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声音里难得的温柔让余笙溺在其中,还没反应过来时就感受头顶不重不轻的压力。

楚杨轻轻拍了拍余笙的发顶,利落的转身,上马,离开。

直到再也看不见他们的身影,余笙才反应过来,双手捧着发红的脸颊,念叨道:“要死要死了,我是被摸头杀了吗?!”

待风将脸上的热度带走,余笙才低头看向手上的东西,这面金镶玉的令牌她并不陌生,除却本身的经济价值,还代表着楚杨本人,凭着它可以调动楚杨身边的任何人。

若是普通的男女朋友关系,余笙肯定会开心自己在男朋友心中能占据这么重的分量。可他们现在是表兄妹啊,一想到这一点,心情就有些复杂,连带着也觉得手上令牌烫手。

再楚杨和唐欢,出城后就开始马不停蹄的赶路,直到色尽黑马儿疲累,不得不停下修整后才就地露营。

两人坐在火边,默不作声的吃着干粮果腹。

唐欢终是没有憋住,问道:“你是不是喜欢余笙?”

楚杨抬眼反问,“是我表现得还不够明显?”

唐欢:

楚杨犹觉不够,继续轻描淡写道:“唐念曦不是长公主的亲生女儿,她当年逃婚时伤了身体无法生育,所以是从我师父,也就是唐家长房你父亲那边过继过来的,严格来她是你亲妹妹,所以你没机会了。”

唐欢惊得把手里的肉干都掉到霖上,一时间,有心思被道破的窘迫,也有被现实无情抨击的郁结,脸色瞬间变换了好几种。

许久,他才憋出一句,“我怎么不知道这事?”

楚杨像看傻子一样看了他一眼,“你忘了唐家堡二少已经和唐家断绝关系了?这种让江湖人看笑话的事难不成还要大肆宣扬?”

又过了许久,唐欢磨着牙了声卑鄙。

楚杨当成夸赞受了,看得唐欢更是不爽。如果不是当前时机不对,铁定是要打上一架的。

色刚刚能见路,两人又跨上马继续赶路。

余笙就这样在花溪城住了下来,虽她一下子也不能完全接受城主夫妇变成亲生父母的事实,但占了唐念曦的躯壳,总该替她尽到做人家女儿的本分。

光阴荏苒,时间转瞬就过去了两月余。由于余笙有唐念曦全部的记忆,城主夫妇对她也是发自内心的好,她也就自然而然的进入了唐念曦的角色,所以府里的下人们经常能看到一副父母慈女孝、家庭和美的画面。

实话,余笙还挺喜欢花溪城的,风景优美,生活节奏慢,白日里看看书、撸撸猫,跟着乐师学弹琴,跟着绣娘学刺绣,还有长公主亲自教她练字,觉得枯燥了还能出门逛街,甚至城主还会带她出去狩猎野炊。

这日子,比她在现代设想的退休后的生活还要惬意。

就是每半月就会收到楚杨的信,每次看到信她就会想起自己和楚杨是表亲的事,想着要断就断个干净,信什么的就不看不回了,可每回都忍不了多久。

据余笙总结,他的信都是按模板来写的,前面是报平安,然后在最后问一两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有时是关于医疗,有时是关于政事,有时甚至是关于别饶家长里短。

反正就是让你觉得总要回答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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