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搬就搬,两人新添的东西不多,都是些鞋袜衣物,锅碗瓢盆蒲词在新家已经买好了,所以他们基本是带上自己还有随身的东西自己下山入住就好了。

不过家里的两只鸡已经生蛋了,知乐忍不下心把它们杀掉,只好把它们带上。三只兔子长得很快,陆陆续续被吃掉了,身上的毛被蒲词做成围脖留给知乐冬天的时候带。

新屋带了个后院,蒲词闲暇时,开了地撒了一把菜种子,两人搬进来时,地里已经长出了叶子。

为了报答林婶一家这么久的照顾,蒲词搬进新家的第二日请来林婶一家四口一块吃饭。

蒲词依序给林婶林叔倒酒,笑道:“林婶,这是香缘楼的清酒,喝过的人都是好喝,我专门买回来孝敬一下您的。林叔,你也尝尝,不醉人的。”

林婶心里满是欣慰,眉眼含笑道:“好好,够了小词,林婶我还要赶车回去呢,喝一点就可以了。果然人精神起来就是有朝气,是个孝顺的孩子,你的心意林婶心领了。”

林叔说:“是啊,小词。你好好吃饭就行,你林婶林叔有手有脚会照顾好自己的,别忙活了。”

自从知乐的出现,蒲词状态日渐好转,林婶就知道一定是上天开了眼,派神仙下凡来救助她可怜的孩子。

临走前,林婶拉着蒲词说了些掏心窝的话,知乐则被林叔拉到屋里小心翼翼从怀里掏出用布包紧的东西放在知乐手心上。

林叔伸手揽住知乐的肩,轻声道:“小知乐,林叔家里没什么钱,这是你林婶跟林叔的一点小心意,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就当是给你的嫁妆,在这里受了委屈就回村里找林叔,林叔给你出气。”

蒲词对知乐的好,是有眼的人都能看的到,这世间少有这种女人,无依无靠的知乐跟了蒲词也算是一种福气。

“……好,知乐知道了。”知乐抹掉眼角溢出的泪水,啜泣道。

知乐心脏胀胀的、酸酸的,以前里面空空的,装了全是不愿被剖解的苦难。自从他遇到蒲词后,似乎一切都改变了。

他不再需要恐惧,也不再孤单,她如清风陪伴在他身旁,与他一同前进,有她在的世间,似乎连空气都是甜的。

“傻孩子,好好生活,人这辈子很长,找到一个对的人相伴在身旁,手上的细活又是自己爱干的,简简单单这一辈子过去了。”

林叔被知乐情绪感染了,声音里也带着点哭腔,给了知乐一个大大的拥抱。

蒲词把几人送到城门口,回来时就见家的石阶上坐着个人,晚间风带着寒意,吹得人难受,那人把脸埋进膝盖里,落出来的耳朵冷得发红。

“知乐外面冷,进屋里了。”蒲词三两步走到知乐跟前蹲下,把手搓热捂住他冻僵的耳朵。

紧紧把自己包裹住的知乐,把脸埋进膝盖里,怀里放着的是碎银打造的一套银饰。平凡人家嫁儿子这套银饰是必不可少的,这套东西继承了母夫爹爹对儿子的爱,还是儿子在妻主家的保障。

熟悉的嗓音从身前传来,知乐还没从感动中抽出身来,下一秒,自己就被一具温热的身体搂住。

知乐抬头,睫羽上带着泪光,他咬了一下水润红唇,水蒙蒙的眼睛里只装着蒲词一人的身影。

“蒲词,我想嫁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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