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光大教堂原本是一座泰坦的圣殿,建在北境的地脉交汇之处,用泰坦的话说叫“节点”。后来被骑士团占据,骑士团也看中了地脉里充盈的能量,原地新建了一座教堂,并定为圣地。之后罗兰企图抽取北地的能量,也从此地入手。按照泰坦的意思,是想重建他们的神殿,把地脉恢复原状。这自然是一个极好的结果,我举双手赞成。

“可是,建造神殿并非一朝一夕之功,我也帮不上多大忙呀,要我搬石头吗?”

泰坦停顿了一会,似乎在计算措辞:“石头,朝生暮死的种族以坚石为重,泰坦一族拥有永恒的生命,却崇尚速朽之物。”

“这是一座速朽的神殿,由流沙、雨水和爱情铸造,旋即建成,旋即毁灭。”弗兰西斯低头哼唱起歌儿。

韦恩问:“这也是奥斯卡王尔德的诗句?”

弗兰西斯简单地回答不是。

泰坦重新开口:北境的圣殿原本是以雨水建成,然而此时坚冰封冻,不再是可行的选项。所以冒昧地请求,如果光之子可以献上一份速朽的礼物——”

爱情,我扭头看了一眼韦恩。

韦恩说:“可是我不想给。”

这该怎么跟他解释呢,泰坦索要爱情,并不是真的能够拿走,爱是可以分享的。

没有等我解释,韦恩打断说:“我明白你的意思,可是爱也是自私的。我不愿把我的最美好的东西拿去作什么速朽之物,怪不吉利的。”

速朽与永恒,并不依赖于他人的看法而存在。再说泰坦原本没有错,且不说承载爱情的生命本身就是速朽的,就说这份北地的爱情,一旦回到南方,结局怎样也是两说,毕竟骑士和死人,各有各的理由和方向。而此时的我并没有再说什么,竟是词穷。

弗兰西斯长长地叹了口气,说:“我来吧。”从背囊里取出了他的小小的七弦琴,慢慢调了调弦。

他唱的是《夜莺与玫瑰》,王尔德的歌儿。

年轻的情人爱上了贵族家的千金,情人哀叹:若能有一朵鲜红的玫瑰,他定能知我心意!玫瑰树很想帮忙,然而并非时节,枝头的花儿尽是雪白。夜莺儿暗暗地爱着年轻的情人,见不得他日渐消瘦、辗转难眠。夜莺用心脏抵着玫瑰的尖刺,唱了一整夜,终于用生命染红了一朵玫瑰。贵族家的千金得了红玫瑰,却并不领情。无功而返的情人把玫瑰丢到一旁,说:爱情果然是个浅薄的东西!

琴声婉转,低声吟唱的仿佛不是歌儿,而是夜莺的鲜血。在地脉的共鸣之下,雕饰音符的旋律化作了泥砖,垒成了高台,爬满了藤蔓,又盛开了血红的花儿。流沙升起,雨水落下,不觉一曲终了,速朽之物又重归于虚无。

琴弦不小心划破了弗兰西斯的手指,几滴黑血落在泥泞的地上。他竟然动了真情。

速朽的神殿已经建成,泰坦缓缓地鞠了个躬,身形便消失不见。只剩下地脉节点处古老的圆形祭坛,圣光大教堂倾圮的石墙与石柱散落一旁,雕像与铭文依稀已不可辨,石缝中却蔓生着青草杂木,又开出早春的花儿来。

我俯身询问大地,在速朽神殿的加持之下,地脉已恢复正常。看来北地会很快恢复,这是一个好消息,终于有了一个好消息。

本章已完 m.3q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