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取来一件没那么严肃的深色风衣为丈夫穿上,刚住过来时,更衣间里清一色全是西装,古板又单调,还是她亲自到商场为他选了一堆休闲舒适的服装,就庞煜这种身型,穿什么都好看。
连他自己都觉得偶尔换个风格,心情都会为之改变,从那以后,他穿着上,都甩给她来打理了。
选了款配套的手表和领带夹,一切准备妥当,两口子手拉手走出房门,到了楼梯口才松开,果然客厅正坐着两位好友,乐舒率先开口:“你们怎么来这么早?”
夏文娟眼睛眯了眯,望着款款下楼的两人羡慕不已,郎才女貌,相敬如宾,哪怕董事长的表情与往年一成不变,可眼神却时刻流露着温柔,初见乐舒时,只觉得严肃疏离,做事风风火火,轻易不敢上去嬉皮笑脸,而现在,竟也生了些女儿家的娇态。
都是被爱滋润着的人啊。
听说不久前两人还闹别扭,冷战来着,啧啧啧,如不是亲耳所闻,打死她都不信董事长会跟耍性子跑媳妇儿娘家去,还是非得女方去接才肯回来那种。
“气色不错嘛!”接过乐舒伸来的手,邪笑打趣。
乐舒哪能不明白她的意思?别有深意瞄了眼旁边的谭越,倾身附耳:“彼此彼此!”小样,自己脸上都开出花了,还有心思调侃别人。
连庞煜看向谭越的表情都透着点意味不明的深意,显然并不知他俩是如何走到一起的,却不想多问,也没兴趣等对方自个儿交代,只要他俩是真心相爱,他都大力支持,二人秉性也甚为了解,都不是那种莽撞冲动的人。
谭越被庞煜看得有点不好意思,若换个女人还好,夏文娟的话,真心挺尴尬的,认识了那么久,吵吵闹闹,相互算计,偶尔还会在阿煜面前彼此贬低,谁知道就这么两个水火不容的人居然走到一起了,能不尴尬吗?下意识掏出香烟给庞煜扔过去一根,自个儿也正打开打火机,刚要点燃……
庞煜眉头瞬时深皱,淡淡警告:“别在我家抽烟。”末了睨了跟夏文娟不知谈什么的乐舒一眼,再次盯住火点了一半的好友。
“噢!”谭越后知后觉拉长尾音,乖乖把烟熄灭,摇头晃脑:“哎,早知如此,当初就不该学这玩意儿!”
某庞翘了翘嘴角,对此,深有体会,烟瘾他是有的,虽说不大,可也早成习惯,戒是戒不掉了,尽量少抽吧,好在乐舒不是那种铁面阎罗,一上来就逼迫他杜绝烟草,她那话,这种不良习惯需要靠他自觉克制,实在戒不掉,就到外面去抽。
孕妇闻不了这玩玩意儿。
因此在家时,他都是到阳台解决的。
而且以后在孩子面前也不能像以前那么随性了。
“我俩决定结婚了。”谭越开门见山。
庞煜挑起浓眉:“嗯,我没意见,说来也惭愧。”视线转到夏文娟脸上:“认识这么久,还没去看望过夏秘书的母亲,老人家最近身体还好吧?”
夏文娟笑笑:“最近听说我谈恋爱了,感觉精神上所有好转。”
“你去看过她吗?”庞煜问谭越。
“那个……”谭越搔头,还真没,也就远远看过几眼。
见庞煜又皱眉,夏文娟赶紧解释:“我妈以前受过刺激,医生说情绪上不能再大起大落,所以我没让他去,前几天才告诉我妈有关他的事,我妈听后很高兴,一直嚷嚷着要见见他,这不今天就想带他去了,又怕只他一人去的话,会紧张,所以想请乐舒陪着。”
“行啊,我陪你们去看阿姨,但是刘阿姨是不是也要去?”乐舒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
谭越耸肩,有点无奈:“我昨天才跟我妈说了我俩的事,她一听是文娟,当即就恨不得闯文娟住处去,还说怕夜长梦多,非要趁着今天见面的机会谈结婚的事,呵呵,我妈那人你们也知道,想我结婚想得头发都白了。”
“今早阿姨就去找过我了,咳!”夏文娟若有若无地拉高衣袖,露出腕上的一只金手镯,脸颊通红:“是谭越奶奶传给她的。”
最后一句声音很小,只够乐舒听到,乐舒抓住文娟的手唏嘘:“刘阿姨这也太心急了,是怕你出尔反尔呢,文娟,看来她真心喜欢你。”以前就见刘爱云一只带着这个镯子。
这无关价值,意义最重要。
已经认定文娟是她家儿媳了。
“可不是吗?我妈现在一看到我就问她的事,文娟现在住哪里啊?文娟有没有吃饭啊?文娟什么时候过来看我啊……都不知道谁才是她的亲儿子了。”谭越故作吃味的抱怨。
夏文娟得意仰头:“以前她对我就不错,你忘了?去年她还说你要是有我一半的懂事,她就啥都不用愁了。”
谭越不似往常一样去对呛,而是用手揉揉小丫头后脑,无限包容:“是是是,你这么优秀,她哪能不喜爱?哎,看来我们谭家的男人是别想翻身了,几代人,全是女人当家。”
“就你这种败……花钱没计划的人,我要再不管着点,日子还能过吗?”秀眉高抬。
“所以工资卡都交给你了嘛!”
乐舒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坐了庞煜身边,就那么一起静静看着那俩货上演打情骂俏的戏码,时而会心的相互对视一眼,看来这夏文娟是真爱上谭越了,虽然还是改不了口头禅,但在外面,也会尽可能为对方留面子。
“太太,早餐已经备好,您看……?”
正当二人谈的正欢时,四婶在围裙上擦着手站旁边询问乐舒。
“那先吃饭,走走走,一会吃完了庞煜和谭越先去公司开会,文娟你跟我一起去给阿姨挑选些礼物。”这是庞煜第一次见文娟的母亲,总不能空着手去吧?
夏文娟也不推辞,甚至还盘算着待会儿怎么狠狠宰乐舒家一顿,谁叫董事长那么豪?
一桌四人,情同手足,并无拘谨一说,全当是到自己家一样,有说有笑,考虑到乐舒并不懂生意场上的道道,因此聊的也是些生活上的事,气氛相当融洽。
“白棉?你怎么来了?”
当乐舒跟夏文娟走到车库时,就看到白棉早早等候在车旁,夏文娟率先惊讶问出。
不等白棉解说,乐舒便不满唠叨:“你来了怎么不上去?我们刚一起吃完饭下来,你吃早饭了吗?”
“我也刚到,方才已经和庞煜打过招呼了,说你们马上下来,就在这里等了。”后又看向文娟,灿笑:“云棠昨天去市谈事了,我一个人在家也无聊,刚好和你们一起去看看你妈妈,另外特来恭喜文娟你跟谭越终于修成正果,送给你。”双手奉上精致纸袋。
夏文娟一看纸袋上的商标,顿时眼前一亮,到手就迫不及待的打开,果然是云氏新出的那款水晶项链:“哇,白棉,你真弄了一副给我啊,谢谢谢谢,我很喜欢!”铂金链子光华润泽,并没什么特色,只是吊坠着一颗深蓝水晶着实漂亮,水滴状,被简便花纹紧扣其中,在云氏珠宝,这条项链价值平平。
可却非谁都能拥有,因为仅发行了百副,广告刚打出来,就被人预定一空,当时还心痛了好久呢。
白棉捏了夏文娟的脸颊一把:“我也觉得它很符合你的气质,你们是要去哪里?”不是中午才过去么?
“买点礼物,走吧,一起去。”乐舒拉拉白棉,一起坐到后座,驾驶位让给了夏文娟。
白棉恍悟,对哦,她只顾着想给夏文娟送什么,这么正式的场合,她哪能不给夏妈妈带礼品?还是乐舒考虑周到。
夏文娟瞥一眼后排两个孕妇,倍感压力,乖乖,这要是不慎出个意外,她十辈子也赔不起,小心翼翼倒车,小心翼翼上路,尽量把车速放慢,就白棉和乐舒肚子那两个小东西,谁碰谁倒霉。
别看董事长平时表现得跟平常无异,其实哪次乐舒出警时他不是独自坐办公室忧心忧肺?动不动就走神,一些不知情的人还说董事长冷血,居然一点都看不出他担心孩子,呵呵,大多数父亲对孩子的爱都不是靠嘴来说的。
云棠可能是失去过一个孩子的缘故,担心要明显得多,一旦白棉不在他身边,肯定电话不断,对于那些小妹妹来说,全是群奔三大叔,能不渴望当爹么?
所以每次和这俩货聚会时,她都分外谨慎,不该她们吃的,绝对不让吃,不该她们碰的,也绝不让碰,人是相互的,相信哪天她怀孕了,她们也会这样保护着她。
“妈,这是……”
龙江宴,某个最高档的包房内,一群人聚首,没给夏文娟一一介绍完的机会,刘爱云就拉着丈夫上前一步,握住精神头儿还算正常的夏妈妈自我介绍:“翠霞你好,我是刘爱云,谭越的妈妈,这是我的丈夫谭忠,以前就很喜欢文娟这孩子,懂事精明,上进积极,还想着啥时候干脆收她走个干闺女来着,却不知道你们家具体情况,听说你身体不太好,可我看着妹子神采奕奕的,没啥问题了吧?”
夏妈妈今天特别打扮了一番,年龄上小了刘爱云许多,但给人的感觉却有六十好几,发髻斑白,皮肤粗糙缺乏光泽,眼神不再飘忽不定,难以聚焦。而是笑意盎然,矍铄清明,完全看不出过去许多年都是在心理辅导师帮助下过日子的人,听到刘爱云最后那句,顿了一秒,眼底划过担忧。
女儿能找到这么个好人家,她真的很高兴,算是丈夫离世后,唯一一块心病了,若再因自己耽误了孩子,她死都无法瞑目,可要怎么回答?其实她有没有病,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反正所有人都说她有病:“现在好多了。”
“妈,怎么说话呢?”谭越拧眉轻轻顶了下母亲的后背。
刘爱云也察觉到未来亲家母脸色不对劲,暗骂一声,都怪她今日欣喜过头,说话都开始语无伦次,她是真喜欢夏文娟这丫头,那股子韧劲儿像极了当年的自己,做事有条不紊,计划性强,学历高,有想法有前途,比自家儿子不知强了多少倍,就因为太优秀,她从没幻想过她能和臭小子凑一对,否则早张罗起来了。
加上不孝子年过三十还吊儿郎当,没个正形,盼当奶奶盼得头发都白了,没想到这小子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居然要和文娟结婚,她能不激动吗?这个儿媳妇好啊,都决定娶回家后好好供着了,决不让她离开谭家:“哦……看我,翠霞我是太高兴了,真的,我们谭家能娶到文娟,肯定是各位老祖宗的保佑,你别多心,我只是单纯的担心你的身体,毕竟以后我们都一家人了,妹子,你一定要保重好自己,以后不管什么事,都要和我们说。”
夏妈妈松了口气,赶紧招呼大伙入座:“我也很高兴她能嫁给你们这么个好人家,快坐下来说,这位……?”望向庞煜等人。
“妈,这就是我们的董事长,乐舒的老公。”夏文娟边扶着母亲入座边介绍。
乐舒和白棉夏妈妈是见过的,这段日子也因为她们俩,她都不想再见那个心理医生了,心情一好,很多积压在心中的阴影也逐渐散去,现在女儿要结婚,还是当年丈夫时常提及的谭家,可谓喜上添喜,反正她觉得她以后都会和正常人没啥区别,起身握住庞煜伸来的手万分感激:“谢谢你重用我们文娟,也是我以前身体不允许,否则早就去当面道谢了,如果不是你,我那两个侄儿恐怕也没现在的成就!”
“阿姨严重了,文娟所拥有的一切都是靠她自己的能力所得,如今我们公司还真不能没有她。”庞煜客气回应。
乐舒咂舌,庞煜其实也挺尊老的,从来都是夏秘书夏秘书,今天却肯和她一样叫文娟了。
后面一顿饭吃得也算轻快,夏妈妈笨嘴拙舌,可刘爱云能言会道,谈得还是夏妈妈感兴趣的一些往事,什么当年有过一面之缘,当年发生过的一些有趣的新闻,夏妈妈早就跟不上社会的进步,很多想法全停留在过去,刘爱云察言观色的本领,人人无不唏嘘,和夏妈妈谈得那叫一个热火朝天。
“对了,妹子,你也别一个人住那边了,搬我家来吧,他爹每天不务正业,在家做全职煮夫,过去后你啥都不用做,跟我一起安享晚年即可,刚好咋俩也有个伴,我这退休后,一天天也没正事,就当相互有个照应,你看行吗?”刘爱云说完就给未来亲家夹了一块自认为味道还行的美味。
夏妈妈闻言,为难地看向自家女儿,不是她想,而是怕不方便,毕竟她一个寡妇,去和刘爱云两口子住一起,不太好吧?
刘爱云似猜到了什么,很是无所谓:“就这么决定了,我家房子大,里面人也多,以前给我爸开车的司机一家,还有和我打小一起长大的田凤,她丈夫死后,就全都住我家呢,你去了,刚好和我们做个伴,至于他爹,你不用理会他。”
司家两口子,还有个年龄相仿的发小,如此一来,夏妈妈的顾虑消了,但还是想征求一下闺女的意见。
“去吧,妈,你一个人住家里,我们也不放心。”夏文娟拍拍母亲的手背,她求之不得呢,谭越早就和她聊过,婚后不愿跟老人住一起,要和乐舒庞煜一样搬出去住,这并非不孝顺,而是代沟懂不懂?年轻人都追求自由,有老人在,恐怕干啥都不方便,也会吵到他们。
夏妈妈立马点头:“好,那就麻烦刘姐了。”
“不麻烦不麻烦。”刘爱云一脸热诚,好似喜出望外,其实吧,她也是希望孩子们将来少点顾虑,亲家母在她那里,文娟大可安心,更不会轻易和臭小子吵架闹离婚什么的,只要孩子们好,早点给她生个孙子孙女,她怎么样都无所谓。
这回是真的快要当奶奶了,多年宏源啊。
这个心愿她不会去和夏文娟说,因为昨天臭小子跟她聊过,若一直提孙儿的话,会给文娟造成压力,孩子这个问题,不是说生就能生的,万一一直怀不上,岂不是让儿媳妇忧心?其实老人想要孙子,真不是为了什么传宗接代,都什么年代了?有个孙儿,儿子儿媳往后人生不是才更安乐么?
即便真怀不上,就去领养一个,她可是个很开明的婆婆,这年头,亲生的也不见得就比领养的更孝顺,像谭越,她曾经就常想当初还不如领养个呢,太不让人省心了,白白给人看了不少笑话。
夜里,庞煜和谭越也不知道要忙什么,总之纷纷让女人们先回家,趁着这个大喜日子,乐舒邀请两位蜜友到家里商讨下文娟的婚事,必须大操大办,热热闹闹的,人生就这么一回,断不能马虎。
另一边,新月夜总会大门口,集聚了几十人,还有路边围堵着的一排拆卸机器,这架势,都看得出是要搞事情,因为新月夜总会里面灯火通明,人来客往,在正常营业,没说要拆。
周成再无当日面对乐舒时的淡定,也憔悴了不少,亲弟弟周刚因涉嫌多桩残害儿童罪,被枪决,又被蛊惑着输掉一生心血,从原来赫赫有名的大老板沦为打工者,没吐血身亡已算心强志坚,合同上写得清清楚楚,虽然谭越收购了新月,但这里依旧归他管理,但现在是什么情况?
真正股东为什么会变成庞煜?还有当初那个女警竟会是庞煜的妻子?看了眼那些拆卸工人,害怕夜总会真被夷为平地,赶忙冲庞煜点头哈腰:“庞总,我当时真的是没办法,您老婆没拿搜查令就要往里闯,我干这行就怕警察来串门子,客人我一个都得罪不起,而且您老婆不是也没说什么吗?”
梧桐树下,庞煜仰着头,淡淡地目视那块耀眼招牌,手中香烟白雾缭绕,就是这个地方,害得两个男童活活饿死在烂尾楼里,害得他家丫头因自责夜不能寐,还差点动胎气,他连一根手指都舍不得碰的人,他们却让她受那么严重的伤,这口气他不好找乐舒出,但总有地方发泄出来。
得让这些人明白,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要不是乐舒身份特殊,他真会告诉这人当初的钱是怎么输掉的,看了许久,喷出口烟圈,云淡风轻:“拆!”
那模样,就跟拆的是一个破旧茅房一样。
得令,谭越立马挥手,几十个工人蜂拥而入,见东西就砸。
“别别别,庞总,您消消气,我错了,我不是人,您快让他们停手,庞总,这里不能拆啊……”周成见他们来真的,顿时急眼,就差没给庞煜跪下了,天知道当初为这里他付出了多少心血,如今说拆就拆,能不心疼吗?
庞煜看都懒得看他,扭头走回车里:“走吧!”
白明涛点点头,踩下油门,扬长而去。
周成无奈,颓然坐地,不明白为什么事情会到这个地步,或许从一开始就是个阴谋,但钱确实是输了,庞煜再厉害,也不可能买通澳门那边的赌场,结论就是人家大老板愿意花个十几亿撒着玩,呵呵,周刚啊周刚,哥哥这次是真被你给害得一无所有了,还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有更可怕的厄运等着他呢。
待谭越也回到庞煜家时,已是夜间十点,云棠出差,白棉稍显自由,两个孕妇个个精神抖索,茶几上乱七八糟一堆旅游杂志和风景图,不想与乐舒一样,着急忙慌就把婚给结了,哪有婚纱照和蜜月旅行一起进行的?
于是乎三个女人一致决定婚礼前先一起出门远游一趟,正为去哪个国家发愁呢。
庞煜完全没说话的权利,虽然乐舒偶尔会问问他的意见,但都是她们决定好才会意思意思地看看他,除了点头还能说什么?不过难得妻子肯亲自计划一次,甭管去哪里,他都大力支持。
谭越看到的画面就是一群女人围绕茶几争论不休,庞煜手持一份不大感兴趣的娱乐杂志坐外围闲闲翻阅。
“哎呀,迪拜真不行,太热了,跟沙漠一样,汗都发不出来。”白棉坚定摇头。
乐舒撇嘴,不肯让步:“我家二叔在这里有套房子,多方便啊,刚好文娟喜欢购物,相信我,一定能玩好,在沙漠拍婚纱照才叫绮丽,顺便了解了解他们阿拉伯文化。”
夏文娟接过乐舒递来的一张沙漠风景图,她没去过沙漠,可白棉去过:“我一热,脸容易发红,上妆了也一样,很难看的。”
白棉的小尾巴高高翘起,向乐舒挑眉:“哼,看见没?都说不行了。”
“那就去北极!”乐舒点点某张极光璀璨图,似乎无论是沙漠还是北极,她都无所谓。
白棉嘴角狂抽,瞪起眼:“你怎么不是暴热就是极寒?咋俩的身子能受得住么?我觉得马尔代夫真心不错,为什么你们这么抗拒呢?”
果然,乐舒沉默了。
夏文娟暗笑,冲白棉道:“她这不是刚玩完水回来么?”
“算了算了,文娟你自己说吧,你是新娘你最大,你想去哪里,我们就陪你去哪里。”乐舒烦了,把图像全数推到夏文娟面前。
“那就……西班牙吧,挺喜欢这个国家的,你们觉得呢?”视线环绕一圈,后定格在过来的谭越脸上。
谭越闻言坐到沙发扶手上,自然而然单手环住夏文娟肩膀,温笑:“听你的!”
一锤定音,接下来就是各自去准备行程,乐舒工作较为特殊,请假需要得到上级批准,一旦被否决,她哪里都去不了,做了几年警察,从没偷懒打滑的记录,自结婚后,为维护家庭,不得不偶尔耍点小手段来多陪陪庞煜,天生现在也不准许她参与些危险重案,于是第二天就特意请顾何夕吃了顿大餐。
对于手底下人的家庭关系,顾何夕还是很在意的,不忙的前提下,会尽量去包容,只有他们家庭和睦,上岗后才会认真工作,如个长辈一样眯眼笑道:“你今年立下不少大功,若这时我再拒绝你,于情于理也说不过去,你是什么人,我很清楚,绝非为贪图玩乐就耽误工作的人,乐舒,去吧,好好玩,局长那里有我担着,不必顾虑。”
“那就谢谢顾队了!”
“谢啥谢啊,只要你跟庞煜好好的,我才要谢谢你们呢,前段时间你俩吵架,我一直都很担心会出事,如今心总算是安定了,他也不容易,你要多体谅他,关心他,这孩子比我想象中要懂事得多,就算最初心理建设再好,也会慢慢的瓦解,就像我老婆,结婚时还怕胸脯保证不会跟我吵,可是现在,呵呵!”苦笑着摇摇头,喝了口闷酒。
乐舒撇撇嘴,打趣:“嫂子对你够可以的了,她不也是担心你吗?若我和庞煜到了你们这个年纪还这样彼此牵挂,这辈子也夫复何求!”
“那倒是!”对于妻子待他那份心意,顾何夕永远都会感到骄傲,时常一个人带着孩子独守空房,却从不抱怨,吵也是因为他说好回家,却总是出尔反尔,人家那话,你要么别给承诺,要么就必须做到,别总是让人空欢喜,哎,他也不想这样,有什么办法呢?
夏文娟跟谭越的假就更是轻而易举,刘爱云重出江湖,揽下夏文娟的活,弘越能人辈出,知道谭越乃未来总经理,多的是人帮忙。
倒是庞煜最为难,事情太突然,完全没多少时间处理,因此招来几个元老开了个小会,整整交代一个下午才争取来十天假期。
五日后,庞家。
“这个也带着吧,庞煜现在就喜欢我妈腌的小菜,你们也可以尝尝。”乐舒摇摇一管子腌制杂菜,后放行李箱里。
白棉恶寒,怎么带的全是庞煜喜欢的东西?连小咸菜都不放过,乐舒如今心里眼里估计除了庞煜,啥都没了,随便他们吧,帮忙收拾好,把行李箱扔给夏文娟:“快走吧,云棠都在机场等半小时了。”
“行行行,走吧。”本来还想仔仔细细回想下是否有什么东西落下的乐舒见白棉心急如焚,只得投降,应该没东西落下。
就这样,一行两男三女坐在宽敞商务车里向机场出发,两个男人坐前面,女人们在后方复习早早做好的攻略,算上云棠,每一人去过那个国度,必须提前安排好行程,免得浪费时间,知道请假多难么?乐舒几乎把今年所有的假都霍霍光了。
“停车!”
忽地,乐舒望着车窗外大喊。
吓了谭越一跳,忙踩刹车,急问:“怎么了?”
庞煜同样面带惊慌:“你不舒服?”
此话一出,全都看向乐舒的肚子,搞得某女窘迫不已,尴尬摆手:“没事,那个你们先等我一下,几分钟!”后拉开车门快步而出。
全体顺势望去,当见到乐舒在和一个俊秀男士热络时,夏文娟不由唏嘘,下意识看了眼庞煜。
“那不是陶冶吗?”白棉嘟嘟囔囔来了这么一句。
要说陶冶,车内几人无不熟悉,跟着乐舒,夏文娟和白棉是见过几次的,谭越跟庞煜是只闻其名,只见其人,乐舒在感情上可谓清清白白,唯独这个陶冶,乃其初恋情人,饶是庞煜这类心胸宽广,极具包容心的男人,也无法不去计较,因为他深刻明白初恋代表着什么,真真念念不忘,例如他对乐舒。
看似不在意,可俊颜已然沉下。
夏文娟掐了白棉一下,哪壶不开提哪壶,这要让董事长知道乐舒其实一直都有跟陶冶见面还了得?对哦,他那么聪明,肯定已经认定乐舒有背着他见陶冶,否则白棉怎么可能认识那人?
白棉不解,她还真不知道乐舒以前喜欢过陶冶的事,只觉得狭小空间里气氛有点压抑,赶紧闭口降低存在感,默默祈祷不要节外生枝才好。
“董事长,你别多心,陶冶刚当爸爸,乐舒可能只是去问问他孩子的情况,打个招呼而已。”
谭越一直望着不远处不知交谈着什么的二人,并没啥出格举动,也有意无意地劝说:“朋友而已,夫妻俩过日子,最忌疑心,忘了夜总会门口的那场误会了?”
庞煜轻哼,薄唇荡漾出个俊雅弧度,显然那股子不爽劲儿已经过去,他怎么会去疑心乐舒?无意识反应罢了,气她怀着孩子还走那么快,咳……不就一个教书的吗?何必大惊小怪?若这点自信都没,他就不是庞煜!
乐舒的确在问关于孩子和陶冶妻子的健康问题:“都平安就好,那你快去忙吧,等我回来了,一定去看望他们,再见!”
陶冶一如既往温润,笑起来还有两个小梨涡,清清爽爽,看脸都知道是个踏实本分的大暖男:“玩得开心,一路顺风!”
相互道别,乐舒怀着对西班牙期待的雀跃回到车上,催促:“快走快走,我都等不及了。”大概是察觉到了什么,倾身抬臂穿过座椅摸了摸爱人脸颊,多余的话无需表达出来,她相信他能懂。
庞煜也伸手擒着那只在脸上捣乱的小手摩擦数下,扭头轻责:“坐好!”
大伙面面相觑,不言而喻。
去机场的路,恰巧要经过某片墓园,靠得越近,三个女人的心就越沉重,都不再攀谈,不约而同望向那个方位,关于柳清颜的点点滴滴正不断涌出大脑,她的笑,她的善良,她为爱情苦苦挣扎,她并不伟大,做不到大义灭亲,半辈子都在为个男人苦苦挣扎,爱不得,忘不掉。
她的爱纯粹得似清水,她就爱司炀,爱到明知道司雅作恶多端,也怕捅出去后怕司炀难过,那个人是她此生最大的劫,丢掉性命都躲不掉的劫。
女人总是那么傻,多少女人因爱上一个男人众叛亲离?一个孤儿,她最在乎的无非就是把她养育长大的人,可为了司炀,那些人不愿再和她联系,扬言保送她成才的恩师也失望透顶,所有爱她的人她都伤了个遍,也没能抓住那份刻骨铭心的爱情。
有个问题乐舒一直都没想过,她想她多年时间都没能把清颜带进阳光里,是因为她在那冰冷房子里一遍遍得知司炀和谁谁谁在一起,庞煜只是跟个不相干的女人笑了下,她都受不了,更何况……
太多负面东西困扰着清颜,焉能见到阳光?
视线掠过路边那辆黑色轿车,他又来了吗?失去后才知道珍惜,有何用?只会让自己痛苦罢了,司炀如今正在走清颜走过的路,表面光鲜亮丽,内里早被腐蚀了个透彻,这一刻,乐舒觉得,司炀这辈子是真走不出来了。
所以这人啊,且行且珍惜!
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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