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也不知道海利瑟斯要把风之国建设成什么样子。传闻她是个肤浅好色的女人,打败魔王后,身为王储,却长期不在风之国居住,只是和梅尔卡相伴,到处游玩,把冒险的旅程重走一遍,一路走一路睡。

她明明已经不年轻了,人们知道她打败了魔王,有很高的功绩,但还是觉得这样不好。

“到底哪里不好?梅尔卡,你也喜欢不是吗?”

“喜欢。”他喜欢极了。

“我还以为他们会到处给我立雕像呢。真失望。结果只是到处传我的花边新闻。还有说我和魔王也有一段,说的有鼻子有眼的。”

“人类是这样的,要么就把人捧太高,要么就拉低到不可思议的程度。海利瑟斯,别往心里去,我了解你真正的样子,我爱你。”

突然表白起来,不过梅尔卡已经变成了那种可以轻松把爱挂在嘴边的人了。

他坦率得不得了,因为他预感自己可能活不了太久。

灵魂被魔王抽离后又重新回到了身体,总感觉连接得不太紧密。尽管没有不舒服的症状,梅尔卡还是做了清醒理性的判断。

“海利瑟斯,我可能陪不了你很久。”

海利瑟斯想了想,摩挲着梅尔卡的手,道:“没关系。我自己也能过得很好。放心吧。”

这话听起来无情,细想海利瑟斯对他的情意,就知道她暗中下了多少决心,她要努力快乐,让梅尔卡没有忧虑。

“我走后,你再去找十个美男吧,不过一定要选脾气好的乖男孩……”

“真好笑,梅尔卡。我今年多少岁?以后还有一个国家要管,哪有心思折腾。男人可不是什么多多益善的宝贝。十个里面有九个不正常,尤其是在神明陨落的年代。”

是的,这个世界的神明已经陨落,人们不知道该相信什么。好像怎么做都可以。

尤其是亚人这个新种族诞生后,他们的灵魂和身体都是未知的谜。有的人类把他们当作动物对待,也有人类和他们交朋友、谈恋爱。

古代魔法复现人间,更多的人开始学习魔法,人们的能力增强,更加相信自己是接近神明的、得天独厚的存在。

人们的观念前所未有的混乱,也前所未有地丰富着。

听说,曾为人类男性的猫人哈娜特意找陌生亚人生了个孩子,只为给排斥异性接触的莉莉娅特就伴。她们是好姐妹,是主仆,还是妻夫?没人能说清。

又听说,莱昂和丽萨捡到了一枚羽人的卵,孵出来一个男孩子。他们就把他当作养子,和自己的女儿一起抚养。

来到格兰特公国的时候,他们拜访了歌罗妮。

“迪亚特和费莎呢?”海利瑟斯问。

“管不了那两个孩子,跟我要了一大笔钱,然后兴高采烈去流浪了。”

“啊,哈哈。真不愧是迪亚特。”海利瑟斯笑笑。

梅尔卡也尖锐地讽道:“拿着一大笔钱,那算什么流浪啊!?估计他们会用蛋糕当主食吧。”

不过一想到是迪亚特和费莎,又觉得他们怎么做都很合理。

去到鱼骨城的时候,伊芙和小琳都在,她们的武器店生意特别好。泰苏特每一根触手都抓着一块细布,在疯狂地擦拭,让这些武器不沾尘埃,闪闪发亮。

伊芙还是那么快乐单纯,拉着海利瑟斯说了很多话,又爬了一次幽灵塔。

“看,已经改成图书馆了。是小琳出的钱,她可真聪明,赚到了那么多钱!”

“我只是买了太多的书没地方放。干脆建立一个公共的阅读空间。”小琳简单介绍后,就开始给梅尔卡推荐小说。

“有个兽人作家很火,写悬疑,但是最近也开始写言情小说了,我觉得你会喜欢?”

梅尔卡接过,定睛一看,书名是:爱上精灵的那一天。

翻了几页后,梅尔卡惊讶:“这,这人设怎么这么熟悉?美强惨,痴情寡夫……这不雷纳吗?”

一看作者署名:“原来是莉丝。真好,她果然写出了名堂。不过她喜欢雷纳为什么不去表白?”

海利瑟斯摇头笑道:“干什么非要在一起?你以为谁都是你呢。她可能只是有点欣赏加好感,把雷纳当灵感来源罢了。”

“也对。”

他们在曼尼兰黄金城拜访了赞助他们入梦铃的乔丽。原来,乔丽的丈夫没过多久就去世了,经历了一些艰难的时刻,如今她已经是庞大家族生意的新话事人,她用极高的规格招待海利瑟斯和梅尔卡。

“这比你当年婚礼上的饼干还要好吃。”

“是吗?看来厨师用心了。”

乔丽请来了当地有名的歌手,为海利瑟斯献唱助兴。

一曲毕,那歌手走到海利瑟斯面前,问她:“还记得我吗?了不起的勇者,你曾帮助一个迷途的人。我叫克里特。”

记忆有些模糊了,对方好听的嗓音再次响起:“我是个在黄金城走投无路的人,还试图拦路抢劫。是你们告诉我宝石蘑菇洞穴的事。”

原来是他啊。

没想到小小的善举能被人记住这么久,海利瑟斯有点不好意思起来。

尤其是,克里特还专门为她写了赞歌。

在曼尼兰王都,她见了芳提公主。又非常意外地见到了菲儿。原来,自从勇者试炼之后,曼尼兰人就开始喜欢上了具有商业娱乐双重价值的战斗比赛。

甚至,连年轻王子的婚事都由比武决定。

菲儿轻易地赢了下来,当初她说要打败恶龙,迎取王子,没想到一语成谶。

“虽然王子才二十岁,比我小,有点幼稚,但是长得还可以,我挺喜欢他的。”菲儿笑得眉眼弯弯,看来确实满意。

“哈哈哈,我懂!嫩草最香了。”海利瑟斯深刻理解姐弟恋之美妙。

“洛夫呢?他怎么样了。”

“活着。他守在寒鼓部落哪儿也不去。当初我本来也说要跟丽萨去赤冕城。但总觉得不看着洛夫他就会殉情。唉。”

没想到他们会这样相爱。

哈特是个很好很善良的人吧。

作别菲儿,他们来到了静海城。蒙娜和和戈林还是没有分手,他们的孩子已经很大了。很奇怪,蒙娜作为矮人和人类的混血儿,本不该这么快显现出衰老,可她眼周分明有了皱纹。

“那个啊,没什么事儿,我用寿命换了健康。我可以无病无灾地活到孩子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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