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笑了一下,“你知道,我从小就是被当成专业杀手培训的,你可能想象得到那是什么样的环境,可是,你永远不会体会。”
这是,第一次,冷昱听秦厉说起他的经历,只记得阎爷曾经轻描淡写的说过,他救下他的时候,厉哥才14岁,浑身的血,却像一头孤傲的狼,眼里都是嗜血的光。
“我第一次杀人,在7岁,一个暗室里关了10多个孩子,我们被饿了2天2夜,都已经饿疯了。然后被扔进来一个馒头和一把刀。”秦厉隐去了最不堪的部分,轻描淡写的说着,“陆陆续续,我就这么一路杀下来。对于我来说,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直到看见阎夫人,我依稀记得,我不准任何人靠近我的身,是阎夫人,伸手拿过我的刀,然后一点点的擦干我身上的血迹,然后给我上药。温柔的好像是我这辈子的曙光。”秦厉低头又抽了一根烟。
“阎夫人命薄,生下安乐就走了。阎爷对安乐的感情很复杂,疼爱,却又不愿意多靠近,安乐有什么事,基本都是我出面解决的。”
“我也永远记得安乐第一次对着我笑,第一次对着我口齿不清的叫着哥哥,第一次让我给她买糖。”秦厉转头看着冷昱,吐了一个烟雾,才开口,“冷昱,我秦厉本来就是个冷血的人,这双手早就洗都洗不干净。这个世上与我无关的人生死都与我无关,阎门不一样,阎府不一样,安乐,更是不一样。”
“她过得好,才是我生存的意义。”
“所以,你带她走吧,中国也好,上海也好,关外也好,庄子权也好,都跟你们没有关系!”
冷昱听着秦厉一字一句的话。
这是他长这么大,第一次听到秦厉说这么多话,从来没有人能走进秦厉心里,不爱笑,杀伐果断,这几乎是所有人对秦厉的认知。
他是阎门第一打手,也是阎门的第一杀手。
曾经阎威海手下最猛的大将,为他抢下大块的地盘。
一路腥风血雨,从来不愿意像命运低头。
可是,这次,却以这样的语气,对他说,让他带安乐走。
原来,这样的人,心里是有怕的。他怕自己的软肋被人拿捏,所以把自己练的很强大,一个人单枪匹马从百人手里把她抢回来。
他可以风雪均在,守在她身边。
可是,现在,他却认输了,他的强大再也无法保护她的安稳,所以宁愿让她远走,而不是在这里争斗。
冷昱有一瞬间的恍然,他突然不知道,自己对安乐的爱是对是错。
他从没有想过带安乐离开,也从来没有想过,让安乐离开。
这个社会是与他们无关。
可是,生在了这乱世,如果国家都毁了,他们还怎么太平呢?
可是,秦厉的话也没有错,希望自己最重要的人,好好活着,好像没有什么不对。
那他呢,如果有一天,等他回来,躺在地上的不是别人,如果是她,他怎么办?
冷昱突然有些后怕了,他怕哪天回来,躺在那里的真的是安乐,而这是他一辈子都不能接受的。
他突然,有点同意秦厉的说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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