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耶尔还是第一次光顾这么奇怪的酒馆。
它不是在地面上的某个房屋里营业,而是在地下水道的一个较为宽敞的平地上开业,平地由流淌着污水的沟渠形成,平地上只摆着些许便于顾客就坐的桌椅,在这腥臭、逼仄和昏暗的空间里,只有几个被摆置在桌面上的油灯带来的微弱火光带给别人少许心中安慰。然而,假如有顾客仔细观察这油灯上的燃料,会发现那并非是什么动物油脂、植物油脂等燃料,那是一根燃着火光的像是人的指头的东西......
在这里,姑且就把这燃料当成是像是人的指头的东西好了,林耶尔一边看着油灯上的物件一边默默想道。
这里是雷顿城的地下势力的大本营,既然作为见不得光的地下势力,他可不会妄想这些人都是些对抗贵族老爷的绿林好汉,倒不如说,他们跟那些残暴的贵族老爷比起来大抵也只是半斤八两。
这还真是个没有好人的世界......他莫名自嘲着想道,纵使是他自己,他也不认为自己是超脱于这些家伙的好人,如果真的认为自己是与众不同、道德高尚的救世主,他认为这样的他才是真的已经疯癫了。
“怎么,你们三个看起来似乎都不太高兴的样子啊,这可是从克里斯王子那里拿到了一大笔钱哦。”黑甲战士——艾夫斯得意洋洋地喝着酒,还将满满的一大袋东西砸在了桌面上,似乎丝毫不疼惜袋子里的物件。
“还不赶紧将钱收起来,是等不及别人过来抢了吗?”女剑士皱着眉,目光不善地看向了艾夫斯。
“说起来,”这时候,林耶尔突然开口问道,“两位既然都不是夜莺之家的人,而是艾夫斯邀请过来的,但两位似乎也并不是为了钱才掺和这次的事情......你们为什么也想杀死哈德逊六世?”
女剑士弗莉达似乎没有跟他套近乎、深入认识的意思,只是冷冷地回道:“知道了又怎么样,反正我们做完这回委托就不会再有接触的机会了。”
不过另一个人却似乎不像弗莉达那么态度生硬,“流浪客”弗朗西斯一边一手举着酒杯喝酒、另一手随意地抚着刀柄,一边回应道:“我啊,没什么复杂的理由,只是想要出名,让我自己的名声传遍全大陆。从很早以前我就作为一名自由佣兵流浪在大陆上了,虽然杀死过不少强敌,也被许多贵族临时雇佣过,但是说到底我们这些人在贵族那里都算不得什么,不过是花钱雇佣的工具罢了,所以我想......如果能够亲手杀死哈德逊六世,恐怕全大陆的贵族都会知道我的名声了吧。”
“就为了这种无聊的事情?”弗莉达毫不掩饰地嗤笑道,“出名了,然后呢?有什么意义?就为了让更多的人知道你的名声?”
弗朗西斯却没有因为她的嘲笑而恼羞成怒,反而笑了出来,将身体稍稍往后靠在椅背上,语气轻松地回应道:“当然了,对于我这样的流浪佣兵来说,名声就是一切,有了名声,钱财、女人、崇拜、畏惧......一切的一切都会自己来到我的手上,无需我自己去特意追求。不瞒你们说,等这次杀死了哈德逊六世,我还打算将下个目标定为卡米尔女神教会的教皇......要是教皇被杀死了的话,这下子真的是再也不会没人不知道我的存在了吧。”
“啧......”弗莉达撇了撇嘴,“无聊。”
“那你要刺杀国王的目的又是什么?”弗朗西斯笑着反问道。
“这关你什么事?”
“喂喂,给大家分享下嘛,好歹我都说出来了......”
“......哈。”
弗莉达侧对着桌子坐着,一只手的手肘靠在桌面上、撑着身体,同时翘着的二郎腿使她下身穿着的马裤显得更加紧绷绷的,背脊挺得笔直,她仿佛并不是很适应这样的跟别人喝酒谈话的场合,跟弗朗西斯全然放松的姿态完全不同。
不过,她独自默然半晌后,还是开口说话了:“你们听说过金狮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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