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村子里没什么玩具的小朋友们来说,看杀鸡杀鸭杀兔子也是不错的一个消遣方式。
不仅仅是因为解剖的趣味性,更是因为杀鸡杀鸭杀兔子代表着有肉可吃,这可是许多孩子们盼上一年才有一次的好事儿。
一时间,林建国和秋大哥身后便紧紧跟了两个小尾巴,当然,兔子的处死是不给他们看的,这实在是过于残忍。
敲死了兔子,秋大哥小心翼翼地给兔子放血,兔血也是能吃的,得一点不漏地装进碗里,放上几粒盐,做成血旺吃。
林建国利索地剥去整张兔子的皮,一点儿肉都没浪费,兔子皮展开倒还不小,能做上一双小号的兔皮手套了。
秋大哥叹了一口气:“其实兔皮也好吃的,比猪皮还香,但是得拔毛烧洗,还得浪费一双兔皮手套。”
林建国倒是不在意:“给你们家衡衡做一双暖烘烘的兔皮手套还不好?不管是吃了还是用了,总归都是花在咱们一家人身上,那哪能叫浪费呢?”
秋大哥笑了笑:“那是,那是。”手里却半点儿不停,接过那张兔皮,把兔皮子搭在笸箩边上,手里拿了菜刀,开始收拾兔肉了。
先把肚子剖开,一时间,两个小朋友的叽叽喳喳便停不下来了。
“爸爸,爸爸,这个是什么呀?是心脏吗?还是腰子呀?”
“这是心脏,看,它旁边的是肺,用来呼吸的。”
“叔叔,叔叔,这个才是腰子吧!腰子应该长在兔子的腰上。”
“诶,是是是,远志真聪明!”
“爸爸,爸爸,这是兔子的肚子吧?咦~还有好多便便。”
“对对对,你们两个离远一点,可别溅上脏东西了!”
林建国去灶房拿了桶来,冲洗了兔子,再初步洗一洗那肚肠,这东西虽然不干净,但洗干净了也是一口肉哩!
中午是秋老太和秋爱华掌勺,把一只兔子都料理得妥妥帖帖的,兔子肉味道重,索性加上辣椒酱红烧了,再配上几个洋芋和豆角一起,那味道简直不摆了。
心肠肚肾那些内脏也不能浪费,和血旺一起用豆瓣酱和鲜辣椒红红火火地爆炒了,也是一道风味十足的下酒菜。
当然,酒是不可能有的,在这个粮食都不够吃的情况下,用粮食酿的酒可不是随随便便一个人都喝得上的。
秋老太又拍了个黄瓜,蒸了盘软软糯糯的老南瓜,再夹一点儿咸菜出来,这饭菜不就妥了?
等大嫂林倩回来了,秋老太又把苹果切了,每人分了一块,作为饭前的开胃水果。
一家人热热闹闹地坐上一桌,简直把秋家两位老人高兴坏了,不停地给小辈们夹菜,嘴角都合不拢。
“诶呀,咱老秋家多久没这么热闹过了,小妹以后该多过来坐坐,咱家衡衡也没个玩伴,你看,今天他们两兄弟玩得多热闹!”
秋家大嫂聪明,刚回来这么一小会儿就摸清了状况,嘴巴也甜,那好话不要钱似的往外吐露。
秋爱华也高兴,像这样一家人热热闹闹地坐在一起,是她在老林家体会不到的温馨,老林家就算是一家人坐在一个饭桌上,但那下饭的话永远离不开一些斤斤计较和勾心斗角。
或许自己一家分出去了,他老林家说不定还温馨快乐一点儿呢。
秋爱华给秋老太夹了一块烧地软烂入味儿的兔子肉,只觉得现在便是神仙过的日子,自己也有本事反哺父母?放在一个月前,她甚至都不敢想。
“诶,你也多吃些,现在还在喂奶呢,可少不了营养。对了,老大,前几天从河里捞的小鱼和黄鳝什么的,待会儿记得给你妹妹带上一点儿,明儿让她们带回去,那东西下奶。”
秋大哥赶紧点了点头:“那鱼虽然小,但现在还鲜活,妹夫你也别嫌弃,打理好了给爱华炖上,也是补身体的好东西!”
林建国赶紧谢了,又转头给林远志夹了一筷子兔肉:“远志咋了?不喜欢吃兔子肉啊?还是人太多,怕生了?”
林远志乖乖地把那筷子兔肉接下,忙着又刨了一口饭,这才乖乖开口道:“没有没有,就是人太多,有点儿不习惯,不过……我是喜欢的……很温暖!”
秋衡赶紧回应道:“那弟弟以后得多来,多温暖温暖!快,这里还有两个兔腿,我们一人一个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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