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斯年越想越气,扔掉拐杖,准备亲自上手掰开。
这两人的手,已是半僵微凉。
陆斯年反应了半天。
两行浊泪,不觉流了下来……
一个个的,都没良心。
就知道让我处理这些“尾巴”,一辈子都是这样。
说走就走,怎么也不等等我。
他替这几个人干了一辈子的“大后方”统筹善后工作。
这次也没例外。
这些人都信得过他。
几个人总是会把最难扛过去的那件事,留给最善隐忍,也最像是能撑得住的陆斯年。
对,留给那个最靓的仔。
摇椅上那两人的遗嘱早就留好了,倒是不用再费心。
最靓的仔给两人张罗完葬礼,终也没再撑住。
()
陆斯年心底澄澈清明,了无心事。
又或者,只剩下最重要的一件事。
——该去找小漓了。
万一她走远了,自己找不到她,怎么办?
万一她又被那两个烂仔辜负,怎么办?
万一她吃不上好吃的牛排,怎么办?
姓凌的小混蛋去了那么久,也不知道在忙些什么。
等在原地还好,可别又陷在黑暗泥淖里,还得让自己和姓顾的再去捞他。
捞他倒是小事儿,关键是再也不能让小漓跟着他掉进海里,陪他一起生一起死了。
还有姓顾的混蛋!
下辈子再让他发现这家伙欺负小漓,他一定一拐杖给顾混蛋敲晕过去!
两个烂仔。
一个非要和小漓手牵手一起离开。
另一个非要把自己的玉螭和小漓的绑在一起。
扑街!
他得赶紧的。
连个信物都没有的陆斯年有点急迫,又很踏实、很期待。
长日已尽,他笑着闭上眼睛,将手搭在胳膊的疤痕上。
去和小漓,还有老伙计们一起。
众生如潮,黄泉路上,孟婆汤前,我们也要莫失莫忘。
下辈子,我们还做一家人。
下辈子,我们再相爱相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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