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来到英国的时候已经是18岁了,也是一个冬天。她在离开香港前,拜访了与企业有业务往来的英国商人,以义务充当汉语翻译为条件换取难得的英国商务船票。船一靠岸,她就感受到了伦敦的阴冷湿寒,远处是浓雾弥漫,雾中夹杂着雪粒,她蓬头垢面根本不像一个皇室成员。

住进了工厂女工的宿舍,英国商人还关照她与秋禧居住在条件较好的那一间暂时过渡。但冬天实在太冷了,允宁第一次感受到湿冷的滋味,手上长起了冻疮,秋禧心疼不过,买了一个小火炉,专门给允宁烤火。此前的存款一到英国,经过汇率换算,一整个大缩水,她们没办法必须要更紧衣缩食过日子。在苦难中,她告诉秋禧二人不要再讲什么主仆之别,自在随意地做自己就好,她早已把秋禧视作自己的母亲。听她这么讲,秋禧簌簌地流泪,心中感动万分,但主仆有别早已成为习惯,乍要改变也很困难,二人也就不再执着了,只是心意相通即可。

后来,香港家族中的年轻大亨居然来到了伦敦,他叫启燊,家族中的老一辈逐渐退隐,目前是他掌管企业。他名义上是来互通商业有无,扩大家族产业,并重新雇用了允宁,实际上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猎奇,他想要尝尝满族格格的滋味,得知允宁身在伦敦,天高皇帝远。于是前来异国,铺下弥天计谋,将允宁的生活堵的只能接受他的提议,即当他在伦敦的妻子,美名其曰妻子,其实是姨太太,只不过如他所说允宁待在英国,与他的正房没有见面的机会,与自己的妻子无异,他还保证会给她除名分外大家族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个中情节都且按下不表。

允宁怎么能受如此侮辱,她是皇室成员,怎么能用大家族来做类比?大家族女性也不兴作妾啊。即使生活再难过,她也要活的有尊严。她于是偷偷躲起来到伦敦的边陲,住在小木屋里,但这样躲着也不是个办法,她还记得自己的使命是在朝廷丢弃她的情况下,仍要去打探各国国情,并争取国际理解与帮助。她只有去往大的地方才能够有机会实现理想,这是她支撑自己流亡的价值理念,如果缺失了,她深知自己就没有活下去的动力了。

于是,她选择了与大英帝国较近的法兰西,希望来到这里躲避不想见的人,并完成自己的奋斗目标。如果她能为清朝带来一些盟友,说不定她就能摆脱弃妃之女的身份,甚至能被写入《列女传》等史书,与花木兰等同享殊荣。

梦想很远大,现实很浅薄。

说她不幸吧,如今她饭来张口,衣来张手,倒像是做梦一般;说她幸运呢,其他出宫的格格也没有她这么波折的命运。

记忆拉回,雪天就是容易多愁善感呢。

这时,敲门声响起,女仆去应门。细碎的步子被高跟鞋具象为哒哒的声音,萝丝一脸灿烂走了进来,她风情依旧。“我早就说,我的店是最时兴的最精致的,还是你们有眼光~”

允宁倒是很高兴,她终于与年轻女性有了更多交际,而非年龄较大的男性。虽然她是有着“大叔缘”,但并不意味着这是她希冀的。

“我早猜到你会来了,这么多衣服都要为我裁改,你的工作量巨大呢。”

没想到萝丝却食指掩在唇中,摇摇头笑道,“我也早猜到衣服是给您的,这两天已经修改过大概了。我的眼睛就像尺子,你既然买过我的衣服,我就大致知道你的尺寸了。除非,您的身材变化巨大,但如我所见,您仍是娇艳欲滴,玲珑有致呢。”

这么直白的夸奖,还好是在允宁的房间里,要不然她真会有些脸红呢,生怕别人会对着她看来进行语言和实体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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