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霍克又感觉有点饿了,所以他决定出门,像前阵子那样……去酒馆割点肉吃。

霍克,今年二十四岁,在一家温泉旅店当工人,自他十岁稍多点的时候就已经在店里帮工干活来赚取可怜的几便士来买自己每天的口粮。

每当他看着那些衣着艳丽华贵的客人在旅店的门前进进出出,那些衣服上印着的花纹与漂亮的样式是霍克从来没有见过的,而当他凑近些去看的时候,那些客人脸上又统统露出厌恶的表情,好像这个小孩跟他们并不是同一类物种而是老鼠蟑螂之类的脏东西。

等他稍大点,店里又有个人高马大的工人总是找他开涮,稍有不满意就对他拳打脚踢然后自己从霍克的兜里掏出那几个子去买酒……对于一个无亲无故没有朋友的弱小男孩来说,这样的事情是完全无法反抗的,于是在心底里,霍克对自己的定位就又矮了一截,并且也因此隐隐地仇视那些酗酒的醉鬼。

霍克坚定地认为,他们应当也在欺负像他一样的人……不然以他们抠门的行径,怎么会掏自己口袋里的钱出去逍遥?他见过那个打骂他的家伙一件衣服穿了五六年都已经破了还不舍得换新的。

直到一年前,当那个工人再次把他堵在角落里肆意地辱骂踢打时,霍克忽然感觉有一股奇妙的力量在自己的血管当中泵开了,身体内的每个细胞都像是睡饱了懒觉的雄狮舒展着身体站立起来,强大的力量感在四肢百骸流动,那家伙的拳头落在自己身上也没有那么痛了。

于是他试着猛地一拳打了回去,正中那个家伙的胸膛。

咔嚓的一声,那家伙什么也没说出来就吐着血沫倒下去了。

霍克拖着他的尸体丢进了水渠,听着肉体“扑通”砸进水里的声音,霍克气喘吁吁头也不回地跑掉了。

两天后那家伙的尸体被人捞起来了,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霍克心脏砰砰地跳,可他随即又听说了大家都认为他是喝醉了不小心摔进了河里把自己淹死了。

从那时候起霍克意识到自己变了,他不再是那个蝼蚁般弱小的东西,而是拥有可以彻底主宰任何人生命能力的王……只要他想,他可以杀掉任何一个不喜欢的人。

所以自几个月前,霍克开始有意识地游荡于各个酒馆,在午夜里挑选自己的猎物,像是暗夜里的君王那样对这些醉鬼给予自认为正当的审判。

每当审判之前,霍克会从他们的身上残暴地割取一个部位,在他们惊恐的目光中细细地吞咽下肚。

这叫做……“吃干抹净”。

让他感到有些兴奋的是今天的运气不错,找到的这间酒馆似乎有几个酒量不太好的家伙,仅仅坐了不到两个钟头就已经醉得有些不省人事,就连推门时都差点直接一跤跌进门前的水坑里。

与以往不同的是,一想到很快就能再次进食,霍克就感觉好似有一道道更加强劲的暖流自心脏处泵出,直冲进大脑当中,让他的思维都连带着变得炽热起来。

那股无与伦比的自信在心底升腾,他甚至觉得自己可以光明正大地将酒馆里的所有人都给顺手杀死……好在最后霍克控制住了自己,但他也只是认为时间没到而已,等到合适的时间他会好好这么干一回的。

霍克跟随着那两个醉鬼,就像是有耐心的独狼看着迷途的羔羊一点一点踏进由自己布下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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