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问江晚魂穿之后的感受,不得不说是极好的。众星捧月,事事都有人料理。

江晚侧卧着,选择了个舒适的姿势,呼唤起方怀瑾来。

“小姐,我在。”

不多时,薄薄的轻纱外,出现一个半跪着的身影。

江晚的床又大又软,躺在床上像是陷进棉花糖中。床褥也散发着好闻的草药香味。四角用蜀绣制品为起来,又再外边套上一层薄如蝉翼的粉纱。

“方怀瑾?你是不是很讨厌我?”江晚没头没尾地问了一句。

半跪着的少年用还在变身期略带沙哑声地回答:“我不敢。”

答案是“我不敢”,而不是“我不会。”

江晚当然知道方怀瑾不会喜欢自己,但到底是有多恨,底线在哪里?

“要是你现在想走,我放你走。你愿意吗?”

江晚试探性问道。

方怀瑾把头埋得更低,捏紧拳头,闷声回应:“不想。我会陪在小姐左右。”

从前的江晚只是又蠢又坏,被水泡过脑子的江晚阴阳怪气,更上一层楼。

方怀瑾低头看了一眼,藏在布料中的,已经结疤成为永远抹不掉的痕迹。

那是买回来他的第一晚,江晚问他想不想走。只要他愿意,江晚就会放他离开。

那时他过于的单纯,差点让自己成为残废。只记得双腿血淋淋的,被家丁一路拖着,扔进柴房。

最后,江晚还嫌弃他弄脏了青石板。方怀瑾跪在地上,用手撑着,挪着去洗掉那些血迹。

“你不走就好!”

江晚一下子拉开碍事的纱,散开的青丝落在肩上,正歪着头打量方怀瑾:“落水后,是你救的我。算了,本姑娘大人有大人量,以往一笔勾销。”

即使与家丁一样的妆发服饰,方怀瑾像是被随意包装的宝石。谦逊始终遮掩不了宝石本身的价值。

墨黑的发丝,高挺的鼻梁,明眸皓齿,眉眼如画。少年郎的挺拔与青葱在他身上锦上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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