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走了我会饿死的。”凌小希哼道,她居然很不希望他离开,抬头看着他,倒着看,别样的帅气,看得人心里痒痒的,老想占他便宜。
“你什么时候走?”
“两个小时后。”迟之谦擦着她唇角的橘子汁,指腹磨擦着她水嫩的唇角,这女人很坏的伸出舌头来,从他的指尖一舔而过,一瞬间如同有电流击过。
却还是没有动,问:“不想我走?”
确实。
“没有,你好好去上你的班。”她不是黏人的人。
“会不会想我?”
凌小希瞪大眼晴看着他,看到了喉结。禁不住伸手,用指甲在上面有一下没一下的刮着,“别这么肉麻行不行,我想你的……床上功夫?”
迟之谦嘶地一声,这么敏感的地方她也敢乱摸,“要走了是不是还要留点货给你?”
凌小希咧嘴一笑,“两个小时后的飞机,这地方虽然离机场近,但经常堵车。你五分钟后就要出发,五分钟……你只需要五分钟就够了?”
迟之谦给了她一个危险的讯号。
今天是周末,迟之谦过来陪了她许久,也该走了。事后,迟之谦收拾东西离开,临走前还把屋子给收拾了一下,垃圾顺手带走了。
她躺在沙发不禁想到,到底他的前女友是何方神圣?才把他训练成这样的贴心体贴,事事周到,事事都会为对方着想,想到的想不到的他都做了。
这种女人真是很厉害的,可是既然把他已经培养成了这么一个贴心的暖男,那两个人最后又为何没有在一起?
……
凌小希呆在这里照例的上班,绍益生偶尔来找她一次,说是来照顾她。
凌小希真不需要。
她在这里呆了两个多月,迟之谦每个周末都会过来,就算没有时间,他也会坐飞机过来陪她一个晚上,第二天一早离开。
作为一个男朋友他是合格的,甚至是有点过于好了。
两个人在一起从来没有吵架,从来没有产生过任何的隔阂。
无论有任何事情,他都是以她为先,就算对一件事情有不同的意见,他都是听取她的。
半夜里,凌小希饿了,腿往他的身上一架,他无论睡的多香,都会起来给她买吃的,哪怕开车开了大半个小时。
太好了……
真的,好到无法形容。
凌小希开始还没有感觉这种转变,到后来他没有来的时候,她开始疯狂的想他。
她和陆年谈恋爱的时候,她才二十出头,那时候还没有真正的大学毕业,她大哥介绍的,两人感觉不错,就在一起了。
那时候还不懂爱情,懵懂懂的,又因为太小,玩心过重。她从美国回来之后,两个人在一起差不多一年的时间就分手了。
并没有轰轰烈烈的感觉,一个礼拜顶多见三次面,就是在一起吃饭,然后去各种商场,玩各种游戏。
陆年比她大七岁,不可能会一味的迁就着她,他有自己的事业与工作,时间一长便受不了了,分手是必然。
凌小希中间空窗期近两年,并不是没有好感的人,拒绝他的人也并不是没有不优秀的,相反有很多年纪轻轻就已经坐上大公司总经理之位的成功人士,富二代也有。
她都不喜欢,只不过是有那么一丁点的懵懵懂懂的好感,这种好感在看到他们身上的一丁点的缺点之后,就烟消云散。
于是罢了。
迟之谦是第一个,她没有在他的身上看到任何缺点的男人,完美的不像是人。
网上有一句话在流传着,如果他在你面前非常非常的优秀,而你找不到他任何一丁点不好的一面,那么他一定不爱你。
凌小希觉得,她会打消这个观点。
迟之谦啊,肯定是喜欢她的,太纵容她。
……
凌小希会提前回来,是因为听到了左盼的孩子早产的事情,龙凤胎,儿子死了。
她震惊不已,结束了首都这边的工作,急忙回到兰城。
她没有告诉迟之谦,下飞机就去找左盼。将近三个月的时间,左盼到底是发生了什么。
儿子死了,她在牢房里呆了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如今瘦的不像个样子。
她陪了她一下午,在医院里也看了孩子。晚上回到家,竟然觉得身心疲惫。
拿起手机,看看时间已经晚上十点。因为左盼的事情,她心情很不好。
家里一个人都没有,不免觉得心里燥得慌。于是出门,开车在街头游荡。
正好同事给他打电话,他们知道她今天回家,邀请她去夜总会。情人夜总会,迟御的地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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