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倾城,这个离笙就是那个让她记挂了大半生的人吗?
她白了我一眼,傻丫头,脑子怎么还不好使了呢,她说他早就说过她喜欢的那个人年级比她还要大些,而离笙跟她是同龄人!
我想,那我就知道了,离笙是她的白月光。
她说我真是没心没肺又恋爱脑!
我腹诽,管他呢,反正我嗑的挺开心。
我觉得这个传说中的离笙跟任时风有点像,或者是因为我自作主张把离笙的形象调成了任时风的样子,确实有点不要脸了,不过倒没有把自己当成倾城,毕竟这种张冠李戴的戏码真的有够土的。
我追着倾城迫不及待的要听她和离笙的后续,对此当事人十分不爽,但是迫于“彩虹屁”和“吃人嘴短”的双重压迫下,倾城才不情不愿的跟我讲起了离笙。
倾城说,离笙是她一个很重要的人,跟赵新城对她的重要性完全不一样。
如果说第一次的示好只是偶然,那么后来与离笙的往来就不能再归结于巧合之中了,倾城承认,离笙的出现给她带来了很多快乐。
倾城说离笙给她的那块儿是她吃过最好吃的桂花糕,她说挺可惜的,她自此以后再也没吃到过更好吃的了。我知道,倾城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感觉大多是因为感动,比起食物本身的味道,倾城更在意的是它充盈了一个陌生男孩温暖的善意。
所以,我也就理解了第一次带给倾城桂花糕时她眼里的惊喜以及尝过之后的落寞了。尝过很多不同牌子的,不同身价的,到头来还是最想念那一个用纸包住的无名小糕,还有那天的少年。
倾城说离笙是她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朋友,而她不确定于离笙而言,自己算不算得上是真心朋友。不过没关系,一切友谊开始时多多少少都有些尴尬,熟悉了就好了。
第二天,倾城依旧是独来独往,依旧是对周围人的冷嘲热讽视若无睹,也依旧是对离笙不冷不热。不过,唯一不一样的是,她没有拒绝离笙的示好,比如在走廊里遇见的时候她会对离笙的问好有所回应,虽然只是含蓄的点头示意,但总得慢慢来,倾城说她防备心很重,不敢轻易放下戒备。
学校不管午饭,要学生自己带便当吃。
认识离笙之前,倾城常常自己一个人抱着饭盒坐在校园里一棵不引人注目的槐树底下解决午饭,有时候会有流浪猫凑近她,她就分些吃的给它们,也不算孤单。
现在不一样了,每次倾城坐在大树底下细嚼慢咽的时候,离笙会没头没尾的跳出来,坐在她旁边大快朵颐,还不忘给倾城分享他经历的好玩的事。
“那谁,我们很熟吗?”
“不熟呀?所以才要多交流交流嘛!”
“不是,你这是什么逻辑?”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