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年后,凤凰山上的巴茅草盘根错节,疯狂生长,密密麻麻,已长到一人多高。

莽莽苍苍的天地之间,突然响起一声威风凛凛的虎啸。

紧接着,百虎响应,齐声啸叫。

一只金黄色的猛虎窜出了巴茅草丛,数百只猛虎紧跟着汹涌而出。

瞬间,蜀山蜀水落入猛虎利爪。它们来势汹汹,比清军更加势不可挡。

它们突入深山,搜出林中已成野人的蜀民,吸血食肉嚼骨,用人身上的真气增添虎身的战斗力。

它们冲进一个个已无人迹的城镇,占房筑巢,安营扎寨。

它们集结成队,攀山越岭,冲向成都。

那只冲在最前面的猛虎,通体金黄,额上有一个大大的王字。它的咆哮带着天然的王气,因为它没有忘记,自己的前生曾经为王!

虎王带着浩浩荡荡的队伍不费吹灰之力就占领了成都。它们蜂拥着攀楼爬屋,将城中仅有的白骨也嚼了。

但,也就如此而已!

诺大一座成都城竟然没有一个活人,连尸体也没有。

当虎群冲进城中时,之前的街道和房屋里还有零星的小动物,诸如黄鼠狼、野猫、狐狸之类。

听到虎啸,它们狼狈逃窜,跑不及的,便成了虎食。

不过,这些小动物还不够塞牙缝!

庞大的虎群饥饿难耐,虎王更是饿火中烧,它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第二次占领成都,依然遇到同样的绝境:没有东西吃。

蜀国的老天爷,你为何如此不待见我老张?老子要当你蜀国的王!老子就是要当你蜀国的王!

昂……

虎王在成都街头奔腾跳跃,四处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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