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如此,他就利用抓捕何耀东等人的行动,以此给宋子杰升任为便衣。

这样一来的话,宋子杰以后为苏天耀做事,也会方便很多。

几句话,让宋子杰一改之前的沮丧。

就在此时,外面忽然热闹起来。

“哥,抽烟,这里还有点心和水果,你们不用跟我客气,我是来找苏探长,以后还要各位大哥照顾一二!”

苏天耀通过办公室的玻璃窗,看到一个身影,在外面派烟又送点心。

见状,他说道:“阿杰,将他带进来,是我让他来见我的!”

“是!”

宋子杰很快就把这个人带了进来,正是前几天苏天耀才见过的小贩占米仔。

占米仔还是很会做人,知道以后跟着苏天耀做事的话,就少不了会跟外面的警察打交道,一来就是送烟送点心水果,还哥前哥后,将姿态放到很低,让每一个人都很满意他。

正所谓,吃人嘴短,拿人手短,这些警察受了这些小恩小惠,以后有事要他们帮忙的话,也不好拒绝。

如此一来,占米仔以后为苏天耀做事,需要用到这些人的话,都会方便很多,办事也会顺利很多。

“苏探长,我来了,不会打扰你做事吧!”

几天不见的占米仔,现在已经是大变样,可以算是身光颈靓,换了一套过得去的衣服,还专门去理发,做了一个发型。

占米仔不是喜欢显摆,稍微有一点钱就大手大脚,而是担心自己穿得太寒酸,会丢了苏天耀的脸,才会咬咬牙,换了一身行头。

而且,占米仔太过青涩,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有说服力,他还尽量让自己的形象,变得成熟一点。

“坐!”

苏天耀看着占米仔,说道:“你认为现在做什么生意最赚钱?”

“什么生意最赚钱?”

占米仔呢喃了一遍,开始绞尽脑汁的去考虑这个问题,希望自己的回答,可以让苏天耀满意。

对于占米仔来说,他很清楚苏天耀问的生意,不可能是捞偏门。

如果是偏门生意的话,根本不需要占米仔回答,他也没有资格来做这门生意,那只能是正行。

占米仔灵光一闪,当即说道:“我觉得是卖漂亮衣服,名牌包包最赚钱,那些有钱人家的女人简直是疯狂,买一件衣服的钱,都够我吃一年,一个手提包包,顶得我一年的收入,她们的眼睛眨都不眨一下就买了,有时候还要抢着买才可以买得到,我觉得这些生意就是最赚钱的!”

而他之所以会想到这方面,主要还是因为桌子放着的《新时代》。

《新时代》,尽管是以模特为主的杂志,但里面出现过的服装、配饰,毫不例外的都成为了亮点,也受到了消费者的追捧。

这些奢侈品,如今都已经卖疯了,让占米仔非常眼红。

因此,在看到这本杂志后,占米仔一下子就想到了这些生意,觉得这是最赚钱的生意。

这门生意,简直就是抢钱的生意,消费者还趋之若鹜,不让她们买还不高兴,比那些捞偏门的还要厉害。

一想到这里,占米仔就羡慕到不行,恨不得自己就是做这种生意。

当然,他也有自知之明,不认为自己有这个资本,甚至连想都不敢想,也只能羡慕一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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