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吃了太多东西,我一点都不饿。”胡影道。
“我也不怎么饿,等太阳下山了,稍晚一些时候,我再叫伙计准备些饭菜,我们干脆在房间吃好了,省得你抛头露面,如何?”凌云问道。
“也好!”胡影应道。
忽然,门外传来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谁?”凌云问道。
“是我,店里的伙计,客官。”外面敲门之人答道。
“有什么事情?”凌云问道。
“客官,有一个街上行走的小厮,送来了一封蜡封的密信,说是交给一位名讳凌云的客官,我一想,那不就是大爷您吗,连忙给您送来了。”外面敲门之人道。
凌云一愣,在仙门的地界上,没有什么交往过的熟人啊,谁会给自己来信,而且是一入住此地,信便来了,难道是仙门知府?当初自己曾以王三城的身份,与他打过交道,但是凌云一名,恐怕他不知道,假如他知道自己来到仙门,绝不会仅仅来一封信,只怕门外早已重兵包围个水泄不通,毕竟自己是朝廷的要犯。
“你从门缝塞进来好了!”凌云谨慎道。
那伙计照办,一封薄薄的信,从门缝飘了进来,打了个旋儿,落在地上。
走过去捡起那封信,拆开信封,只见里面一张白纸,质地粗糙坚硬,并非官府常用的白纸,凌云记得在靖南县当县太爷那段时间,接触到的纸光滑平整,摸起来如玉石质感,可见官府用纸的料子均是上品。
打开信纸,上面几行横七竖八、歪歪斜斜的字迹,写着“想见到你的佳人,第一个任务,在仙门商会上,杀死一个脑门有疤的会长,取走他的血骨印。”
读完这行字,凌云已经猜到了来信之人,不是辛慈还能是谁?
看来辛慈也在附近,否则怎么会知道自己入住了这间客栈?
那么,胡芍应该也跟随着辛慈,在附近不远之处,凌云想到这里,心里一阵苦笑,只怕她们早已看到自己带着胡影同住一室,误会自己将胡影如何了,这下可百口莫辩了。
要是说对胡影没有想法,那太虚伪了,可是凌云早已答应了胡芍,要明媒正娶,堂堂正正地将她娶过门,然后才能春宵一刻,胡影是胡芍的侍女,跟着一起嫁给自己,那时候才能名正言顺,现在若是偷偷地动手脚,怕是会让胡芍失望透顶。
于是,凌云一直恪守着底线,甚至不愿跟胡影有所接触,以免激起心底的欲望,最后难以控制,无法收场。
“是大小姐来的信吗?”胡影猜测道,脸上有些拘谨,大概是想起大小姐看着自己与凌云同住一室,不由尴尬起来,不知如何解释。
“你猜的倒也差不多,算是大小姐来的信,只是她暂时还不能现身,我们也见不到她。”凌云道。
胡影先前满怀期待的眼神,顿时有些失落,期望一下子落了空,这两人之间的尴尬,看来还要继续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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