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名字这么长?”玫瑰睁眼瞎的看着这行巫文,难怪白巫不写字,原来是因为名字太长了。

“因为我有姓,所以要比你们的名字长一点,这一部分是我的姓,这才是我的名字。”白清清把巫文分开写,一边是白色,一边是清澈,分开和玫瑰解释。

“姓?”长夜的名字是最短,他盯着白清清名字的前半部分据说是姓的那个巫文。

“相当于一个前缀吧,比如说你一直叫我白巫,叫的就是我的姓,但是你以前叫我清清的话,叫的就是我的名字。”只是后来你都不怎么叫了。

如果有姓的话,名字就会变成很隐私的一部分。很少会被人提起,白清清刚刚都差点儿找不出来自己名字呢,最后才选了清澈这个最接近的名字。

“我以前叫你,清清吗?”这个称呼真的很久远久远了,长夜回忆了下,好像在记忆中有关名字的那一部分模糊遥远都看不清了。

“对啊,我们在草原上的时候。当初你可凶了,为了给长今弄到血骨,威胁了我们呢。不过你也挺好的,如果不是你帮忙吊打了毒虫部落,可能我早就已经死了。”草原上的事情可真是很久很久以前发生的了。

回忆是最会骗人的,明明当初刚刚来到沙漠,她又没吃又没穿,她却只记得沙漠里壮丽的景色,明明去草原是因为绿洲干涸,一路上毒虫环绕,仇敌遍布,她却只记得刚刚抵达草原的时候,那苍茫的绿色和丰富的食物。明明她是被抓到菏泽部落当人质的,她更有印象的却是美味的烤肉还有没有刺的大银鱼,味道真令人怀念。

“对不起。”如果早知道我们会变成这样,当初我一定会对你好一点。成为吸血鬼之后,过去的记忆还在,但是记忆里的感情却没有了,回忆起来就像是无关紧要的人枯燥贫乏的一生一样。

“没关系,人生何处不相逢。我们重新认识了很多次。”白清清伸手摸了摸长夜的脑袋,能够一路陪伴,这就够了。

“这就是魔王吗?”白清清看完这幅画之后,发自内心的感受到了魔王的强大。

“应该是,我也没见过。不过我这个预知好像和拼凑魔王没有多大的联系啊。”残骸那么多,拼凑魔王还是个浩瀚的工程。

痛并快乐的收集癖……

“慢慢去拼凑吧,魔王的残骸应该彼此之间会有吸引的。毕竟魔王还活着。”

活着应该知道哪一块碎肉是自己身上的吧,白清清喝着海鲜汤的猜测。系统不会出错,魔王应该还活着才对。

可是这个推测并不正确,他们在原地停留了很久,也只找到了三节手指,其他的残骸倒是有不少,有僵死的吸血鬼的,也有恶魔的,还有骨龙的,甚至连绿色的巫妖的都有。

拼凑魔王的工程进行到了瓶颈,让大家不得不开会讨论这个问题,寻求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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