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霍布金斯大学人脑科技研究院。

“该死!”

史密斯·波顿嘴里咒骂着一拳砸在了自己身前的桌子上,但这没有宣泄出他心中丝毫的怒火。

站起身来,怒火中烧的他心里再无一丝理智,用力把身前的笔记本电脑举高,再摔到地上。

“该死的黄皮猴子!”

办公室外的工作人员看到他无能狂怒的景象都是战战兢兢,生怕被暴怒的老板给捉住了任何痛脚,成为他发泄怒火的替罪羔羊。

“嘿,史密斯。”一个瘦瘦高高的秃顶男子推门进来,看着屋子里面的一片狼藉,眉头不自觉地皱了皱。

“史密斯,我说,破坏并不会使情况获得任何好转,冷静下来。冷静下来。”

“冷静下来?”史密斯的嗓门提高了几分。

“这个黄皮猴子!”他恶狠狠地指着笔记本显示屏上一个意气风发的身影,吼道:“他这是剽窃!”

“他肯定是一个无恶不作的黑客,一个黑心的骗子!他剽窃了我们实验室这十几年来的研究成果!”

“你看呀……这些恶心的报道,远东古国的新四大发明‘人造智能眼镜’……”

“他肯定剽窃了,约翰,他偷走了我们实验室已经无限接近于成功的技术,偷走了我们这么多年来对于人脑构造的研究,偷走了我们把视频信号传输到视觉神经上的‘仿生眼’技术。”

说到最后,史密斯的声音不禁带了一丝哽咽,眼泪止不住地开始往下掉,好像身上最后一根脊梁骨被抽走的他缓缓坐倒在地上,哭得像个200斤的孩子。

看到他的惨状,瘦高男子约翰也神色一暗。

“听着。史密斯。”他放缓了语气。

“我也情愿认为这只是无耻的剽窃,或者技术窃取等等别的原因。”

“但是你想想,我们跟他们技术代差。我们在实验中也仅仅只能够实现把128*128像素的图像传输到受术者的脑海里,而且代价是他们要随时在头上戴着一个三公斤中的巨大仪器。”

“可他们呢?这个公司发布的产品呢?只是一个眼镜而已。史密斯,我们不得不承认,对方比我们走在前头……”

说罢,约翰把一沓资料递给史密斯。

“看看吧。”他说道。“这是我做访问学者时认识的朋友,苏黎世皇家理工学院特斯拉实验室的李斯特博士给我的邮件。”

“事实上,被震撼的不仅仅只有我们。李斯特认为,这款眼镜里面应用的无线充电技术,也是跟我们的情况一样,同样的电容式无线充电,华夏人的成熟产品里面应用的技术看起来是有他们实验室两个月前刚取得的那个成果的脉络,可是已经跟他们形成代差了!更快,更强,效率更高!”

“这不是他们最擅长的逆向工程,这是自主创新……虽然很难相信,可相比于这个华夏人用三个月从世界各个顶尖实验室,窃取了最尖端的科研成果然后推陈出新到轻松碾压原先的技术,史密斯,我的理智告诉我,这款新产品是他们自己研发出来的可信度更高……”

轻轻地掩上门,重新留给自己的好友兼同事一个振作起来的私人空间,约翰叹了一口气。

他内心又如何不是充满悲愤呢?

但事实就是如此。

对方是从自己这里窃取到科研资料和科研成果的可能性无限接近于零。

甚至可以说,这本身就是一个悖论:

一个个人或者组织,如果能在短短两三个月时间内,完全吃透他们研究了十多年时间才取得的成果,并且在其基础上发展出一个跟他们起码有五年技术代差的成熟产品。

那么这些人,是根本不需要,大费周章地过来窃取他们所谓的技术成果,为此背负任何可能的道德和甚至法律风险。

是的,不需要。

他可以绝对地说一句,有这种科研实力,有这种科研积累的组织,自己趟出来一条成功的路子绝对比全世界范围大海捞针偷技术要强多了。

“除非……”约翰觉得自己脑海里闪过一丝灵光。

但他很快就排除了这个可能性。

“除非他们是一穷二白从零开始,才需要像饿鬼一样饥不择食四处出击……?”

自嘲地笑了笑,自己也是傻了,怎么会有这种可能性。要是真有这么容易能做到,这还是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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