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剪头发时很专注,小剪刀被他细长的手指操控,在韩凛头发间闪动。

带来细细碎碎的痒。

韩凛静静地看着镜子里的朝歌,心里是满满的温柔爱意。

很快,朝歌放下剪刀,用大刷子把韩凛脖子上和脸上的碎发扫掉,再解开罩衣。

他满意地看了眼镜子中的韩凛,对他竖起大拇指。

“辛苦。”韩凛说,“我又帅回来了。”

[你一直都帅,就比我差一丢丢。]朝歌用小拇指挤出一点点缝隙。

“恩,比你差一丢丢。”韩凛笑,“你去准备准备,我把这里收拾下,然后咱们出门。”

韩凛没说要去哪儿玩,到地方后朝歌才惊讶的发现,韩凛居然带他来了个画展。

[啊这……]朝歌站在门口不肯进去,[实不相瞒,这个人和我不对付。]

韩凛还是头一次听说:“你认识他?”

[大学同学。]朝歌比划,[我们理念不合,爱吵吵。]

“你居然会和人吵架?”韩凛更惊讶的是这个。

[也不是吵架,就是三观不合,不想理他。]朝歌比划,[浪费你一片好心了。]

“那没事,我本来想带你来的也不是这个展,正好今天只有这个,还没来得及买票,你看里面也没几个人,估计不好看。”韩凛说,“那我们走吧。”

[那我们去哪儿呀,韩医生。]朝歌挽住韩凛的手,下巴搭在韩凛的肩膀上,眨巴眨巴眼。

“你想去哪儿?”韩凛问。

[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我是你的腿部挂件。]朝歌表示自己超乖巧。

“那我们去动物园吧。”韩凛说,“你最近不是在画一个动物森林的插画故事吗?”

朝歌有固定的儿童绘本刊物的插画工作,最近几个月连载作者写的是一个在森林里的温情小故事,朝歌已经画了两三个月的动物了。

[走走走,我想看熊猫和大鸟!好久没去了。]朝歌拉着韩凛就往前走。

朝歌喜欢动物,特别是各种毛绒绒,他们恋爱初期约会最常去的地方之一,就是动物园。

他们市区里就有一个市动物园,很大,慢慢走着能逛大半天,在郊区还有个野生动物园,更大,连着山,一早到山脚下往上爬,再爬下来,一天就没了。

朝歌决定去市里的动物园,因为市里的动物园里有四五只熊猫,还有他们省最豪华,品种最齐全的鸟谷。

韩凛开车,路程不远,他们花了点时间找停车位。

因为是周一,人比平时少很多,朝歌在自动售票机上买了两张票,就拉着韩凛进园。

第一站去的就是朝歌最喜欢的熊猫馆。

他们市有熊猫基地,就在动物园隔壁,这里的几只熊猫都是在熊猫基地出生的,被这座城市的人看着长大,大家对他们的感情都很深。

[乖乖,他们好像又胖了。]朝歌趴在玻璃上看,熊猫这个点正在泡澡,天气热,展馆里还放着几块冰块降温。

“光吃不运动,和你一样。”韩凛说,“脸盘子就像十五的月亮。”

朝歌头也没回,一脚踢韩凛小腿上,附赠国际手势。

韩凛轻笑:“胖点好,捏起来舒服。”

朝歌这下回头了:[再给你一次好好说话的机会,我的脸到底胖不胖。]

“不胖,就是肉肉的。”韩凛说,“你在家那么辛苦,怎么可能没运动呢。”

朝歌鼻息哼气:[算你识相。]

“看,啃竹子了。”韩凛指向熊猫。

朝歌立马回头观赏。

朝歌喜欢熊猫并不是因为他们可爱,而是因为他觉得熊猫憨憨的,还会抠脚,特别像小时候住他们家不远的一个胖叔叔。

那个叔叔每次干完活回家,就喜欢坐在门槛上,一边啃甘蔗,一边抠脚。

大着肚子和笑眯眯的,和熊猫一模一样。

那个叔叔经常给朝歌吃糖,还给他讲数学题,人超好。

看了二十多分钟,韩凛帮朝歌和熊猫一一合影,才带着恋恋不舍的朝歌离开熊猫馆,去往下一处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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