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去相信一见钟情呢?

起初,我是不信的。刚认识她的时候,是在朋友的婚礼上。她长得不算漂亮,但让人见了就很难忘。

依稀记得那时候她是一头短发,个子不高也不矮。

其实我记得最清楚的是她的笑,我很难用形容词来形容她的笑,像春风?像暖阳?这些都不足以表达我对她的爱慕之情。她的一颦一笑,牵动着我的心跳,我很清楚,这么多年来我第一次这么喜欢一个人。

后来我厚着脸皮和朋友要了她的号,从开始的有一搭没一搭,到后来两个人每天都会聊到深夜。

我心里明白,我很喜欢她,甚至我想娶她。

也许是她性格的问题吧,我实在看不出她的内心想法,只能说她隐藏的太好了吧。

在爱情里,出场顺序真的很重要。

林志玲和言承旭纠缠16年,但最终林志玲还是嫁给了别人。

胡杏儿和黄宗泽相伴7年,也难逃分崩离析的结局。

阚清子和纪凌尘相爱3年,最后也只换回纪凌尘的一句爱过。

所以,路星河对着耿耿求了56次婚,都比不上余淮的一句,耿耿,我来晚了。

2015年,胡歌做客鲁豫有约,在鲁豫提起薛佳凝的时候,原本谈笑风生的胡歌沉默了。

他抹了抹眼角的泪,说:她是真的很好。

鲁豫接着说,现在正是最好的时候。

是啊,最好的时候,现在适合重逢,适合重新牵起对方的手。

胡歌依旧沉默,最后什么话也没说。

那是因为他知道,感情一向复杂,错过的人十有八九是找不回来了。

我们这一生中最遗憾的人,不是当初吵吵闹闹分开的那个,而是因为命运的错综复杂,草草走散的那一个。

电影结束的时候,屏幕上有一句话:和那个人一起来看最好的我们,就是我喜欢你。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坐在我旁边的女孩泣不成声,她多想和那个她喜欢的人一起去看啊,可是无奈,他们早就天各一方了。

我知道相爱根本就不容易,爱也不是一加一,努力就有结局。

有人说余淮是懦夫,说都不说一声就离开,但我觉得,他是因为太爱了,所以才不敢跟耿耿说,我再也不是当初那个最好的我了。

世上的爱情有千万种,有像路星河那样一腔孤勇的,但也有余淮这样怯懦试探的。

爱到深处就反而变得小心翼翼。

喜欢这件事,真的骗不了人。即使过去很多年,但只要一听到对方的名字,还是会有点不自然。

曾有人问我,你后悔你当初投入的感情吗?

我斩钉截铁的告诉他,我不后悔。

就像路星河,虽然他还是没能以伴侣的身份站在耿耿旁边,但他一定不会后悔他曾喜欢了耿耿那么多年。

毕竟,能够心无旁骛的去喜欢一个人,能够愿意在最好的时间里把温柔都给一个人,是多浪漫的一件事啊。

五月天在如烟里唱:七岁的那一年,抓住那只蝉,以为能抓住夏天十七岁的那年,吻过他的脸,就以为和他能永远。

而我们也是长大之后才知道,原来,不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才是人生常态。

但是没关系啊,能够相遇一场,已经很难得了。毕竟,当年我爱你,不光因为你为我做的事,还因为,为了你,我能做成的事。

你知道吗,最后没能跟你在一起,真的好遗憾啊,但等到时过境迁之后,我就会明白,如果当初没能跟你爱一场,我会更遗憾。

说实话,我真的特别讨厌在爱情之前那种暧昧不清的状态,即便彼此心知肚明,我也不喜欢,我就想要那种坦坦荡荡,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你喜欢我,这是一种心安,也是一种责任。

之前有人跟我说,很享受这样的感觉,甚至可以同时和很多人保持这样暧昧的状态,就很喜欢早上睁开眼看到别人和自己说早安,晚上再聊很久很久,然后和很多人说晚安。

我能理解,不过是很喜欢也很享受那种窗户纸未挑明的感觉,可以肆无忌惮地被爱着,甚至不需要为这段关系负责任。

但我不行,我觉得喜欢就是喜欢,我就要很坦荡地告诉你,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我们要不要在一起。

讨厌一切的不确定,恋爱谈多了,遇到不对的人太多了,就很想早一点确定,你是不是那个能陪我走下去的人。

心动之后就是很想要心安,懒得花时间去猜测你是不是撩完了就跑。

和以前的对象在一起的时候,我们也有过微微一小段暧昧期,那段时间经常一起出去吃饭看电影,但我实在讨厌那种不确定的关系,就厚着脸皮跟他说,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

后来我们就在一起了。

没有什么仪式感,也没有谁苦苦地追求着谁,但那种互相确定的感觉就让人觉得很安心。

爱情真的不是要看认识时间长短来确定关系的,有些人就好像多年前宇宙爆炸掉落的碎片,一直在苦苦找寻对方,遇见的那一刻,热泪盈眶,惺惺相惜。

之前有个朋友单身了二十多年,后来遇到了一个男生,两个人认识了一周就领证结婚了,现在恩爱地不得了。

真的,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爱好谈恋爱,喜欢有人可爱,享受对人好。

每次都是我一见钟情大胆表达当天扑倒,然后率先付出,竭诚追求,给爱给崇拜给里子给面子。热烈奔放、关怀备至、掏心掏肺,随时表达喜爱,事事以对方为先,让他时时刻刻感到被关注被爱、全世界围着他转。

连他自己还没意识到的需求,我已经先一步做完了。他刚觉得口渴,水已经被我递到了他跟前儿他刚想找地方放手机,我已经敞开包袋在他身边他在跟兄弟争执谁买单,我轻巧地说

“早就买完了,走吧”

哪怕还吵着架,袜子洗完干了有点硬,我还要搓搓软了再帮他穿上。

给兄弟给长辈准备的东西和机会,不管他需要不需要,必然会留一份塞给他听他聊工作,自动就在心里匹配了我有的资源,接洽好了下次就问

“我这有,你要不要”

对人太好,因为在付出的过程中自得其乐。来不得一点勉强,但凡不是100分的喜欢,但凡有一丁点委屈和勉强,也调动不起这个“给”的兴致。

很多女孩谈恋爱,想的是怎么不疼我,我需要你的时候你怎么不在。

我是完全相反。

对人性不抱期待,只图自己找点乐子。不急、不气、不吃醋,没所图、没占有心、没控制欲,甚至没求胜心。只是稳定地给,一如即往地给。

在追逐挣扎取胜的整个过程里怡然自得,看着对方疑惑、恐惧、嫉妒、焦虑、忐忑、恍然大悟、感动、臣服……

从不调教男人。从不担心因为主动贬损价值,选择相信直觉,相信我选的人有他自己的判断。不需要对方证明爱我、不惩罚对方、不训练对方,不争输赢。

每次赢都自动放弃战果,把主动权交还回去,让他继续作天作地。

时间久了,他就明白,那些温柔乖顺懂事识大体不计较,都是我给的宠爱,是我愿意给的。

有一天我不愿意给了,我比谁放下都快。

但他放不下。

因为我宠到他这辈子没遇见过比我更宠他的,宠到他再也不可能遇见比我更宠他的。

我不可被改变,但是再坚不可摧的钢铁直男,也都可以被改变。

所有认为“我这么忙,我拿钱回家你还不能把大事小情打理好吗?我哪有那么多精力”的直男,都可以被改变。

石头都能被我捂热。

直男们也会开始学着用我给爱的方式来爱我:

被伺候惯了的人也会随时关注我的需求,不论我手里拿着啥都赶紧接过去在我说话时放下手头的工作认真听我说从不敷衍一辈子没进过商场的人在我情绪低落时走进即将撤柜的alenin买一条淡粉色蓬蓬裙兴致勃勃地送来听说一种痛经药好用就在出差时带回来几十盒我说爱吃面食就在每次到了陕西山西甘肃之后几箱几箱打包油饼煎饼各种饼扛回来给我,再抽空下厨做一种在当地学会的面食满眼柔情看着我吃。

其实,不咋好吃。但是,超级感动。

再忙的男人,只要愿意,都是可以抽时间表达爱你的。

人心都是肉长的,如果真挚没用,那只有三种情况:

一、对方是彻头彻尾的人渣

二、你不行

三、你真挚得还不够。

守规矩,我能更迅速地赢下比赛,赢得他,但那样,赢的就不是我,而是规则,他喜欢的也不是我,是规则带来的、成年人之间的安全、稳妥和默契。

我非要炙热、直接,瞎几把来,我非要用我自己的方式,赢得喜欢的人。用从10岁到30岁,本质上没有改变过的、最本真的我自己,赢得喜欢的人。

我爱人就是给给给,给到对方唉声叹气求我不要再给,给到他无可奈何说他感到欠我的,给到他好气又好笑:

“你也不想想,我能缺这个?”

我才意识到,“是哦,他能缺啥啊”

不过如今,他真有缺的,而我真的恰好有,那是我多年来一点一滴,积累下来的,在相处之中、逐步展现给他的。

爱里的强者是:有本事爱且给得出来。

你有多优秀耀眼都不重要,关键是,你能给出什么。给得起,输得起,放得下,能者多劳多得。

还有,忍耐不是付出,忍耐是你想要这段关系应该做的,觉得委屈不值得就放弃。

捞也许也快乐,但给,亲证,同样快乐。和一个很好的、势均力敌的人,相爱相杀,还能用自己的能力和资源帮到他。

一个啥也不缺的人需要你,真的快乐。

喜欢一个人真的是一种奇妙的感觉啊

喜欢上一个人,会觉得和她比起来,周围所有的女生都变得黯然失色

喜欢上一个人,会觉得她是全世界最优秀的人,自己的所有优点,和她比起来,都微不足道

喜欢上一个人,会忍不住在她不注意时偷瞄她,又会在她转过身时,不敢直视她的眼睛

喜欢上一个人,会在将要见到她前,细心打扮一番,争取让她看见自己最完美的一面

喜欢上一个人,会想时时刻刻都在她的身边,每一刻的分离都是煎熬

喜欢上一个人,会在她不回消息时,时时为她担心,时时感到焦虑,甚至下定决心,下次再也不会回你的消息了却又在收到她消息的一刹那,眉开眼笑,所有的生气都烟消云散

喜欢上一个人,会一遍一遍地浏览她的朋友圈,看她的动态,甚至听她听过的每一首歌,总想在她的生活中留下痕迹

喜欢上一个人,会仔细揣摩她发的消息的每一个字,每一个字都被我解读出了深意

喜欢上一个人,会在她和别的男生聊天时觉得难受,会在她提到别的男生时,心生醋意

喜欢上一个人,想和她分享生活的点滴,不论是好是坏

你喜欢的那个人,一举一动在你眼中都是岁月静好,一颦一蹙间都是温柔与善良。

喜欢真的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啊,虽然也会有难受,有心酸,但一想到那些甜蜜的瞬间,所有的痛苦也都不值一提吧,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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