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度想给某人强行安个官职,先绑在自己封国再说。
后来苏全忠才伪装成平民,去接近孔宣。
了解到某人的性格,知道这家伙吃软不吃硬,苏大少才劝住父亲,把自己亲妹妹送入虎口……
费了这么大的劲儿,还是让孔宣知道了这个消息,苏护岂能不恼火?
“丈人,你放心,知道这消息的没几个,再说选拔还有半个月便结束了,届时少师比干便会回朝,百姓就算知道消息也赶不及了。”
孔宣安慰道:
“你冀州侯把闺女嫁给我,待我如手足,我孔宣又岂是忘恩负义之人?”
“这次我只是去试试自己的才学,考个文凭便回来。”
“这样也能给自己留一条路,这次得到比干的看重,在朝堂上挂了名,三年后去朝哥为官,路总能好走一些。”
孔宣这些心里话,也算是推心置腹了,让苏护一声哀叹,只能失落地摆摆手,表示你想去就去吧。
他只恨自己的庙门太小,不是天下共主,养不住自己女婿。
但既然孔宣决定要去,他也只得倾力帮助自己女婿,忍不住叮嘱道:
“纣王此次招贤纳士,共分四个考场,北方考场在北伯侯的崇城,由比干坐镇,此行一路上要经过很多原始部落,你记得多带些人,实在不行我让郑伦带领他的三千乌鸦军护送你。”
“让丈人费心了,有我的七十二义从足以。”孔宣抱拳道谢。
“你不会不回来吧?”
苏护打了个饱嗝,怀疑地问道。
孔某人无语,当场举手发誓:
“我若不归,天打雷劈,人神共愤。”
“我信你。”
苏护满意的大笑。
次日,孔宣准备去崇城,但还是在校场讲了一上午的学,引得万人空巷。
过了午时,七十二义从都带着行头,在院门口等待。
本来孔宣不想带妲己的,奈何前天才成婚,今天便离家,实在不像话。
而且新婚燕尔,夫妻俩腻歪得不行,某人也是食之入味,体会到了“爱情”的美妙。
“夫君,你就带我去吧,好不好?”
妲己委屈地瘪着小嘴,摇着孔宣的手臂,就快哭出来了。
某人哪能受得了这个,心中一软,当下答应道:
“那就一块去吧,不过这一路上风吹日晒,你可得做好心理准备。”
“只要能和夫君在一块,我不怕。”
妲己笑颜如花。
话虽如此,但孔宣却不得不做些安排。
去找郑伦借了火眼金睛兽,又弄个遮风挡雨的小轿,安在金睛兽背上,免得把自己媳妇晒黑。
还叮嘱苏全忠,让他在校场替自己讲学,教百姓识字。
反正这家伙也是游手好闲,肚子里虽然没多少油水,但至少出自王侯之家,教普通百姓绰绰有余。
以前苏全忠绝不会做这种无聊的事情。
他是天生的侯国继承人,高高在上,顶尖贵族,哪有皇帝去教平民识字的?
但自从见识到孔宣从籍籍无名,到家喻户晓,最后被称为圣人,全是因为教化百姓之后,他心动了。
谁不想出门在外一呼千应,受人尊敬?
而且是发自内心的那种尊敬。
你是冀州侯之子,别人尊敬你,只是因为你的权势。
但百姓尊敬孔宣,却是由衷的。
这一刻,苏全忠的眼界豁然开朗。
老子也要当大德,体会一下被万民爱戴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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