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有些人汲汲一生都在寻求被爱,但对林芙来说,被喜欢或者被爱是一种令她十分厌恶的情绪。
那些喜欢和爱就像是扰人的苍蝇蚊子,坚持不懈地发出噪音,在你眼前飞来飞去,总是在不经意间试图不问自取地抢一些好处。
被这样的东西包围,或者黏上来,当然是一件很恶心的事。
她又不是什么变质的垃圾。
那就只能让那些垃圾离她远些,最好受到惩罚,让他们知道试图钻空一颗真心的下场,就没人敢再来宣泄暴力了。
但这种东西是很难灭绝的。
求爱不成,那个根本记不住长相的、就是个陌生人的男人想要毁掉她。
她拼命反抗,却还是没打过,被砸断了一条腿,然后像拖一个麻袋一样,被男人拖到椅子上绑起来。
四周被浇上了油,男人按着打火机,用那点小火苗进行赤/裸/裸的暗示与恐吓。
他想要看见她的软弱、畏惧、甚至是悔恨。
但林芙半阖着眼,根本就懒得理会他。
男人又不高兴了。
“林芙,看我,看我!”
男人捏着她的脸迫使她抬起头。
就算是这样,就算少女素面朝天、发型凌乱,一双眼睛盛满了冰冷的寒霜,也依旧美丽,美得不可方物。
男人顿了几秒,情绪慢慢平复下来,眼神露出些许痴态。
“真漂亮。”
他像抚摸名贵的瓷器一样,小心翼翼地用另一只手的手背蹭过少女的面颊。
多可笑,她此刻身上还有着被他打出来的伤。
血淋淋的。
“为什么?为什么你就是不喜欢我?我为你做得还不够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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