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你和ta的关系是? A:邻居/她爸爸。 宋籽刚满五岁时,隔壁搬来一户唐姓人家。 和邻居打交道这件事不在她的能力范围之内,于是她所能做的极限,就是歪着脑袋捂住嘴巴,极力不打哈欠,行端坐正,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宋父宋母交流八卦,谈论着新邻居的故事。 ——虽然她听不懂。 那么和唐家那位小男孩结下梁子是什么时候的事呢? 宋籽后来一想,大概是在一年级。她暑假时被工作繁忙的父母送往外婆家,两个月无所事事,就把那点“小红和小王分糖果”的作业完成,结果刚被宋父接回家,在晚饭桌上就面临了一重灾难。 “唐家的小深哦,前两天跟他一起吃饭,背诗背得好流利,”宋父宋建华感慨道,“听说他三岁就能自己作诗了,小小年纪才华横溢,真是了不得。” 宋建华是一名文学社的编辑,风流倜傥,年轻时候也是极为风雅的才子。奈何女儿和老婆一脉相承,好似都把基因里那点文艺当糟粕丢了。得不到的永远在躁动,他的遗憾由来已久,虽然从未想过要什么红袖添香——他也没这条件,但女儿来个“腹有诗书气自华”,也不错啊。 唐家小深激发了他的灵感,宋建华满腹激情,对着宋籽笑眯眯道:“阿籽啊,我听小深说,现在一年级都要背《唐诗三百首》,爸爸看你这次去外婆家太辛苦了,特意给你买了一本《唐诗宋词全解》当礼物。” 他说着,变戏法一般从身后掏出了一本“板砖”,面含期待地看向宋籽:“阿籽,以后每天一篇吧,爸爸当你的小老师,每天抽查并帮你讲解!当然,你要是想多背几篇,爸爸肯定不会反对的……” 宋籽:“……” 宋籽百思不得其解。那位“唐僧”三岁作诗,作的大概就是什么“鹅鹅鹅”,自娱自乐一下可以理解,干什么要出来害人呢? 宋籽三年级的时候,她的耿耿于怀终于淡了,然后就迎来了第二重灾难。依旧还是暑假归来,一路上热浪翻滚把她的脸灼得发烫,宋籽洗了把脸,头发湿答答地披在肩膀上,刘海乱成了不一样的烟火,加上被晒成小麦色的脸颊,就像一个新入城的杀马特少女。 宋母王妍个性明快爽朗,最讨厌的事就是读书,最不耐烦的事就是背书,最烦的就是看书,所有的附庸风雅在她眼里跟智障一样,这辈子最不可思议的事就是找了个读书人做老公。名不对人,她向来也是不拘小节风风火火的人,这个“妍”字在她身上任何一点地方都寻不到痕迹。 当初起宋籽的名字,就是因为王妍在坐月子时,吃了瓣瓜,一不小心吞了一颗籽,于是奇思妙想立马来了,大笔一挥说道“这孩子跟瓜籽有缘,就叫宋籽吧”,宋建华无条件赞同附议。 但在今晚,王妍看了眼女儿的非主流造型,状似无意地开口了:“阿籽啊,我前两天和唐家人一起吃饭……” 听到这个开头,宋籽懈怠了两年的神经没来得及绷紧,只是眨了眨眼,看着王妍。 “唐家的小深深,长得唇红齿白,在礼仪这方面也让人无话可说,”王妍继续说道,“我看他就像哪家的小公子,真是风度翩翩的,又可爱又乖巧。” 说完,这位一直含蓄地表达着某种意思的王女士终于爆发了自己的本性,一拍桌子:“所以!咱们宋家的姑娘可不能比外头的小子差,阿籽,妈已经给你报了一个小淑女班,这周就去上课,争取也当一个小公主!” 宋籽:“……” 从那天以后,宋籽面无表情混迹在一堆小姑娘里,听着她们娇滴滴地交流着班上某位帅哥,看着她们翘起兰花指喝茶,笑的时候还要对着镜子数自己露出几颗牙齿。当她僵硬地扳开手指翘出一个孔雀,跟着袅袅婷婷的老师学习怎样把脖子伸成一只丹顶鹤,还要竞争期末那个“淑女公主”的称号的时候,心中唯一所想的就是—— 迟早有一天,她也要把唐深拉到这地方,好好感受一下如何做个小公主。 宋籽升上五年级,终于见到了唐深的真人。 过往几年,两家人就隔了一层墙,然而唐深在宋父宋母面前俨然成为了“别人家的孩子”,两家的父母更是亲似一家,唐深和宋籽两个人却从来没有见过面。 宋籽打小就在外婆家待得多,周末回家,也不习惯宅在家里,总是爱出门走走逛逛。而那位唐深,大概就是养在深闺的贵公子了,从来没见他出过门,名字倒是在整个小区都为人知晓。 那天是宋籽小淑女班的结业课,她无事一身轻,终于摆脱了长达两年的折磨,匆匆赶回家,就在小区门口撞上了周顺。 “阿籽,乐乐出事了!”周顺一脸惊慌失措,看见宋籽就跟看见救星一样围了上来。 宋籽家住在湖畔名苑,小区环境优美,家境殷实的人家才住得起,大富大贵的又嫌这里不够高档,因此户主都是小康家庭,邻里之间关系极好,没有鸡毛蒜皮的纠纷,都是可以相互打个招呼的关系,遇到麻烦也可以随意喊人帮忙。连带着,整座小区的孩子们关系都不错。 宋籽称不上热乎的性子,还是有朋友的。小区内玩得最好的就两个,一个叫周顺,小名二顺,用句流行话来说,典型的“地主家的傻儿子”;一个叫沈常乐,小名乐乐,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孩子,最主要是不闹腾也不娇纵,小区里称得上人见人爱。 “怎么了?”宋籽一边走一边皱眉。 周顺连忙解释前因后果——大致是小区里的孩子玩家家酒,孩子王陈之行想要沈常乐做她新娘,沈常乐不愿意,于是就闹了起来,场面陷入僵持,气氛十分胶着。 宋籽顿了顿。 陈之行她倒是知道。 宋籽问:“你就把乐乐一个人丢在那里?” 虽然说没有什么危险……好吧,虽然说陈之行可能会有些危险,但是周顺这样一个人溜了,哪怕是来搬救兵,谁知道她自己什么时候回来,万一那个小淑女班拖堂怎么办?周顺这也太轴了吧? “没有啊,”周顺老老实实地摇头,“老大在那里帮乐乐,他叫我在这位等你的。” 老大? 宋籽搜遍整个记忆,也寻不出这个人的半点信息。但她还没来得及多想,就听到一个陌生声音。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诗经》里的这个篇目,就描述了想要追求到心爱的姑娘,必须要历经千辛万苦,甚至逆流而上,才能得偿所愿。” “而且古时候‘三顾茅庐’的故事也是这样,想要做成一件事,就必须要持之以恒,诚意到了,自然可以心想事成,再来你知道那句‘吾日三省吾身’吗?所谓的‘三’,在古代其实是多次的意思,所以做一件事,其实不止要做三次,还要……” 这一方天地间寂然无声,沈常乐站在一边,陈之行和他小弟又站在另一边,两拨人都看着说话的人,没有人开口打断他。 说话的男生侧面对着宋籽,但这半边脸逆着光,看不清晰。他的声音因为还没进入变声期,难得的有几分清朗而持重,虽然只是少年的音色,却没有软糯感,让人不由自主信服他说的话。 虽然他已经开始瞎说了。 宋籽被绕得晕,心想这什么文绉绉的,刚想问身边的周顺这是谁,一偏头就看见周顺一脸崇拜,眼见着就要上去三拜九叩求签名了。 宋籽:“……” 这份奇异的和谐没保持多久,陈之行一眼看到赶来的宋籽,脸色陡然一变,接着带领着身后大部队转身就走,没留下一片云彩。 而沈常乐也眼睛一亮,叫着“籽儿”就乳燕投怀一般冲到宋籽面前,一把抱住了她。 侃侃而谈的男生终于停止了他的表演,转过身,把整张脸都暴露在了宋籽面前。虽说都是小学生,无所谓什么颜值,但在小淑女班的女孩子的耳濡目染之下,宋籽好歹还是知道了一些当下小姑娘的审美标准。 真心诚意地说,按这份标准来看,这位不知名少年可以打一个满分了。 “阿籽,这就是我和乐乐新认的老大,”周顺傻乎乎地介绍着,满脸与有荣焉的骄傲,“唐深。是‘唐宗宋祖’的‘唐’,‘桃花潭水深千尺’的‘深’。” 晴天霹雳。 还没等宋籽理清这是不是传说中的“分裂政策”,唐深就已经走了过来。他露出一个很友好的微笑,对着宋籽说:“你好,我叫唐深,我认识你。” 伸手不打笑脸人,宋籽纵使一万个不情愿,性格使然,还是强行扯出一个皮笑肉不笑,极力保持着礼貌的口吻:“你好,我叫宋籽,我也认识你。” 这个时候,沈常乐和周顺一脸激动,站在后边的样子就像是他们俩完成了什么伟大会师。 十分奇异的是,有了这一次的开端,之后的接触好像就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 宋籽和唐深偶遇的次数多了起来。 宋籽不记仇,小时候的别扭早就烟消云散。只是偶尔,她还会有一些关于小淑女班的执念,总想着有朝一日让唐深也去体验一下什么叫“水深火热”。 唐深这个人,在外面向来霁月清风,小小年纪就偶像包袱极重,到哪都披着一层“谪仙”皮,瞧着十分温文尔雅。偏偏他并不是喜欢万众瞩目,也绝对不是什么温柔的热心肠,成天里低调得不行,出风头和吃力的事情从来不干。他自小饱读诗书,对这些东西极感兴趣,因此引经据典从来不在话下,论起能说会道,宋籽觉得无人能及。 宋籽对他一张嘴皮打天下的本领十分的惊奇,曾经问过他:“你这么能说,以后碰上不听你说直接一拳擂过去的人,怎么办?” 唐深:“……” * 高中时,小区里同龄的孩子全都在一起,考上了在家门口的市立一中。报名时是宋建华送的两个人,所幸报名分了三天,人也并不算太多。虽然夏末依旧酷暑难当,但树荫葱郁,习习凉风和足够美丽的校园,可以熨平人心中最后一丝躁意。 分班时几个人倒是被打散了。唐深和周顺一个班,宋籽单独一个班,陈之行和沈常乐一个班。 沈常乐和周顺今天都没来,陈之行倒是在。唐深无意中看了一眼,便说道:“他好像很不愿意和你一个班。”他看见陈之行在寻找到宋籽的班级后,整个人嘴角翘起,好像放下了一个大担子。 “小时候一起上过跆拳道班,”宋籽回答道,“期末考试输给我了。” 她说得极其坦荡,抬起眼看向唐深时,唐深呼吸忽而一窒。 他小时候就知道宋籽长得好看。不过那种好看没办法用言语形容,等到长大后,他还是只能用一句笼统的“眉如描翠,眸若点漆”来形容。 宋籽五年级才见他第一面,他却在很早之前就见过宋籽了。就是宋建华和王妍来他家做客时,他无意中看见了宋建华手机屏幕上的那个小姑娘。唐深正处于审美启蒙的阶段,就因为宋籽,致使他从此对幼儿园以及小学的班花评选不抱期待。 不然他在家中向来懒懒散散不成样子,那一天,忽然就开始“站如松坐如钟”;不然他最讨厌麻烦,也并不喜欢刻意博得褒扬,那一天,却不着痕迹地背诵起了什么古诗;不然他也对拉帮结派不感兴趣,后来却鬼使神差成为了什么“老大”。 不过是想留下一个足够好的印象。 小时候,想的也不太多,顶多是那颗人皆有之的爱美之心作祟,又或者是提前到来的中二少年期诱得他像雄孔雀开屏一样自我展示一番,总而言之都是长大后想想都觉得有些丢人的举动。 但到了现在,有些东西好像也控制不太住。习惯成自然,与宋籽独特的无数个21天,把青春期分泌旺盛的多巴胺全染上了她的影子,掉不下去了。 他就是喜欢逗她笑,也就只在这位小邻居面前,不正经的话说个没完。 宋建华给两个孩子去办餐卡,唐深看着宋籽,一偏头就注意到几个男生兴奋的指指点点。他顿了顿,片刻后缓声开口:“宋籽。” “嗯?”宋籽还在琢磨那个“彭昶”的“昶”怎么读,被叫到后总算回过头分了一丝注意力给唐深。 “你上了高中后,要好好学习。”唐深说道,“被人欺负了,不要怕事,来找我;被人塞了什么巧克力或者奇怪的信,给我,我帮你交给老师;要是被别人要联系方式,你就直接把我的告诉他。” 宋籽有些迟钝,但不代表她傻。 她皱着眉问:“为什么?” 唐深静了片刻,心头难得的有些慌乱,忽然觉得他说得太早了,于是开始转移话题:“我那天听到乐乐喊你籽儿。” ——这不是早就有的事吗? 宋籽觉得这个称呼太过肉麻,和沈常乐明令禁止,在外面不能这么叫她。但唐深在的时候也不算“外面”,他应当小时候就知道,现在忽然提起这件事是做什么? “籽儿。”唐深叫道。 宋籽感到胃部一阵胃酸翻涌:“我要吐了。” 唐深从善如流,见好就收:“我也觉得这个叫法不太好,所以换一个吧。” 唐深:“儿籽。” 唐深:“俗话说,唐宋八千年前本就是一家,唐在宋前,我在你前,你如果不喜欢,做闺女也是可以的,怎么样?爸爸当然要管闺女的事情了。” 宋籽:“……” 如果这个时候不是宋建华回来了,大概一场血案在所难免。 唐深想要她叫他爸爸,宋籽想把他揍到喊爸爸。 所谓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宋籽觉得,这大概就叫造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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