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尊人民对夜卿忧的尊敬崇拜已经消散,只有埋怨和憎恶,他们也强烈的要求夜卿忧下台,这样的国主,让他们丢脸,让他们不耻。

所以,与其说夜尊成了丧家之犬,还不如说夜卿忧成为了丧家之犬。

史官不在,十八护卫守在夜卿忧房门外,严阵以待,就怕突然暴乱,伤了夜卿忧。

不管外面怎么说,证据有多充足,要求有多强烈,他们跟在夜卿忧身边这么多年,朝夕相处,自然明白夜卿忧是个什么样的人,哪怕她真的很迟臻关系不单纯,但也不是外面那些人诋毁谩骂夜卿忧的理由。

没有夜卿忧,就没有今天的夜尊,更不会有那些人现在站在道德制高点,对着夜卿忧义正言辞的指责。

这一刻,他们似乎选择性的忘记了夜卿忧是怎样让这个急呼死去的国家,活过来的。

任何人都有资格指着夜卿忧,夜尊国民没有,当初如果夜尊战败,现在,他们脚下的土地就成了殖民地,他们全都是他国奴隶,生生世世当牛做马,永无出头之日。

人,真是可笑可悲。

当所有人关注夜卿忧时,唯有方立杰一成不变的关注着普济寺的后山,他一直记得自己的任务。

他来这里住了很长时间,才从小和尚嘴里打听到每次萧成皎来这里小住的时候,都会到后山寻个清静之地,思念亡妻。

方立杰才不相信萧成皎那个老狐狸是个痴情人,事出反常必有妖,为此,每天都泡在后山。

这么长时间,也不是一无所获,找到了一处十分隐秘的山洞。

只是,这个山洞平平无奇,根本不像有什么秘密的样子。

方立杰气不过,从禅房搬到了山洞居住,跟个野人似得,吃喝拉撒全在这。

这天晚上,睡到半夜,做了一个噩梦,一脑门撞到了石壁上,疼醒了。福兮祸兮,这一撞,撞到了大收获。

“草,住了这么久,没发现这里有一条缝。”方立杰揉着脑门,拿出手电筒,掰开塞缝里的石头,伸长脖子往里瞅,别说,缝看着不大,但就他这么魁梧的人都能侧着身进去,自如行走。

原以为缝隙很长,没想到走了不过百来步,豁然开朗。

可惜,现在是半夜,入眼漆黑,什么也看不到,只能先回去等天亮。

这一晚是睡不着了,天一亮方立杰就钻进了缝隙。

出了缝隙是一个更大的山洞,山洞里有人为的痕迹,方立杰眼前一亮,找对地方了。

出了山洞是一条陡峭的靠山小道,道上杂草丛生,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这是一条山道。

山道上有些微人为痕迹,不是专业的人看不出,从这里过的人很小心,没有碰伤任何植被,下脚很轻,只留下一道浅浅的痕迹,用不了多久,就会被覆盖。

方立杰顺着山道往前,走了一个多小时,到了普济寺旁边的山头。

这是一座光秃秃的荒山,放眼全是沙化的红色砂石土。

一眼就能看穿的地方,没有任何线索可言。

方立杰很失望,所有惊喜都没了,气呼呼的在山顶转悠。

突然发现这座荒山的视野很开阔,能将整个普济寺尽收眼底,也能将远处的英烈墓园尽收眼底。

方立杰的心口狠狠跳动两下,脑子豁然开朗。

顺着英烈墓园的方西,在山体上寻找。

果真,虽然过去了不少时间,事后又被处理过,痕迹已经不明显了,但仍旧有迹可循,这里有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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