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娜烤好的野兔才满意地闻一下就让至尊宝给抢了去,二话不说就咬了一口,这口下去就可以瞅见了骨头。

“你!”露娜抢了回来,她辛苦打回来的,凭什么他给抢了去。

至尊宝满嘴油光嚼着兔肉,厚颜无耻的满脸笑容,月光照得他的嘴更加油光闪闪,像刚炒完菜的油锅,道:“诶诶师父你别吃那么快,给我留点儿!”

露娜闻言一紧张赶紧咬了一口,过于紧张,又再多咬了几口,就怕他抢。

两人抢来抢去,不出半会儿,兔子连皮带骨都没了,还意犹未尽,回味无穷,这丛林里吸灵气长大的纯天然野兔就是不一样,细皮嫩肉,爽脆滑口,味道可好了。

至尊宝吮吸着手指头,仿佛连手指的一点味道都要完全吞掉殆尽,让那该死的铁链困了几百年,难得来了顿荤的,当然得意心飞扬。

露娜看着他,虽然她又困又累,但是生怕他乱跑,所以不敢掉以轻心,要时刻警醒着自己。

“你盯着我看干嘛?我承认自己是比较帅,可你这么看着我,我会脸红的!”

至尊宝看回了她那双月光下闪亮的杏仁眼。

“我是怕你跑了!”露娜赶忙错开了视线看向夜空,防止他自信到迷失自我。

满空繁星如河,闪烁无限光芒,一点都不像是黑冥盘古国这种魔鬼地方所有的夜空,这里恐怕已经是这个地狱国家的唯一隔世天地了吧。

露娜看的出神了,那时和铠一起看的夜空,也是这般安静迷人,不知他现在怎么样了,是否一切安好,是不是已经如愿变强了,他会不会还记得自己这个朋友。

她自小腿处的靴子取出了一张发黄的纸条,那上面赫然写着几行笔风极美的字:今夕何夕兮,挈聿日书,今夕何日兮,得与佳人同檐。

这是在石子林竹屋时,她在修补屋漏,铠在阳光下挥笔书写的诗,他说送给她,还教她识字。

如今她终于会了那几句简单的诗的全部字,但是其中意思还不甚明白,但看到那是他的字体,仿佛墨迹未干,他人还在身边一样,甚是亲切,心里一种喜感油然而生。

至尊宝见她嘴角上扬,在如水月光下傻笑着,凑过头皱着眉头看向她手中的纸条,一把抢了过来。

“今夕何夕……什么……什么日书,今夕何日什么,得与佳人同……什么?”

他虽已成精成人,有着与人类无二致的生活,有着人类的习惯,但唯独不爱读书写字,一见到密密麻麻的书本就头疼头大,压根看不下去,远远比他在这丛林里跟野兽打交道无聊多了。

所以他只会认一些简单的字,难一点的字都不认识了,更别说那些诗句的含义。

露娜只觉脸一热,马上抢了回来,抱怨他乱碰自己的东西。

“今夕何夕兮?没听过不懂,什么玩意儿?”至尊宝两眉一高一低,一脸茫然,随后又像大梦初醒一样,“哦……莫不是,师父你……的心上人给你写的情诗?”

露娜听了身体一颤,自己也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心上人?情诗?

是这泼猴胡说八道吧!她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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