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骑着摩托车行驶在宽阔却破败的道路上,从森林出来后,道路两旁尽是战争过后的痕迹,远没有森林里的绿意葱葱和生机盎然,只有被炸断烧焦的树墩,无数深浅不一的弹坑里面堆着没有脑袋的尸体,任由秃鹫和豺狼啃噬,蓝色烧焦的旗帜在尸臭味中垂头丧气。A加大了油门,冲向残破的宽广的南洛城墙。
在离城门不远处时,一个光头男子正从一个坑洞里爬出来,手里提着他刚割下来的一个男子头颅,另一只绑着蓝袖标的手举着满是血污的砍刀,示意A停下来,大喊道:“兄弟!兄弟!等一下,可否搭我一程?”A看了看自己左手上的蓝色袖标,为了不暴露自己,停下车来。眼前的光头男子,带着一副黑色的墨镜看不清他的眼睛,皮肤黝黑,身材精瘦,浑身上下布满了泥土和血污。上半身穿了一件棕色皮衣,下半身则是同样颜色和材质的裤子,脚上则是一双原本闪亮的灰色马丁靴子。A看了看他身后的尸体,被粗暴砍断的脖子处还在不停往外渗血,浸入土地形成了一个圆形,手臂上则戴着蓝色的布条。
“呼!这人力气真他妈的大,差点就是我被提着头了,但他遇到你也跑不掉。你别看他戴着蓝色,实际他是卧底,被我发现了。”男子边说边坐上了摩托车的后座,手上的头颅还在不停滴血,身上的汗臭夹着血腥味与空气中一样令人作呕。“真是太谢谢你了兄弟,不然我还要走那么长一段路回去,我宁愿躺在那个坑里的是我。我叫菊芒,菊花的菊,芒果的芒,你怎么称呼?”
A不情愿地脱口而出:“尼尔。”
“尼尔?真是个好名字,跟你一样给人一种无敌的感觉。今天真是走运。嗷!”男子在车后大声吼叫道,把砍刀和头颅一同举向天空,享受着风从身上吹过。“不过兄弟你倒是看着面生,你为什么从森林那边过来?”菊芒甩了甩砍刀上的血迹。
“我是朱家新增出来守卫的,在执行任务,现在搜查范围扩大了,真是不消停。”A想起罗商的嘱咐说道。
“哦哦哦,难怪仪表不凡,果然是朱家的精兵强将。我听说三天前罗家的大少爷罗商想劫走朱家女儿朱丹,被拦了下来,然后说是被打死了,尸体就在这片尸体中。”菊芒把砍刀放回了腰后别着的刀鞘里,指着飞速而过的尸体说道。“这几天罗家正加大了进攻,东街和西街听说已经血流成河了。这个月,城北和城南的人头数看来都要多很多了。”
A心想:如果问这个叫菊芒的男子柳明湖怎么走,那不就暴露了?索性一言不发,只是朝着横亘在大地上似乎没有尽头的灰色城墙驶去。
在菊芒的指引下,两人来到一个城墙的坍塌处,菊芒说这个入口离自己的家最近。这个入口宛如城墙的伤疤,把城墙活生生撕成两半,还能看到上面锈迹斑斑的炮台和猎猎作响的蓝旗,下面和上面都站着手拿步枪的士兵。A正想直接开进去,却被墙边的士兵拦住:“停车!报上名字!”
A重复了一遍给菊芒说过的身份,士兵却是一脸狐疑:“真的吗?”又凑近前来,仔细打量着A身上的装扮。“没见过朱家有人穿过这种装备,下车。”他身后的士兵同时间举起了枪对准了A。
眼看身份即将曝光,A下意识的将手摸到了衣服下的手枪,坐在后座的菊芒突然把手中的头颅举到了士兵面前,士兵却未有丝毫慌乱,原来是早就习惯了残肢败体。“少见多怪,你不认识他,还不认识我吗?耽误我交人头,回头我就把你砍了!”菊芒不好气地说道,伸长着脖子咄咄逼人的对着士兵。士兵这才无奈地摆了摆手,示意后面的士兵放行。
进入城里面后,菊芒下车向A鞠了一躬表示感谢:“谢谢尼尔大人,我这就回去了,与朱家所在的柳明湖方向相反,小人住在下水道一般的旧街之中,大人要是不嫌弃,可以随时光临!”说完便进入了人流之中,头颅挂在腰间,人群却不以为意。托菊芒的福,他这番自怨自艾却给A指明了柳明湖的方向。A隐约觉得这个光头刽子手有些诡异,但没有多想,便朝着相反的方向驶去。
街道两旁高耸的楼宇揭示着南洛城曾经的繁荣,被拦腰炸断的楼宇和四处散落的砖块则见证了现在的战乱衰败。废墟之下渗出的血液发黑发稠,一只饥瘦的黑猫正在不停舔舐,它警觉地抬头看着A,双眼如蛇,似乎确认了A不会打扰它,伸出舌头舔了舔脸上的血渍。街上行人不论男女老少,皆是全副武装,面色凝重,装备好些的穿着防弹衣,拿着一把枪,一眼就能看出来是部队军人。大部分人都是自己设计的装备,有的头上顶着个饭锅,有的则把一个铁皮绑在胸前,腰间或背上别着砍刀,菜刀一类。
约莫又行驶了半个小时,没有了楼宇,取而代之的是草木搭起的零散农舍,大片的田野紧随其后映入眼帘,但早已荒芜,上面零散的堆着尸体,正在熊熊燃烧,旁边一棵细长的树也被一同燃烧,火焰升入天空变成漆黑的烟雾。一个衣衫不整女人从一间农舍里面破门而出,随后倒在了地上,黑色长发扎成一个马尾,穿着一条灰色牛仔裤和白色的短袖,但都被撕破。A上前将她扶起,发现女人脸上一块淤血,嘴角也挂着血迹,深邃的绿色眼眸上因为愤怒迸发出一股英气。门里走出来两个中年男人,满脸横肉和油腻,其中一个说道:“你想加入我们吗?”又看了看A手臂上得蓝色袖标,“看在都是兄弟得份上也不是不可以,只是你得是最后一个,等我们两个先过瘾了才得是你,哈哈哈哈哈哈!”旁边另一个男子也跟着笑了起来。
一股无名火顿时从A胸口烧起,直冲大脑,但A还没来得及起身,女人便先掏出A腰间的银枪,乓乓两枪打在了两个男人身上,正中头颅。一切都发生的太快,A还没反应过来,两个大男人便应声倒地。
“谢谢你。”女人一边擦了擦嘴边的血迹,一边将还在冒烟的手枪枪口朝下递还给了A,这才看清了A的脸庞,惊讶的表情瞬间浮现在女人脸上:“你是。。。李维老师?”女子突然抱紧了A,“上帝,终于又见到你了!你怎么在这里?”
“李维?你认识我?”A又惊又喜。
“你不记得了吗?是我,兰迪,你教的我怎么用枪!”兰迪在李维脸上只看到一片茫然,发现自己双手还紧紧抱着他,随即羞赧地松开,四处张望,最终落在了两具尸体上。“来搭把手,先帮我把这两个抬走。”
李维点点头,帮着兰迪把两个尸体抬到田野里。
“你当真什么都不记得了?怎么认识我也不记得了吗?”兰迪仔细搜索着尸体上的口袋,全数揣进了自己兜里,然后示意李维一起抬起扔进火堆里。“毕竟都是十年前的事情了,记不得很正常。兰迪拍了拍手上的灰,插在裙子上,直勾勾盯着李维,眼睛里有些失落。“你的眼睛怎么变成金色的了?”
“不是那种遗忘,是失忆,我不清楚我说明白了,就是从八年的一个晚上开始,我就失去了过去所有的记忆?我是谁?我的家人是谁?我去过哪?我干过什么?统统都记不得,忘得一干二净,似乎我从来就没有存在过一样!”李维用手紧紧抓住兰迪的手臂,就如同抓住救命稻草一般。
兰迪感觉疼痛,甩开了李维的手:“你弄疼我了。”揉了揉手臂,“看起来你经历了重大的变故,去我家坐着说吧。这里太臭了。”兰迪朝着逐渐燃烧的尸体吐了一口唾沫,领着李维朝刚刚的房子走去。
“十年前,我们就是在南洛城的柳明湖附近相遇的,那个时候我刚死了丈夫,漫无目的到处旅游散心。我租了一个房子,而你们也在隔壁。”兰迪点燃了房间里的半个蜡烛,整理起床单,因为刚才的两个流氓,整个房间一团糟。“有一天,就像今天一样,有两个流氓缠上了我,你在一旁掏出手枪让他们滚开。我们就认识了。”
“我们?还有谁和我一起。”李维坐在蜡烛旁边,脸在摇曳的烛光中忽明忽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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