弩箭不多了,最多只能再撑半个时辰。
柴胡咬了咬牙,“继续拖延下去对我们不利,让胡勒根护着主子上船撤离!”
胡勒根觉得不妥,“我们人少,不易分兵,会被对方乘虚而入,逐个击破。”
半仙心里一着急,弓弦没扣稳钩牙,差点弹到了自个儿的眼睛上,“那该怎么办?”
正说着,新入场的那拨人,已经将箭搭在了弓上,准备发射了。
胡勒根忙不迭招呼人手,给无羡加强了护盾。等了好半晌,预想中的箭雨,并没有落下来。
难不成……
对方一支箭都没射中?
不会啊……
即便换上半仙,准头也没那么差吧!
“对方打起来了!”马哲眼力好,隔着百步之遥,依旧瞧得真切,“看着不像是对方的增援。”
“还真是!”半仙寻出千里眼一瞧,兴奋道,“你们猜猜,来的人是谁?”
“能是谁?”何关抢过千里眼细看,来人没有蒙脸,样貌暴露无遗,“怎么是他们……”
狗蛋追问,“谁啊?”
何关答道,“张简和朱澄!”
柴胡晕了,“他们怎么同东厂的人打起来了?这算是窝里反吗?”
狗蛋将嘴里嚼烂的草茎吐了出来,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反就反呗,只要不是来打咱们的就成!”
激烈的交战,持续了整整一个时辰。弓箭用完,就拼白刃。那可是岑青的强项,杀起敌来比狗蛋还上头。
对方见败局已定,起了逃跑的心思。朱澄完全没给他们这个机会,好似杀红了眼,带着人以伤换命,硬是将人全都留了下来。
地上横七竖八,倒了几百具尸体,未凝结的血液由伤口流出,染红了周遭的土地,空气中充斥着浓重的血腥之气,让无羡忍不住反胃,忙不迭找了姜片,含在嘴里。
何关双手抱胸,斜眼睨着朱澄,“来得挺及时的。”
朱澄的手臂挨了一刀,刀口还不浅,皮肉往外翻卷,鲜血不住地往下淌。顾不得包扎一下,正在给满地的尸体挨个补刀。
本就在勉力支撑的,再无多余的气力开口,张简觍着脸,替他答道:
“娘娘身子不便,必是走了水路。南宁是水系交汇之地,咱家和朱将军就寻到了南宁,正巧遇到东厂的人,鬼鬼祟祟的,就跟着来了。”
何关抬起脚,冲着一具尸体,试探性地踢了一脚,死得透透的,“怎么不留个活口?该不会是怕他将你们供出来吧?”
“你、休得血口喷人!”朱澄气得血气翻涌,提起刀,就要向何关冲去。
张简忙不迭将他拦下来,“瞧瞧你的伤口,都不知道包扎一下,怎么保护娘娘?”
说着,从怀里掏出一条汗巾,塞在他的手里,将他推到了一边,扭头对何关解释道:
“这些人,没啥可问的,都是毕真的人。得了太后的命令,来刺杀娘娘。一旦逃脱,必定再次召集人马,不如杀了干净,还能趁机混淆对方的视听,给娘娘争取时间。”
无羡觉得不对劲,“太后为什么要杀我?”
张简笑道,“太后与圣上不合,如今为了宁王造反的事闹得更僵了,知道娘娘怀了龙子,自然是容不下的。”
这话不对!
宁王败落,太后若想赶朱寿下台,必然要准备好皇储,她肚子里的龙子可是不二之选,应该好好保下她才是。
反之,若想继续留着朱寿当皇帝,就该与他修复关系,更不该对她下手了。
无羡音色沉沉,“说实话,太后究竟为什么要杀我?”
她见张简与朱澄对视了一眼,仍未有要回答她的意思,只是一个劲地催促她快走,越发觉得事有蹊跷,“圣上是不是出事了?”
两人紧紧地抿着唇,依旧不愿开口。
“不说是吧?”别以为如此,无羡就拿他俩没办法了,“让人去京师走一趟,总能探听到消息。”
京师离此处,隔着几千里,一来一回可得好几个月,如此拖延下去,对无羡来说,反而更加危险。
反正有些事瞒也瞒不住,由他亲口说出来,还省得被有心之人恶意扭曲。
朱澄权衡利弊,选择了坦白。一开口,就扔出了一个惊人的消息:
“兴献王薨了!”
兴献王是朱寿的叔叔,就藩湖广安陆州。此人无心政事,一心扑在诗词书画上。
若是宁王没败落时,得知此讯,说不定会趁机占了他的藩地。
如今嘛……
倒是无关痛痒了。
无羡不懂,朱澄为何要提这件事,耐着性子继续听他说下去。
“太妃伤心过度,哭瞎了双眼。太后心生不忍,召兴献王嫡长子入宫,陪伴太妃。”
完全是答非所问嘛!
无羡问的,是朱寿。
朱澄答的,尽是兴献王的事儿。
两者之间,真的毫无无关吗?
未必!
无羡见过兴献王的那个儿子,还是个没长大的熊孩子。如今没了依靠,对于太后而言,可比宁王好拿捏得多,是替换朱寿的最佳人选。
只是……
短短数月之间,亲爹死了,亲奶奶又瞎了,还撞上宁王的败落……
这个世上,哪有那么多的偶然?
有的,只有必然!
精心布局,步步为营。这是铁了心,要废了圣上。司马昭之心,昭然若揭!
也不对啊……
再怎么说,熊孩子都十四岁了,头一年大婚,第二年生子,再熬个几年就能亲政了,哪有她肚子里怀着的这个零岁的好拿捏,起码能让太后多掌权十四年!
她为何要对自己下手?
难道正如梨儿猜测的那般,朱寿不是太后亲生的,让她的幸福婚姻成了一个笑话,恨屋及乌,连带着连朱寿的孩子都不厌恶了,宁可放弃最优选择,也要将朱寿的孩子给除了?
啧啧……
女人疯狂起来,完全不讲道理。被她盯上了,朱寿的境况必然好不了。
分别了半年,在无羡封闭的内心深处,依旧留着他的位置。
“他……没事吧?”
“圣上御驾亲征,出宫时还不忘带着娘娘的簪子。张永怕他被美色所误,让张简偷了簪子,换了一根假的,投入了永定河。本想毁尸灭迹,不料圣上不肯离开,让全军就地驻扎,亲自下水,寻了三天三夜。”
说到此处,朱澄捏紧了拳头,刚包扎好的伤口,再次渗出血来。
无羡的目光冷了下来,扫向了一旁的张简。后者还没来得及解释,朱澄的下一刀就补了上来:
“张太监作为先锋,拿着娘娘的簪子快马加鞭去了南赣,给了歹人下手的机会,害得圣上差些溺水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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