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撒了花种,是不大客气,不大礼貌,但是,这只因为我们害怕你。蓝晓星把你形容得有九头十八臂哩!”她娇怯怯的道:
“你也是女孩儿,该能理解,咱们女儿家,总是胆小一点,顾虑多一些,像阿坚这样的男子汉大丈夫,就一直不同意我这么做的。”见戚红药只是剔了剔眉,似不以为然,又道:“可我们本就不是针对你,而是为找那个姓莫的妖物!”
戚红药忽然冷沉了脸,含怒道:“他不是妖,再乱说,别怪我不客气!”
金雀花和金刚坚对视了一眼。
在他们的想象中,能叫蓝晓星谈之色变的女人,不说三头六臂,至少也是个精明的狡猾的,甚或浑身是刺极为难缠——他们已做好三十几套应对方案,不管戚红药是攻、是守、是战、是逃,都能在一弹指间给出七、八种应对。
但他们发现自己错了。
这是个平凡到其貌不扬的女子,略有几分清秀,可身上即无锐气,眼里也无锐意,只有一点疲惫。
——一股自江湖风尘中幸存归来的倦意。
金刚坚暗暗觉得吃惊,他想不到一个这样不起眼的女人,竟然能吃得了天师这碗饭,更想不到,她身为女人本就不占优势,行事非但不圆滑周全,还敢四面树敌——真是仗着师门高,天赋好,就目中无人了?
她看起来,的确是有几分硬气,浑身上下,都透出一点警惕——正是这种硬气和警惕,才叫金雀花、金刚坚为之心喜——因为,真难对付的人,不是这样子的。
蜗牛壳硬,是为保护它内里的脆弱柔软。
人有些时候,还保留动物的特色。
有些人的心态很有趣——越脆弱无能,越要色厉、披虎皮、支起大花架子来,好指望大家因此而高看他们一眼,多尊重他们一些。任何人的一点点不尊重,都足以激怒他们,暴怒——哪怕是给路边的狗瞪一眼,只要他有时间,都不妨追撵那条狗几条街,非给它几脚,出那口气。
反而是越强悍的人,越注意自己的气质是否够柔和?笑容是否够亲切?举手投足,是否叫人觉得舒适?——他们不希望引起旁人的警惕,不希望叫人怕自己,不需要人高看,恨不能所有人都看轻他一些。
因为他们真的吃人。
乱咬人的疯狗是较常见的。
却很少有疯虎。
大抵越强大,性子就越稳定些。
金氏二人江湖经验也算不少,与人交手,最怕遇见的不是刺儿头,而是笑面虎。
戚红药越硬,他们越安心,只怕她硬不起来,绵里藏针,心性莫测,才最叫人头疼。
会发怒是好事情,容易被激怒,也是好讯号。
戚红药怒过之后,以极快的速度冷定下来:“所以,你们找我,是为了捉他。”
金雀花道:“你不信他是妖?你笑什么!”
戚红药道:“我笑蓝晓星脱裤子放屁,干脆直接说我是妖好了。”忽而笑意一敛,道:“二位,决意一战?”
金雀花盯着她,道:“本来是的,但现在……我觉得,你跟蓝晓星说的,不一样。”她用力长吸一口气,断然道:“所以!我不问你那个姓莫的去处,但你要跟我们一起回去,解释清楚这件事,怎么样?”
在戚红药开口前,她飞快地道:“我本来可以不告诉你的,我们可以在花上下毒——就算你死不了,也难保受制,可是我们没这样做,这还不够义气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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