零点八倍的常遇春,从他的表情看得出,杀得兴起。

双方着装相似,江逸分辨不清敌我,可是他看见战场有二三十处的阵型很是相似,三人一组,两人在前,一人在后,前面两人似在保护后面一人,而后面那人却是豪情万丈的不管不顾独自冲入敌阵,前面两人又急忙跟上,稍不注意,身中一刀,捂住伤口,强忍着疼痛,继续跟在那人身边。江逸不明白这是哪门子阵法,倒像是护主子的行为。

常遇春父子场中浴血,江逸的心也是急迫的,但是他并未经历过此等杀伐之事,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叮,一道灵光闪现,江逸思绪一动,从系统中购买了一把手枪,本身对枪械并不熟悉,仅仅前世玩过反恐精英,便在系统中买了这一把知名度颇高的手枪——沙漠之鹰。

沙漠之鹰拿在手里,比想象中的沉重许多,也要大了许多。管不了那么多了,扯掉车帘,学着电影中警察的持枪方式,右手握枪,左手托枪。闭着一只眼,沿着瞄准器望向战场搜寻合适的敌人。左找找,右找找,环顾一圈,始终未找到一个可以下手的。同时,他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从来没有碰过手枪的他,CS也只是个列兵,能不能打中人是个巨大的问题,万一打偏了,打错了人麻烦可就大了。

焦虑之中,记起了电影中对付暴动的处理方式,双手扬起,举枪冲天,“嘭”的一声,枪声响彻四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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