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起来不适合喝咖啡。”
沉舟把她的咖啡抢走,还给她一份饺子、鸡蛋和苹果牛奶汁。
玫瑰:“”
仗着身高,让玫瑰抢不回去。不情不愿把袋子打开,塞了个煎饺进嘴里,味道比意料之中的好吃。
沉舟看得出她的表情变化:“鸡蛋也要吃,渴了就喝牛奶。”
玫瑰别过头:“我从不吃鸡蛋。”
沉舟问她:“是不是有营养的东西你都不吃?”
玫瑰闭眼让化妆师画烟熏妆:“兄弟,你家住海边吗?管得那么宽!上完妆就赶紧给我滚!少在这里碍手碍脚!再不走我就一脚把你送到千里之外!”
沉舟什么也没说,临走前给她发了条微信。
玫瑰睁开一扫,他说:这是宋京让我给你带的。
活在台词里的宋京!
玫瑰发了个翻白眼的表情:你老是告诉我,他究竟用了什么东西收买了你?
沉舟回:一个联系方式。
玫瑰:你喜欢的人?
沉舟那头安静了。
“这个牛奶好难喝!”
一旁的助理边听边摇头,叹了口气,心里腹诽:既然这么难喝,为什么要一滴不剩全喝完了呢?
今天要拍她骑摩托车与一辆宝马飙戏的剧情和她为了把被骗的好朋友从夜店揪出来场景。
场务非常敬业,挑选的摩托车道具都符合那个时代的特色。当玫瑰看到威风凛凛的把头摩托车时,顿时就爱上了它。忍不住迈上车去试一试感觉。她不是第一次骑摩托,也有驾照,车技没有任何问题。只是演戏的时候全靠眉毛和眼睛。因为开拍之后头盔遮住脸,能传递出来的感觉只有这两种。
“准备好!!”
玫瑰一身的黑色皮衣,利落的线条透着一股英姿飒爽的味道。她骑着摩托车,车灯仿佛撕裂黑夜的一把剑,穿行其中,无需做任何动作,整个天地都仿佛是她的天下。
我们的时代里,她饰演的是庆城云想衣巷三户人家中的其中一家的女儿。这家人姓木,玫瑰是这户人家的第三个孩子木灵犀。前面的两个孩子都因各种原因死了,所以对这个女儿特别溺爱。
木灵犀天生就漂亮,170的高个子,身形优美,从小就有主见有想法,不被其他人而左右。虽然脾气不太好,却交了不少朋友,起码在道上没有谁敢惹她。
宝马车上坐了三四个人,有男有女。几个人跟吃了兴奋剂似的,疯狂在朝木灵犀招手。一般这种人,灵犀是懒得搭理的。可他们一直在挡道,不论灵犀切换到哪一条道上,他们都会迅速切换过去,就是不肯让她超。
对付这种人,嘴皮子那一套是最不管用的。那就只有一招,动手!
木灵犀从口袋里掏出一枚小钉子,前头那几个人还煽风点火地说:“要对付我们了呀,你倒是动手啊!谁不动手谁就是孬种!快啊,就等你出手呢!”
木灵犀降下车速,负责开车的也降了。她瞧准时机,甩出手上的钉子。后轮胎在嘭地一声中开始打斜,木灵犀趁此加大油门追了过去,一骑绝尘。
这场戏是一次过。
第二场戏了好几次。
演木灵犀好朋友的女演员在镜头后可以表现得很自如,可在镜头前的台词却说得磕磕巴巴。一直了十几次,导演都不耐烦骂人了,她的表现就更加差了。
女演员哭得泣不成声,玫瑰说:“该吃午饭了,什么事都比不上吃饭重要。”
沉舟刚好赶完通告回来,拿了份饭菜给玫瑰:“最近天气燥热,我给大家买了桃子和冰镇酸梅汤,都消消火气。”
玫瑰看了眼饭里头的配菜:“为什么我的饭菜那么少?”
她比了比,只有一个拳头大小。
“分量虽然不多,裹腹应该没什么问题。”
“”
玫瑰撂筷子:“不吃了!”
气呼呼走出帐篷,顶着烈日乱跑。转角就看到女演员蹲在角落里默默地给自己加油打气:“我不害怕镜头,我不害怕镜头,我不害怕镜头。我可以的!我一定可以克服的!我要相信自己!”
可她安慰得越多,越是要强调自己害怕镜头。
玫瑰说:“没用的!”
女演员被吓了一跳:“你、你都听到了?”
“没听到怎么否定你?”
“哦,也是哦,呵呵呵”
“别笑了,哭本来就不好看,哭完再笑就更丑了。”
女演员:“哦”
“哦什么哦,除了这个哦字你还能说啥?背一遍台词给我听。”
“啊?现在吗?我想想。”
“想什么想?几句台词都背不出来?你好意思说自己怕镜头?其实你根本不是怕镜头,你就是背不了台词!拿什么镜头当借口?趁早放弃吧。”
“我不是的,我没有,我一看到它对着我,我就双脚发虚,脑袋一片空白。”
“现在没有镜头,你倒是背啊”
“我我我我”
这个女演员软得跟似的,不用激将法肯定不行。刚才几个导演都在商量着要换掉她。
玫瑰揪住她的衣领,立马进入演戏的状态:“你什么你?我告诉你,今天就算是天塌下来你都得跟我回去!”
“我不回去!我才不要回到那个没有光亮的家里你有爸妈疼有爷奶爱,当然不会动我这个失去亲人的痛苦。一车四条人命啊,全走了,都走了我的爸爸妈妈,我的两个弟弟,没了都没了再也没有人会在我赖床的时候把我丢出来,也没有人会在我偷吃糖果的时候爸妈告状我喝个酒怎么了?我逛夜总会怎么了?起码我在这里有人会对我好,懂得给我想要的!”
成功了!
她成功把自己代入到那个角色当中,每一个镜头都是痛苦至极的真情实感。
“荒谬!”
玫瑰以木灵犀的身份说,“如果狐朋狗有能给你想要的一切,那么你把我们当成什么?你现在就去问问你的朋友,假设你生病了,需要朋友牺牲自己才能救自己,看看他们谁能愿意牺牲自己救你?”
“这个假设不成立!”
“怎么不成立?因为在你心里,一直都知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没有多少人愿意做这个事情,可我愿意。因为你是我从小到大唯一的好朋友!”
夜总会的老板踹开的房门,见过那么多人,她看到玫瑰的第一眼还是很惊艳,尤其是她的烟熏妆和眼角的水晶配饰,简直跟魔女一模一样。
她的桀骜与清冷的气质与这里格格不入,好似纤尘不染的荷花与冰雪,让人忍不住想要去染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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