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中有这样一个故事:海因兹偷药。内容是这样的:欧洲有一个妇女患有一种特殊的癌症,生命垂危,医生诊断后认为只有一种药物能救他的命,这就是本城药剂师发明的一种新药—镭,该药成本较高(400美元),而药剂师的售价是成本的十倍(4000美元),病妇的丈夫海因兹多方求药,只凑到药费的一半(2000美元),海因兹把事情告诉药剂师,他的妻子快要死了,请求把药便宜一点卖给他,或者允许赊账,但药剂师说:“不行,我发明此药就是为了赚钱”,海因兹走投无路,竟铤而走险,一晚上夜深人静时,撬开了药剂师经营的药店的门,为妻子偷走了药物。

这原本是为了测试其他类型的,但是被我用来测试人们的正义的区别。我私下里询问过不少人,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是你认为海因兹应该这么做吗;第二个是如果没有海因兹,妇女只是一位陌生人,你会不会为了这样一个陌生人去偷药;

这个问题我已经问过很多人了,基本上都一致的认为海因兹应该这么做,因为人命关天,如果不偷药的话他的妻子就会死亡。

但是对于第二个问题,几乎去偷药的和不去偷药的各占一半,不去偷药的理由很通俗,那就是自己不认识这个人,和自己并没有交情,那么为了她去偷药,有可能会导致自己去坐牢,不值得的。

而去偷药的人的理由则耐人寻味,那就是他们认为人都快没了,纠结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根本不重要,先偷药把人救活要紧,人命是最重要的,认不认识并不重要。但是不去偷药的人却给出来了一个听起来似乎更有理的观点,那就是药的数量是有限的,今天你把这个药偷走,去救了濒危的女人,那么如果也有这个情况急需用药的其他人,如果其他人完全支付的起药费,却因为你把药偷走而没有药的话,那就是对这个人的不公平。

我把这个观点转述给偷药方,无一例外,他们抓耳挠腮老半天,想不出来有什么观点可以反驳不偷药的一方。并且一些不偷药的一方还沾沾自喜,认为自己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之后我仔细思索了这个问题,我想,如果是我的话,也许也会选择偷药,我也有我的理由。首先,关于偷药之后坐不坐牢的问题我们暂且忽略,先来分析这个问题。

我认为,没有一个人的正义是绝对的,所有的正义都是相对的,偷药的人眼里只看见了妇女,因此他所作所为是对妇女的正义,不偷药的一方看的更大一些,他们看到了除了妇女之外的其他人,因此他们认为不偷药是更正义的一方。但是我认为,正因为我仅仅只考虑到了妇女,所以我能想到的偷药是对我而言,我能想到的最大的正义,那么既然不偷药的人考虑到了除妇女之外的其他人,认为同样是病入膏肓,把药拿给有钱支付的人应该更公平,那么他们有没有想过,在他们把妇女和其他人做出权衡利弊之后,他们选择将妇女放弃,这哪里是正义呢,这种正义真的纯粹吗?

我们选择偷药,是因为我们的思考里只有妇女,因此我们做出了最大的相对的正义,但是不偷药的那些人瞻前顾后,最后竟然想要把药拿给其他人,同样是人,没有贵贱之分,只是因为需要钱买药,所以人的生命就要有贵贱之分了吗?那么他们这种正义是正义吗?我认为甚至连相对的正义都算不上,因为他们竟然做出放弃别人的行为,那么这个问题具体的最优解是什么,我也不知道,我想,这可能需要我用一辈子去追寻。

其实,这个两难的问题,如果考虑的太多,那么就会瞻前顾后,我以为不如考虑的更少一点,然后直率的做出自己的决定。我并不是说不偷药的观点不好,我只是就调查结果做出一些我自己的判断。

这次调查,自此,我学会了用良心对待人,在处理问题的时候,我尽量把事情看简单,以自己的方式做出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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