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要自然。
所以我选了这个人多眼杂的地方,并且坐在了一个最不显眼的位置。
可我忽略一件事情,那就是牧歌这个人。
美貌,本就是一个最显眼的东西,何况以牧歌这样的身份和排场,开着一辆狂拽酷炫的红色轿跑,坐在快餐店里啃鸡腿确实太不相称。
这么做,无异于欲盖弥彰。
所以我事后跟主人说这件事的时候,他像看见了傻逼一样,指着我大笑”脑残脑残“。
先不论坐在快餐店里的那些男的,一个个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看,就是外面路过的行人,也都忍不住往店里瞄上几眼。
幸好,我还是等到了苏杭。
他从前面那条街走了过来,撑着一把黑色的伞,龙骨簦。
苏家果然把最厉害的武器都给了他,我听主人说过,龙骨簦是迄今为止,防御类法器的巅峰之作,而他原本拥有的那把昆吾剑,对灵鬼造成的伤害不仅致命而且长期无法复原。
苏家给他配备的武器,是最好的。给他的保护也是最好的,是,我说的是西村。西村也来了南都,此时他的黑色p车就停在不远处的那个街角,远远地打量着我。
只可惜,他认不出我。
苏杭走进了对面的那件小屋,那是一家便利店,店名叫白货。
店主是一个老头儿,邋里邋遢的老头儿,看着让人生厌。
店面小,老板孬,不过这并不是我从不进那家便利店的原因。
而是主人跟我说过,整个南都这座城市,没有一个地方是我不能涉足的。无论我怎么横行无忌都可以,只是,这件又破又油腻腻的小店,一步也不要踏进,就连在门口停留都不要。
我很不解,主人说,如果说南都还有最后一个地方我无法掌控,那就是这间小店。
苏杭站在便利店的雨棚下,眺望着这边,我也不知道他是在望着雨幕,还是在望着路对面快餐店里的我。
不管怎么样,我都已经坐立不安了。
不大一会儿,雨小了些,苏杭撑开龙骨簦走了出来。
他好像没有看见我,直接进了南都大学的校门。
直到他的影子消失在雨幕里,我才站起身来,从包里拿出来一把浅紫色的伞,走到门口撑开,走了出去。
我把手伸进雨里,雨水顺着我的手心,滑到手腕,再滑到手肘
那家叫“白货”的小店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出现了一个男生,留着随意的长发,穿着白色的恤。
冲我笑了一下,那个笑容很熟悉,可我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
我又想起了,很久以前,在江城。每到三四月份,都会有满山遍野的樱花,走在樱花铺就的道路上,走在樱花缓缓飘落的树下。
秒速五厘米,很美。
那个刚刚撑着伞离开,一眼都没看我的人,曾经跟我说,等到来年樱花开的时候,我带你去最大的樱花园,看世界上最美的樱花海。
我在雨中站了很久,那个人没有看我,一如我曾经在树下站了很久,也没有等到那个人。
等我醒转过来,那个邋里邋遢的老头已经醒了过来,和坐在他对面那个小马扎的男生说着什么。
我一转身,钻进了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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