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觉得好就好,”她犹豫道,“我想我们得先把佳人绑起来。

可她还有些地方没听懂。

“其实我哎不知道您养了狗……”

马歇尔.卡拉米王储笑道:“他是我妈的狗,她叫他负责保护我,他就这么跟着我了。”

“原来您指的是“狗”。她边说边懊恼自己反应迟钝,假如她是个笨蛋,那么王储兴许就不会看她,“这样好吗?”

马歇尔.卡拉米王储听了似乎有点不高兴。

“小姐,用不着害怕,我都快成年了,我可不像你哥哥只会用钝剑,我有这个。”他抽出佩剑给索尔兹伯里.莫尔斯看。

那是把经过巧妙微缩,恰好适合十六岁男孩需要的长剑,剑身是城里精钢打造,泛着蓝光,两面开刃,剑柄裹着皮革,尾端则是一个黄金做的狮头。

索尔兹伯里.莫尔斯连声赞叹,马歇尔.卡拉米王储相当满意。

我叫它‘金狮’。”

于是他们把基奈半岛狼和保镖抛在脑后,沿着恩特河北岸往西行去,除了金狮以外,没有别的同伴。

这是个神奇而灿烂的日子,温暖的空气里弥漫花香,这儿的树林有种索尔兹伯里.莫尔斯在尔约新帕的林子从未见过的柔和之美。

马歇尔.卡拉米王储的坐骑是匹健步如飞的红鬃骏马,他驾驭马儿的方式更是横冲直撞,速度极快,索尔兹伯里.莫尔斯死命驱赶胯下母马才能跟。

今天也是个适合冒险的日子。

他们沿着河岸搜索洞穴,把一只影子山猫赶回巢穴。

肚子饿的时候,马歇尔.卡拉米王储循着炊烟找到乡间庄园,吩咐他们为王储和他的同行女士准备食物和葡萄酒。

于是他们享用的刚从河里补来的新鲜鳡鱼,索尔兹伯里.莫尔斯则一辈子没喝过这么多酒。

“父亲大人之中我们喝一杯,而且只能在宴会。”

“我的未婚妻爱喝多少就喝多少。”马歇尔.卡拉米王储边说边为她斟满酒杯。

酒足饭饱后,他们策马缓行。

马歇尔.卡拉米王储唱歌给她听,他的嗓音高亢甜美、纯净无暇。

索尔兹伯里.莫尔斯喝多了酒,觉得有点晕眩。

“我们是不是该回去了?”她问。

“再等一会儿。”马歇尔.卡拉米王储道,“古战场就在前面,恩特河转弯的地方。你知道吧,那便是我父亲杀死波利特.梅格的地方。他一挥手就将对方的铠甲打得稀烂。”

马歇尔.卡拉米王储挥舞着假想的战锤向索尔兹伯里.梅格示范。

“后来我舅舅杀掉老布劳,我爸就当了国王。咦,那是什么声音?”

索尔兹伯里.莫尔斯也听到从林子里传来阵阵木头敲击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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