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
望著周围高大的树木,齐腰的野草。陈平心里不禁发出了哲学三问。
明明前一脚还在家里,没成想左脚往家门外一迈,转眼就到了这里。左手上还多了一个黑色钵盂样的器物,手触摸的感觉像是金属。
陈平抬抬手抬抬脚,上上下下看看,别说是手上多个钵盂,连衣服都被换成像是道士穿的那种青色服装,唯独脚上是一双red wing8111,全身上下就它画风不一样。
“难道我觉醒了咫尺天涯的神通,一脚就给我传送到这?”
于是陈平伸出左脚,往前迈了一小步,然而什么也没有发生。
呼---呼---
陈平抬起右手搓了搓后颈,心里想着“这怪地方连风都是怪的,吹到身上,直教人寒毛直竖”。
就在这时,陈平身后传来了这么一句。
“啧啧,香,真香。”
陈平忙转过身去,看着树荫处喊了一句。
“谁在那?”
只见后面树荫下,走出来了一只吊睛白额大虫,浑身底色雪白,间杂黑色花纹的老虎。最让明易感觉惊恐的,是那大虫的眼神,没有动物园里养的跟猫一般,眼睛里充满凶性。
陈平见状吓得跌坐在地上,颤声道:“你、、、你会说话?”
老虎深吸了一口气,闭上眼过了一会,这才回道:“人吃过些,就是没遇到过像小兄弟这般香的。啧啧,香,真香,光是闻着味,就让虎想撕开你的皮子,仔仔细细的品品那血肉是何等醇香,脏腑是何等鲜嫩。”虎脸上流露出人一般的陶醉之态。
“似这等难得美食,可不能一口就吃了”
“经常吃人的都知道,人不能立马吃,应该在食用前,令食材充分活动起来,鼓荡气血,使气血能润泽腠理,涩味得以排出,香甜滋味才能充分凸显出来。
在这过程中,还得时不时的撩拨一下,将人恐惧的情绪调动到极致。身、心双美,如此方可享用。
咬开头骨,脑可不能伤到分毫,舌头往里一卷,用舌头往上颌一顶,鲜甜中带了一抹醇香的人脑味在口腔中散开,令虎唇齿生香。舌头一抿一卷一搅,口水因此能充分侵染食材的滋味,再缓缓咽下,用这口汤下肚开胃。
接着划开胸膛,下手快的话,取下心脏还能跳,不嚼,一口吞下,还能感觉到这颗心在胃里跳动,要的就是这个鲜活劲,仿佛能感受到虎生那种,勃勃生机,万物竟发的境界。
如此这般,再依次品肾、肝、肺、左手、右手、左腿、右腿,最后将剩菜一口全吃下去,让食材的味道在最后集中爆发一次,余味绕肠,七日不绝。
这,才叫会吃。”
老虎心里越是这样想,越是难以抑制食欲,低头对陈平说道。
“小兄弟,你怎么不跑呢?呆愣愣的坐那干什么?我就在这不动,让你先跑一会,要是你跑得快,就能活命”
“若呆愣愣不动,扫了虎爷的兴,立刻就吃了你!”
陈平也想从地上爬起来赶快逃命,奈何身子仿佛不是自己的,不听使唤,手脚使不上力。
陈平这时候才体会到,为什么会有人宁愿花大代价,只求多活哪怕一秒,因为对死亡的恐惧才能激发出对生的渴望,原来活着是那么让人眷恋,多活一秒是一秒。
也是这时候才明白,人们常常会觉得,人在绝境之下会爆发惊人的战斗力。实际上,在绝境中,不尿裤子,就是非常人了。
陈平一边有节奏的深呼吸,一边用右手狠狠地掐大腿。
“妈的,动起来,快动起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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