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炜自认自己当初刚开始混社会的时候已经够狂了,毕竟,初生牛犊不怕虎,啥都不顾忌,冲上去就是一顿干。
但是现在年纪大了,慢慢的算是明白了那句:江湖不是打打杀杀,是人情世故。
所以,这几年才是收敛了很多。
但是,面前的这个细皮嫩肉的小子却是猖狂的不可一世,就跟个愣头青一样。
这种人要么是有天大的背景,要么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啥比。
相比较而言,刘炜还是相信面前的这个小子是前者。
毕竟,啥比是有,但是能蠢到螳臂当车的……
还是少见。
但是,刘炜现在也来不及顾及这些了,人家明显是来砸场子的,都打到家门口了,自己再不给他们放点血。
这些人就不知道,这东海市的几亩地到底是谁做主的了!
“呦呦呦,小子,挺猖狂啊!爷当年也像你这样,但是,现在你瞧瞧……”
刘炜没有说话,倒是他身后的一个小黄毛跳了出来。
很是威武地在银九的面前晃了晃自己那只历经沧桑的手。
赫然,那只手的小指却是消失不见。
银九看了黄毛一眼,心里噗嗤一笑,没想到在这里竟然还能看到盗门的人。
还真是很意外呢!
盗门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谁偷窃的时候失手了,就要剁掉一根手指。
很显然,这小子运气不济,被人家成功的给抓包了。
“呸,我当是谁,原来是个三只手。”
银九不屑地啐了一口。
要说这些杀人不见血的家伙最讨厌的,就是三只手了,说得简单点,大家干的都是违法的事情。
但是违法也分个三六九等,最低等的就是偷盗了。
在银九有点扭曲的观点里就是犯罪我也要光明正大的。
玩那些鬼鬼祟祟的,算是个什么东西?
孙华,也就是小黄毛看到银九很轻易地就道出自己的来历。
也是有点不敢轻视眼前这个年轻人了。
要知道,盗门已经湮灭很多年了,大多数人都是不知道的。
“年轻人,我看你应该也有些来历,我劝你一句,这东海市不是你能够搅得动的,现在快点离开这里,我还能在刘老大这边保你一保。”
这句话说得倒是不错,孙华虽然是只三只手,但是抵不住脑子灵光,现在已经算是血红帮的第一号狗头军师了。
“这就不必了。”
银九笑了笑,他知道孙华有点忌惮自己,或者说是忌惮自己身后的势力,但是又不敢违逆刘炜的意思。
“我还没有帮我老大把这东海市拿下来呢!就这样走了,岂不是很没面子?”
银九说的那叫一个风轻云淡。
好似东海已经是他的囊中之物一样。
刘炜听了,忍不住皱起眉头。
这个年轻人不时地说上一句要把东海市拿下来。
而且看神情,也不像是说大话。
那这个年轻人的后台?
到底有多大啊?
“小兄弟,我刘炜不是那种有野心的人,也不是什么任人欺辱的人,你要是就此离去,咱们井水不犯河水,但是你一意孤行地话,那就不要怪我刘炜心狠手辣了。”
刘炜决定还是继续探探银九的口风。
要让自己放弃这好不容易打下来的一亩三分地。
那不是逼着人去死?
试问谁过惯了当老大的生活,能忍受的了突然变得一无所有的?
当然,能忍的住的,那无一不是叱咤一时的枭雄。
银九知道刘炜心里早就忌惮他了,一个混社会的没有点眼力,那真的可以回家喝奶不用继续混了。
“刘老大,我看你也识相,要不你投奔我们老大算了,我敢保证,你一定不会吃亏的。”
不仅不会吃亏,甚至可以说是赚大发了。
什么宁做鸡头,不做凤尾,那都是自我安慰的说法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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