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加斯顿是一位年轻的猎人,他被美丽的原主贝儿深深吸引了。所以经常隔三差五的来烦萧阑珊。
每次看见萧阑珊在看书的时候,就会像怨妇一样抱怨:“贝儿你应该少看点书,多关心关心我。”
呵,关心你?你谁啊你,还关心你,做你的青白日大头梦去吧。
加斯顿经常和村庄里的人吹嘘他和贝儿多么多么的恩爱,马上就要结婚了之类的。
可是贝儿对到处胡编乱造的加斯顿其实一点好感也没樱
“你别来找我了!我要看书了!”
“贝儿,你开开门啊。”
“我不开,你快滚!”
“我相信迟早有一,你会被我的真心感动的!贝儿!”
萧阑珊不耐烦再听他废话,走到床上坐了下来。
……
第二,萧阑珊发现莫维斯不见了。再去看了看马厩,发现她家唯一的一匹马费立也不见了。
一问才知道,莫维斯大清早的就带着他的新发明,骑着费立赶往科技发明展览会了。
萧阑珊:万一可爱不救他怎么?他死了怎么办?他死了故事就发展不下去了啊。
十三:根据剧情,应该是会救的。
萧阑珊:我可打不过野狼。算了,还是看我的书去吧,该来的总会来的。
十三:……?萧阑珊你现在还真爱上看书了?
萧阑珊:书那么好看,为什么不爱呢?
十三:你以前都不喜欢的啊。
萧阑珊:此言差矣。我简直为我以前的人声感到悲哀,我现在一看书,就觉得自己的灵魂遭到了洗涤。
十三:你是在你的灵魂很肮脏吗?
萧阑珊:滚。
……
森林里。
森林里的树木遮蔽日,光线昏暗。莫维斯和他的马费立很快就在里面迷失了方向。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莫维斯一直找不到出口。他挫败的想,肯定赶不到科技发明展览会了。
但是比这还不幸的便是,他遇上了狼群。
费立的腿颤抖着,连带着莫维斯都感觉自己在颤抖。
只听一声马蹄,费立飞速奔跑了起来,莫维斯也尽量拿着尖锐物品刺杀狼群。
但是,费立还是被咬伤了,莫维斯从马上跌落下来。他趁着狼群分食费立的时候,飞快地往前跑。
不一会儿,莫维斯的面前出现了一座金碧辉煌的城堡。庆幸的是,城堡的门是开着的,他冲进城堡里,“哐当”一声关上了大门。
狼群在城堡外疯狂的嘶吼着,但是很快,嘶吼声便越来越,狼群慢慢散去。
莫维斯精疲力尽,瘫坐在地上。一转身就看见了面前亮着的蜡烛,他吓了一跳。
“啊,蜡烛怎么会在这?”
“你能活着到这里真是不容易。”蜡烛台卢米亚温文尔雅的道。
“嘘!声一点!心把主人吵醒了!”胆的闹钟葛士华道。
莫维斯还以为自己幻听了,他警惕的看了看四周,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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