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貌性的敲了敲门,王志国走进了厂长办公室。

在里面看到了比原著中年轻不少的杨厂长,同时也看到了李主任还有保卫科的主任都在。

一群人,几乎是在屋内做成了一圈。

刚一进屋。

王志国就看到李主任热情异常的站起,迎了上来,紧握着他的手说道。

“王志国同志,你是一位好同志啊。”

仿佛第一次认识他一样,但又在外人面前不加掩饰的展示出他们之间的良好关系。

李主任一边拉着王志国坐下,一边赞扬道。

“王志国同志作了天大的好事,居然都不告诉我们一声,做好事不留名,值得表扬,却是我们轧钢厂的失职了。”

“这不,军队上的人已经找到我们,说明了当时的情况,还送来了锦旗。”

“要不是如此,我们都不知道,原来我们厂里还有你这位好同志,活雷锋!”

这时候,其他领导也围了上来。

无比热情的赞扬着王志国,在他们的统一说辞下,王志国也终于明白了事情的始末。

按照他们的说法。

自己在大山里救了一群有着远大前途的年轻人。

是无比巨大的贡献,也是间接为国家挽救了巨大的损失。

好吧,原来他当时确实是见义勇为来着,而不是只顾得泡妹子。

既然众人都这么说,王志国也就欣然接受了众人的吹捧。

虽然实际上,他心里清楚,这些恐怕都是张海洋等人背后家族的投桃报李。

他拯救的都是有背景有关系的二三代,对国家而言,当然是一件大事,只是其中的区别也很大,对这些家族而言才更是天大的人情。

不过明面上,这种说法自然要修饰一二。

只能说他挽救了一群国家栋梁,人才,是见义勇为,不求回报。

但他们却不能不报。

“王志国同志,这是首长让我交给你的两对狼腿,还有卖掉狼皮狼肉的一千块钱。”

这个时候,王志国才看到了屋内还有几个不认识的人,一看就是军队来的。

他们此刻哪怕坐在屋内,也是身子挺的笔直。

而在桌子上,正有他们送来摊开的一面鲜红的锦旗,上面写着几个让王志国感到脸红的大字。

当代雷锋!

很显然,眼前的军人也许在别人眼中是位高权重的存在,但在王志国的这件事情上,只是为某些家族跑腿的小人物。

而他给的钱,无疑也是给多了不止一倍。

王志国打死的野狼是多,但也不可能价值一千块巨款这么夸张。

同时,军人还大张旗鼓的给王志国送来了锦旗。

为他站岗,为他造势。

送锦旗,毫无疑问是这个时代的特色。

也是最能够让人扬名的方式。

一般人,一般事,不足以送锦旗,而锦旗上的署名,也是令人最为重视的一点。

看锦旗上一堆重要部门的名字印章,还有场中其他人包括杨厂长在内都万分羡慕的眼神,王志国也知道,这张锦旗代表的意义不一般。

这才是那群人送给他的最大的礼物。

它足以让王志国在未来保命,甚至乘风而起,做一个大官。

同时也是他可以选择安然度过十多年的保障。

只可惜,王志国志不在此。

十分自然的接过了这面锦旗,一点都不激动。

看王志国一脸的淡然,似乎并不知道其中的重要意义。

一旁的李主任抓住他的手,脸上的表情都瞬间凝固了。

心中却不得不承认,他对王志国的羡慕,已经达到了满是嫉妒的程度。

因为锦旗上代表的某些部门领导,就算是他的岳父都比不上。

而其他部门的人也大多是他岳父的同级。

要是他能够获得这些二三代们的友谊,早就平步青云,到冶金部当正处级干部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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