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蓁蓁再次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熟悉的纯白欧式软床上,心里不由松了口气。  转头看向枕边。冉鸿飞睡得很熟,粗而黑的眉毛微蹙,脸颊瘦削,下巴方正,有一道可爱的美人弧。  他的长相有些矛盾,五官轮廓分明,刀削斧刻如同希腊雕像。而周身散发出来的那种儒雅,皮肤白皙,谈吐斯文,又像个古代书生。  她从床上爬起来,趿着拖鞋进了盥洗室。浑身酸痛,像散了架似的,软懒无力,很想继续赖在床上。但冉鸿飞喜欢吃她亲手做的早餐,这让自小养尊处优,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颇有成就感。  八点半,冉鸿飞准时走进餐厅,一室阳光灿烂,白纱落地窗帘在晨风中荡起涟漪。餐桌上,两只嫩黄诱人的溏心荷包蛋,一杯温热牛奶,几片抹了厚厚果酱的面包,外加一盘水果沙拉。  推开厨房的门,叶蓁蓁正在收拾料理台,系着蕾丝花边围裙,一副贤良淑德模样。冉鸿飞不禁心生爱怜,走上去,揽住她不盈一握的纤腰,低声说:“阿蓁,你这样子真贤惠。”  她拭干手上的水,回过身。梦里瘦削的白衣少年,已经长大了,清爽的短发,沉稳的眼神,西装革履,领带系得一丝不苟,腕上的江诗丹顿在晨光中熠熠生辉。好一个青年才俊!  “吃过早饭了?”她问。  “还没,等你一起。”他牵了她的手回餐厅,替她拉开椅子。  叶蓁蓁感到十分窝心,享受着他细致入微的照顾。  虽然在外人眼里,他出身贫寒,没有足够傲人的家世。但是,她仍觉得,他是世界上最好的丈夫,能干聪明,善良稳重,对她温柔体贴。  送冉鸿飞出门时,他说:“我今天要飞广州,有份重要的合约要签。”  叶蓁蓁替他整理领带,问:“要去几天?”  “大概十来天吧。”冉鸿飞俯下头,在她额际落下一个吻,“你如果觉得无聊,可以叫林歆过来陪你。”  “没事。”她笑了笑,嗔道,“反正你平时在家,也是早出晚归的,我早就习惯了。”  “听你的口气,像个深闺怨妇。”冉鸿飞捏了捏她的下巴,“别忘了,我可是为你们叶家在打拼。我要让整个恒泰的人都知道,我现在的一切,都是靠自己努力和奋斗得来的,并不是因为驸马爷的身份。”  叶蓁蓁注视着他俊秀而略显沉郁的面容,在心底无声地叹了口气。作为妻子,冉鸿飞这两年所受的误解和委屈,心里那种郁郁不忿,她又怎会不知?    当初,她一意孤行要嫁给冉鸿飞,遭到了叶家上下的反对。连林歆也不看好,说“白富美”和乡下穷小子,无论生活习惯还是价值观,都天差地别,这样的婚姻难以长久。  大哥叶棣华还专程从美国飞过来,找她深谈了一次。他毫不避讳,直截了当地说,冉鸿飞对她好是另有所图,不过想借助这桩婚姻,攀附叶家的权势富贵,并非出自真心。  “他喜欢的是叶家的钱,而不是你!”  “大哥,你想多了。我十岁就认识冉鸿飞,他是个怎样的人,我再清楚不过。”叶蓁蓁有些生气,耐着性子说。  虽然他性格内向,沉默寡言,却并非是个野心勃勃、城府很深的人。或许因为早年遭遇了太多坎坷和打击,他四岁丧母,十五岁又失去了父亲,一直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  “这正是我所担心的。”叶棣华不无忧虑地望着她,“小妹,你是我们叶家三代唯一的女孩儿。我们从小把你保护得太好太周密,就像养在温室里的花朵,你根本就不知道世道险恶,人心叵测。”  “或许吧。”叶蓁蓁撩了撩自己的长发。叶家人都有一头海藻般浓密的秀发,叶棣华也不例外,即使他比她大十岁,头发仍然漆黑如墨,加之气宇轩昂,衣着精良,标准贵公子模样。  按照人生轨迹,她本来可以嫁个和他一样的富二代,家世相当,郎才女貌,珠联璧合。可惜,人总是向往遥远的地方,陌生的风景。  十岁的那个暑假,第一次在乌桥镇见到冉鸿飞,就注定了两人之间牵扯不清的缘份。    乌桥镇是叶蓁蓁母亲舒涓的老家,离S市千里之遥,在C市的郊县。舒涓是典型的南方美女,小家碧玉,生得像江南山水一般婉约秀丽。遇见叶文瀚时,只有二十岁,是恒泰集团公司的一个普通前台。  叶文瀚那时已经四十岁,刚和叶棣华的生母杜映薇离婚,对这个气质恬静,面容娟秀的女孩一见钟情。因为这桩门不当户不对,年龄又相差悬殊的□□,叶文瀚和母亲叶老太太闹得不可开交。直到一年后舒涓怀了叶蓁蓁,这才挺着大肚子,嫁进了在C市声名显赫的叶家。  叶蓁蓁是由外婆带大的,却从来没去过乌桥镇。直到十岁那年,舒涓带她和外婆回乌桥镇消夏。在外婆家老宅的那条小巷尽头,她遇见了十二岁的冉鸿飞。他蹲在高大的白玉兰树荫下,手捏一根细枝在泥地上做算术题。从树隙中漏出的夏日阳光,像一尾尾闪亮的金鱼,在他周围的空气中游动。  碧绿肥厚的枝叶间,白色的玉兰花,团团簇簇,在正午的太阳下耀人眼目。风吹过簌簌作响,偶尔有一两朵轻盈飘落,落在少年瘦弱稚嫩的肩头,柔美得像一个纯白的梦。   她忍不住坐在少年的身边,捡起地上的白玉兰花。那花儿散发着独有的清香,并不浓烈,却带点乡野,带点空灵,就像身边的这个男孩,带着深沉、拙朴的泥土气息,宛如一阕古老的田园牧歌。  外婆后来告诉叶蓁蓁,冉鸿飞幼年丧母,家境贫寒,因为想要读书被同伴嘲笑,被继母责骂,而这一切都没能阻止他对知识的渴求。  他说在镇上念完初中后,还要考进县里的高中,然后去外面的大城市上大学。  “我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是怎样的,凭我自己的努力!”十二岁的冉鸿飞对她说。    十五岁那年,冉鸿飞父亲死于肝癌,继母带着他同父异母的弟弟改嫁了,从此他成了孤儿。  在叶蓁蓁的央求下,叶文瀚不但从金钱上资助冉鸿飞,还将他送入C市最好的重点高中就读。  一个命运多舛的人,却从来没有抱怨过。他骨子里争强好胜,读书极其认真刻苦,几乎夜以继日、废寝忘食。读高中和大学的时候,他永远都是年级第一,永远拿的是一等奖学金。  在她那个富二代圈子里,一掷千金的浮夸纨绔,醉生梦死、浑浑噩噩混日子的多,几乎没有看到过一个如此踏实努力生活的人。  “这样的人,即便没有显赫的出身,只要他诚实、善良、有担当,就值得被真心对待。”叶蓁蓁对大哥说,“我想试试和他在一起。他若不离,我必不弃。”  就这样,她甫出校门,便义无反顾和冉鸿飞结了婚。让林歆没来由想起那首诗:“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  玩笑着说给叶蓁蓁听,叶蓁蓁亦笑:“不是杏花吹满头,是白玉兰花。”  她后来才知道,白玉兰的花语是:真挚、纯洁的爱,还有报恩。  不要报恩……    叶蓁蓁从回忆中晃过神,扯了他的西装袖子,娇笑道:“鸿飞,我就喜欢你不卑不亢爱我的样子。”  冉鸿飞一怔,瞥见她颈上暧昧的红印,想起昨晚那场淅淅沥沥的春雨,那柔媚婉转的嘤咛,那耳鬓厮磨的销魂。心中不由一暖,这是他的小娇妻,也是叶家的傲娇大小姐,时而温柔如水,时而骄宠任性,让人恨不能爱不得。  “我也是。”他在她唇上轻吻,温存甜蜜,“尤其爱昨晚的你。”  待他的身影消失在门背后,叶蓁蓁突然想起,昨晚她不是变作了一只古代的鹦鹉?  不不不,那是一个梦,一个荒唐至极的梦。  她揉乱了自己的头发,解下围裙,重新走回盥洗室。贴在镜子前,她不由自主地挤眉弄眼、龇牙咧嘴,镜子里的人,却依然明眸如水,皓齿朱唇,面比花娇。  拜托,你见过这么明媚娇艳的鹦鹉吗  岂料乐极生悲,她还没得瑟完,就感觉牙齿隐隐胀痛。开始,叶蓁蓁并未在意,许是昨天晚餐太过丰富,太过重口味,牙龈上火了。  到中饭时,连吞咽都困难,再仔细一看,右边的腮帮子竟然肿了起来。正翻箱倒柜地找消炎药,林歆的电话便到了,噼里啪啦连珠炮似的:“蓁蓁,下午有空吧?先陪我逛街血拼,然后去美容院做个SPA。就是你们叶氏旗下的那家国际连锁,你堂哥叶棣棠控股的……”  话未说完,就听见叶蓁蓁一声娇吟,有气无力:“不去美容院……帮我找个牙医……要最安全、最靠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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