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师父的坚定回答,秦天心中暖流再现。

随即对着话筒,同样大声道:

“好的师父!!!”

“那就让咱师徒携手,一起干他!!!”

..............................

挂断电话。

秦天抓捕巫帆的底气再添三分!

在这之前,秦天经过了深思熟虑。

他知道办理这件案子,必然是困难重重!

首当其冲的,就是该如何把巫帆带走!

按照警队不成文的规定。

像这种涉及到知名大人物的案子,基层的派出所其实没有参与的资格。

至少要由市局层面来牵头,还要由省厅下达批示才行。

而且必须要经过非常严谨的流程!

涉及到传唤、扣押、拘留、审讯、立案、批捕、提请公诉等等。

而大明星背后的资本势力和法律团队,必然会出手干涉案件!

只要案件的任何一个流程环节卡住了,那后面就不好办了!

除此之外。

要对巫帆这样的大人物采取强制措施,那么法律文件也是必不可少!

诸如搜查令、拘留证、通缉令、逮捕令等等!

拘留令和通缉令,必须市局以的领导签字!

逮捕令必须经由检察院批准,而且也要由院级领导签字!

搜查令,是法院那边的事,但也少不了领导签字!

每一个法律文件,都远远超出了派出所的职权范围!

所以要对巫帆采取强制措施的话,最常规的方法,就是层层报,让面的人来处理。

但秦天却不这么想。

为了尽快查出证据,防止案件被拖到后面,证据全失!

也为了避免巫帆背后的势力干涉。

所以秦天决定兵行险招,先斩后奏!

先把巫帆带到自己的地盘:人民南路派出所!

自己亲自来审他,争取拿到他强歼和聚众淫乱的证据,造成既定事实!

到时候,就能彻底拿捏这个大明星!

不管他背后势力多深,不管外面舆论怎么样。

都无法阻止自己定他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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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为了把巫帆带回人民南路派出所。

秦天想到了一个“巧妙”的法律文件!

传唤证!!!

虽然不具备通缉令、逮捕令、拘留证那样的“抓人”效力。

但传唤证,却具有“带人走”的法律效力!

最重要的一点是———

传唤证,仅需派出所所长签字就行了。

灵活巧妙,警察们用了都说好!!!

除此之外。

传唤证的背后,还藏着一个“强制传唤”的大招!

我拿出传唤证,是不能对你怎么样,只能让你跟我走!

什么???你说你是大明星,不跟我走???

那就对不起了,我就只能放“强制传唤”的大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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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了这个办案思路之后。

秦天就给张大海打电话,想要让他给自己签一张传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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