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3点钟,耀光总经理亲自飞到了沙市,拿着比较优厚的合同,和张亦凡签订了相关合作合约。

对!就是合作合约。

只要不是严格的制式合约,就算得上合作合约。

合作共赢…不是吗?

张亦凡和耀光平台,签订了2年合约,签字费1千2百万,年薪也是8百万,七三分成。

而张亦凡要做的就是,每月不得低于22天,不得低于一百小时的直播。

另外,如果平台运营部,给他联系了商演,张亦凡得无条件参加,每月出场不高于4场的商演活动,利益分成则是六四分。

这个要求,张亦凡自然答应了,能收高收入为什么不答应。

能有人请你商演,也侧面证明了你的商业价值。

张亦凡知道,耀光直播已经开始运营娱乐头牌主播了,以增加平台影响力。

像张亦凡这种类型主播,是有很大运营价值的。

而张亦凡的要求就是,让平台大幅连续推广半个月。

这个要求对于平台来说,可以说是不算要求,自然爽快的答应了。

他们花这么大的代价,签下张亦凡这个娱乐户外主播,自然是希望他能尽快在耀光平台打开局面,站稳脚跟。

虽说张亦凡在虎丫已经是名副其实的户外一哥,但换了平台…在人气方面肯定会大打折扣。

除了一些铁粉,另外一些不是天天看直播的粉丝,也一时半会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这样一来,自然会对他的直播人气造成重大影响。

毕竟看直播的也有很多平台粉。

这些人一般习惯了在哪玩,他们就不喜欢挪地方。

签约双方都是相当愉快,张亦凡并没有因为自己这二十天来,在虎丫的人气高,收入高就狮子大开口。

这一点让耀光平台方很高兴,感觉张亦凡不是目光短浅之辈,靠本事吃饭无疑更让人信服。

和耀光直播签完合同之后,张亦凡就又在虎Y开了直播。

十几二十分钟后,张亦凡明显感觉到虎丫平台限制了自己的人气。

估计是满5千人,人气翻倍这个规则给他取消了。

播了两个小时后,张亦凡直播间的人气外显,也只有5万左右。

这人气数据,就是张亦凡的真实人气,不过张亦凡也没在意,到下直播时,也没提自己要换平台的事,只是让房管有意无意的发弹幕提了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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