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他才注意到这个叫云筝的。
后来他派人打探云筝,才得知她的财富已经到了无法想象的地步,现在更可以说她是荆南首富也不为过。
荆南首富,这个名头,那她是得拥有多大的一笔财富。
而且还打听到这笔巨款是她自己白手起家打拼出来的,后来再被人一说,家中的什么玻璃、香皂、棉布、羊布等等。皆是出自她之手。
除此之外,不仅拥有一大笔财富,还才华了得,写得一手好文章,一手好诗词,他刚刚吟的这一句,就知晓她是一个了不得的女子。
虽然她今年已三十岁,可相貌依旧很年轻,关键她至今未婚。
知道这些,他只恨自己瞎了眼睛,当初很多人说她了不得,他根本不以为然,现在想想是他自傲了。
现在想想若将她娶进家中,那不就是娶了一座金山?
等将来他坐上皇位,她来做皇后,帮自己打理江山,也不失为一桩好事。
这次进京,他敢肯定,她就是来找一位夫君。
而能做她的夫君,定是将来的皇后,这么一个女子,不做皇后做什么。
还打听到,这次赈灾也完全不是为了文乾,完全是她不忍心看百姓受苦才帮忙,而文乾在荆州也根本没有见到他,他想这个女子定是看不上文乾的,文崇更不用说了,他只是一个残废。
他堂堂太子,将来的九五之尊,未来的皇帝陛下,她一定是相中自己了。
而此时,他觉得他要做的就是,前去拜访她,获得她的芳心,然后迎娶进门。
云筝刚刚用过早饭,复礼就已经到了梅园门口,接她一起去书院。
进门后看到云筝,还是一身墨绿的长衫,宽袍大袖做书生装扮。
想起来自他认识云筝的那一刻起,见他从来都爱穿墨绿色长袍,头上用木簪束着一个发髻。
只是一个简简单单的打扮,就已经冷艳清绝,不知她做女装打扮又是一个怎样的倾国倾城。
不知觉得看得有些呆,云筝也注意了他的眼神,回望过去,他瞬间醒神,开口说道:“若你非女子,而非男子,那么你在朝堂之上一定能有番大作为,官场之上也有你的一席之地。”
云筝听到这话,挑挑眉,眉宇间散发着一种淡淡的不屑。
“做官?你觉得我会在乎吗?想成为官的人,为的不都是钱字一字。官所赋予的权,而这个多数是为了以权得钱。”
“而大多数人做官也是为了造福百姓。”复礼辩驳道。
云筝笑了笑,既没有肯定又没有否定,她知道大多数人在做官之前是会有一颗为百姓之心。可是在官场,跟那一群人泡久了,还有几个人敢说是为了百姓?
他们逐渐地就会迷失了本心,一切源头也不过为了钱财二字。
“我身为荆南首富,自认为做了很多利于百姓之事,与那些官员本来目的并无多大差别。钱我有很多,为百姓谋生计我也有做过很多,如今我还有一身学识,受万千学子爱戴,怎么着的也都觉得比做官来得好。”
复礼将她的话认真品了一番,无奈地笑了笑,他不得不承认,这个逻辑他没有找到任何地方可以反驳。
这就是云筝吗?自信而又强大的云筝,坐在轮椅上的复礼眼睛眯了眯,看她的眼神不由地又亮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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