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布鲁克林街区

街头,一辆看起来有些破旧的热狗餐车旁,即使还是早上,餐车旁也已经排满了人群。

餐车里的小伙紧张的忙碌着,这还是他手艺得到父亲的认可后,第一次一个人出摊。

他们家的热狗在整个布鲁克林都是排得上号的,因此每天才会有这么多人在这里排队。

“额,给我三个超级……至尊巨无霸……”

“?好的!”

小伙一愣,没想到居然能从陌生人嘴里听到这个名字。

刚才说话的客人身高很高,即使1米8的自己也比对方低了一个头。

穿着看起来很有英伦风的衣服,被结实的肌肉撑得鼓鼓囊囊的,但并不显得臃肿,反而有种莫名的美感,肌肉的线条就像是古希腊的雕塑一般。

而这样的身体上的自然也是一张棱角分明的脸,看起来有些严肃。

英语的口音似乎还带着点伦敦腔,这样的人着实不该出现在布鲁克林的街头……

“客人认识罗纳德.唐吗?”

小伙问道,这并不是菜单上的菜,知道这个名字的应该就只有自己和罗纳德两个人才对。

“算是朋友……”

“呵,那你一定是被那家伙骗了。”

小伙带着笑意说道。

“这有什么说法吗?”

“这是当年我做的第一个热狗的名字,而试吃的就是罗纳德……

明明超级难吃,那家伙还吃完了,还给取了这么一个浮夸的名字。”

小伙一边在料理台上工作,一边说道。

“你们是很好的朋友吧。”

“还行,如果不是他的话,我大概也不会在这里做热狗,而是在监狱里待着了吧……”

小伙拿起面包,然后开始疯狂的向面包中心添加食材和酱料。

“额,这加得也太多了点吧……”

“就是因为这样才很难吃啊,不过后面我改良了……

毕竟当时我也承诺过要做出整个纽约最好的热狗……”

小伙娴熟的打包,还贴心的将巨大的热狗切成两半。

之后将打包好的热狗递给眼前高大的客人。

“给……”

“不用了,如果有机会的话,让他亲口告诉我这个热狗的味道如何吧……”

小伙伸手拒绝了高大客人递过来的富兰克林,笑着说道。

“他可能没机会亲口来说了……”

“他出什么事情了吗?”

小伙一愣,罗纳德的工作他也知道,以前倒是也有过十天半个月见不着人的情况。

难道是发生什么意外了吗?

“没有,只是他之后要出国了,不在这里生活了。”

“这样吗?那我就更不能收了,这就当是朋友为他践行的礼物吧……”

……

“给,老唐……”

路明非将手中的包装袋递给在咖啡店外的桌子上的老唐,看见对方接过之后,又从口袋里掏出了富兰克林。

“看来你的富兰克林用不出去了,既然是你朋友的话,为什么不亲自去道别呢?”

“明明,约翰和你不一样,他只是个普通人而已……”

老唐撕开热狗的包装,将它递给身边的小男孩。

“康斯坦丁,给……”

“哥哥?”

男孩看着老唐递过来的被不同颜色酱汁侵染的面包发出疑问,似乎在疑惑这东西真的可以吃吗?

“额,应该可以吃吧?”

老唐不确定的说道,想起了记忆中那恐怖的味道,唾液止不住的分泌。

本来只是想让路明非和对方对对暗号而已,没想到对方还真的做出来了,而且还和记忆中长得一模一样。

“咦,这味道不是不错吗?”

路明非说道,这热狗虽然看起来其貌不扬的,没想到味道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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