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萨拽着约翰,在街道上东奔西走。
之所以是丽莎拽着约翰,是因为约翰一旦展现出自我的主动行为,他就会遭受厄运:途经的路灯会倒下,砸向他的头;路过的出租车会突然失控,朝路边撞来;就连街边觅食的野狗也会突然发狂,朝他咬来,要不是约翰眼疾手快加本领高强,现在恐怕已经半身不遂了。
多年不见,布兰妮的能力果然更上一层楼——更邪门了,不仅持续时间变得更长,而且效果也变得更强,仿佛以约翰本人为原型,周围一切能取他性命的物品都在向他接近,又好像这座城市将约翰本人视作了敌人,作势要叫他铲除一般。
“快走!”丽萨焦急的奔走,她是修女,圣职人员身上带有神的加护,因此一定程度上能抵抗这些厄运。
“去哪啊?”约翰苦笑,现在家肯定是不能回了,万一灾厄波及到他的家人身上,那他真的会难受一辈子。
“去教堂!”丽萨斩钉截铁的说,“我给你祈福!”
“祈福能消除我身上的厄运吗?”“试试不就知道了!”
经过好一番磨难,包括但不限于路边的烧烤摊突然爆炸、天上的鸽群突然袭击、街边大楼的玻璃幕墙突然脱落、十字路口红绿灯突然失灵、路上的井盖不翼而飞、水管破裂,以及被流浪猫狗流浪汉莫名追赶,两人终于来到了教堂前。
一进教堂,二人就看到教堂里乱作一团,圣职人员们到处奔走,修女们惊叫连连,四处奔逃。
“发生什么了?”丽萨茫然的问道,仿佛是在自言自语,又好像是在等某个特定的人来给他解答。
“丽萨!”碰巧有一人路过,约翰记起这名神父名叫海津特·迪皮伊,是丽萨的监护人、养育者和直属上司,二人在审判庭上曾有一面之缘,“你回来了?!”
“我正忙着呢!请自便吧!”他说着,抄起一本至高典,随后再次夺门而出,“不知道是中了什么邪,教堂后面墓地里的尸体全都诈尸了!”“………………”
这就是布兰妮的“厄运”诅咒,这东西甚至能突破因果率和常理。
丽萨无奈,只好拉着约翰,在教堂的神像前站定,双手合十,开始为约翰祈福。
“神圣的万能的主啊,请倾听我的祈祷吧。”丽萨紧闭双眼,十分虔诚的祷告起来,“傲慢、憎妒、狂怒、欲孽、怠惰、贪负、饕欲等多重罪行,尤其是欲孽,犯了很多次……”
“喂!”约翰听不下去了,“有这么介绍人的吗!还有,什么叫欲孽我犯了很多次?”
“明明平日里约翰先生的身边总是围绕着各色的女人,这还不叫欲孽吗?”丽萨小声嘀咕到,随后继续祷告,“我深知此人罪行颇多,恶贯满盈,但纵然如此,他也不应承受这份妄之灾,请主念在他也做出过不少伟大善举和功绩的份上,依旧将他视作主的孩子,赦免他的罪行,拯救他于水火之中吧!愿您回应——”
“……”在丽萨祷告的期间,约翰一直打量着这座教堂中的摆设,以及那尊神像。丽萨所信仰的乃是与禅静宗、真一教并称为依诺瑞拉三大宗教的至高教。在至高教的教义中,创世神乃是至高神,是唯一的真神,祂多位一体,具备阴阳两性,创造了世界后又将自身幻化为世间的诸多生灵,因此不管是草木竹石还是人兽神魔,都是唯一神至高神的化身表象。祂全知全能,慈悲且神圣,无论是什么人,只要向主诚心祷告,主就会向他伸出援手。
对于这样的神明,约翰自然是没什么兴趣的,毕竟他可不是什么虔诚的信徒。
而起源于东方的禅静宗,信仰的则是佛陀和菩萨,他们强调涅槃转世的概念,认为世间万物都逃不出轮回之苦,唯有修得正果才能脱离苦海,得证大道。因此强调行善积德和修身养性,只有多行好事,六根清净,才可能修得正果,来世涅槃成佛,不落畜生之道。
至于真一教……这是一个相当离经叛道的宗教,他们信仰的不是传统神明,而是机械之神。他们相信世间的万事万物都是机械之神的延伸,人类也不过是另一种更加精密的机械罢了,他们崇尚对人体进行加工和改造,在不损坏原功能的情况下获得更高的性能,因此被许多国家视为邪教,但偏偏他们除了热衷人体改造没有干任何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安全的事情,所有参与改造的教徒也都完全出自自愿。而且由于精于对人体的研究,他们对人类以及各种病理的理解相当深入,教徒普遍拥有相当高明的医术,甚至连治疗一些疑难杂症都能做到,因此又受民间百姓爱戴,教徒广布。
至于约翰,他平日里是没有宗教信仰的,但也不完全是个唯物主义者,因为据他所说,这世界上是真的有神明存在的:三大宗教的神明,以及其余信仰的诸神,都或多或少有过显灵的记录,只不过这些记录被各大宗教内部以及国家高层严密把控着,以约翰的高度还远远接触不到。
“喂,丽萨。”闲着也是闲着,约翰又问了一句,“你向神明祈祷……真的有用吗?”
“心诚则灵。”丽萨睁开双眼,十分虔诚的看向那尊至高神的神像,“只要心中还有足够的期望,那定会得到强烈的回应。”
话音刚落,教堂内突然闪过一道耀眼的神光,整座教堂都被一股暖意包裹起来。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