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的法则,自然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是超越了人类的对所有生物都适用的公理。”方兆龙淡淡说道,这个答案,由达尔文提出,已经历经数百年,至今依然无人能将之推翻,而且,基于现在的生存和生活水平以及科技等一般化形态而言,这也是颠扑不灭的真理。

“达尔文的见识,的确远远高于同时代的哲学家,但这个法则还不是终极性的,终极性的世界法则,是不平衡,是斗争,没有斗争,也不会有高下之分,也不会产生什么选择的问题。”布鲁士教授叼着烟斗,像在和自己的小辈亲属谈着简单的话题那般轻松。

“又在兜售和扩大自己的观点,实际上,也不过拾人牙慧而已,这一点,马克思已经有过运动的观点,这个斗争,事实上就是运动的变种,就是矛盾的演化。”方兆龙说出了自己心中一直想说的实话,诚然,在国内,初中和高中的哲学内课程上,这个观点事实上已经以简单却深刻的印象深入人心。

“不,马克思尽管伟大,却始终是站在人类的立场上在思考问题,他所谓的运动,也是基于世界本身的运动,而我所谈的斗争,是基于超越了人类之上,作为在他们看来神一般存在的立场,这是根本不同的。”布鲁士吐了吐舌头,像一个活泼调皮的少年,“或者,这样说吧,他所说的运动是有道理的,但那运动的发动者是谁,他却并不完全知道,事实上,这种终极性的运动,就是因为我们神一样的斗争,才产生了那些运动。”

方兆龙听完这话,仔细思考了一阵,布鲁士所说,倒并非危言耸听,他们这类存在,的确是如神一般的,就比如这次的那些被害者,如果他们没有在那窗户上留下手脚,以人类的理解力,只能将他们视作遭受天谴之人,至少,也只能将之视为悬案,永远都无法解开,那不是依靠一个侦探或者一帮侦查精英就可以顺利将案件说清楚的,因为,那种杀人的力量,本身就是超越了他们的理解范围的。

布鲁士见方兆龙已经陷入思考,待到时间已经差不多了,继续说道:“能以超越光速的速度飞向遥远的地方,能不依靠任何食物和自然条件生存的我们,不仅仅是对于地球文明是神一样的存在,对于宇宙中可知的其他千万种文明,我们依然会被他们奉为神明。”

“你就经想要说什么?”方兆龙走近几步,和布鲁士只见的距离不过隔着一张桌子。

“作为神明,我们唯一的局限,就是我们不能永存,我们必须找出适合的人或者其他动物,将我们的地位和超越了世界法则的能力传承下去。除此之外,作为神明,就如人类对待羔羊和虫子一般,我们在挑选的过程中,牺牲或者杀掉他们中的一些,作为观看一出实体化的戏剧也好,或者,作为看一场真实的如他们看斗牛一般的精彩角逐也好,这有什么错呢?我们的娱乐活动,不由这些最为聪明的人类来提供,你说说看,还能由什么物种来提供?”

“但是,光明之神和黑暗之神诞生之初,所遵守的法则都是守护,而不是破坏。”方兆龙不以为然,一字一句反驳布鲁士。

“破坏的程度,却没有做出规定,只要破坏能够修复,那不是破坏,恰恰相反,那是运动的发起,只为产生更加文明和进步的世界。”布鲁士依旧很轻松,完全坚持着自己的观点。

方兆龙默然,对于这已经被黑暗之神洗脑多年的顽固派,自己说再多,也是无济于事的,尽管布鲁士不愿意直接回答,但他的话中,已经承认了自己就是那些暗杀行动的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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