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孙的丛林里,一群人在搭建着临时的驻地。

就在所有人忙碌的时候,正中间一个早已经搭建好的帐篷中,走出来了一个戴着黑色面罩的男子高声说道:“嘿,伙计们,有笔大买卖,有谁要参加?”

和周围裹得严严实实的人不同,这个戴着面罩的大汉在亚马逊丛林中只穿着一件黑色的背心,一块块堪比磐石的肌肉裸露在外。

他的背后挂着一个装着一些不明液体的容器,容器四周还有着数条输液管延伸出来,一直连接到他的面罩上,显得十分的怪异。

若是有熟悉雇佣兵这一行的人在的话,一眼就能认出这个戴面罩的大汉是谁,他正是近些年来,在国际上声名赫赫的雇佣兵,被人叫做毒王的贝恩,又因为他所接的任务从不留活口,也有人将他叫做毁灭者。

“嘿,头,又有什么大买卖?”

听到贝恩的话,忙着扎营的其他人都停下了手中的活,随后有人开口询问道。

“占领一个城市!”

“这算什么大买卖,咱们不是做过很多次了吗?”

“这个城市的名字叫哥谭。”

“呃,灯塔的城市!”

“头,你也太疯狂了。”

“没错,不过我喜欢!”

贝恩的话一出,周围的人立刻起哄道,言语间完全没有把攻打一座城市当成一回事,似乎在他们眼里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

“很好,都收拾一下,我们准备出发?”

见众人都表示同意,贝恩随即说道,隔着一个面罩让他的声音有些深沉。

“咦,头,这么着急吗?这次的任务……”

贝恩的话一出,所有人都一愣,要知道,他们来这里可不是来游山玩水的,刚刚抵达就要离开,也就表示他们选择放弃了这次的任务,这对于一只以接受任务为生的雇佣兵团队来说是非常有损名声的行为。

但这个为首的贝恩显然并不在乎所谓的名声,只听他说道:“只不过是让一个小村子消失而已,有三五个人就够了,其他人跟我去中东,在那里有着更大的生意等着我们呢!”

“好的,头,我这就去安排!”

这种小事情自然不许需要贝恩亲自去处理,他一做好决定,手下的人立刻就去行动了,而在行动的过程中,自然就将细节补充完成了。

贝恩闻言点了点头,随后走进了帐篷中,相比安排手下的工作,他有着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比如,策划以下该如何获取一些威慑性的武器。

就在贝恩进行着谋夺哥谭的谋划时,哥谭市则迎来了一个非常隆重的日子哥谭首富布鲁斯韦恩先生迎来了他的四十岁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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