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还安排侦查员沿着浙Gxxxxx现代轿车的线索追查车主信息。
结果高智光已于4月18日失踪。经查飞机航班信息,发现高智光已经乘坐4月18日的飞机回韩国。调取高智光的身份及照片信息后,发现抛尸的两人中有一人与高智光非常相似。
进一步调查后,发现高智光在小商品市场做饰品生意。从租赁公司长期租了一辆车牌号为浙Gxxxxx的现代轿车,但已于4月19日归还。
经汽车租赁公司经办人辨认,抛尸的两人中,有一人与还车人很像。
经多方调查后,查明还车人叫邱国庆,28岁,吉林延边人,是高智光长期雇佣的驾驶员。同时还查到了邱国庆的手机号。
高智光逃到韩国去了,但邱国庆是中国人,不可能逃到国外去。而且4月19日还去租赁公司还车,很可能还在商城或江普一带。
李剑让信息中队通过旅馆系统、暂住人口系统以及出租私房系统全面调查邱国庆。系统显示邱国庆有多条暂住江普县的记录和租房信息。其中,最后一条租房信息中的房址是江普城南的城中村。与他同住的是一26岁的女子,叫张小英,是黑龙江人,两人很可能是恋人关系。
邱国庆到底还在不在江普县?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李剑并没有派人直接去追捕或侦查。而是通过市局技术部门对邱国庆的手机号进行监测。发现邱国庆的手机并未关机,仍在正常使用。信号所处基站基本上都在江普县的城南城中村一带。
李剑即带人直奔邱国庆的租房。邱国庆被抓获后,对自已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侦查员在他的租房内,发现了与绑在受害人手上相同的一个20公斤的亚铃,和一些其他健身器材。
据邱国庆交待,4月16日中午,高智光告诉他,有个韩国女人是他同学,将要从韩国过来找他要钱。他不想还钱,准备杀她。而且这个女人过来的时候,肯定还会带钱来的。到时女人带来的钱可以分一部分给他,邱国庆答应了。
高智光知道商城到处都是监控探头,所以决定在江普县动手。
4月16日下午4时,他们从机场把朴某接到后,由邱国庆开车到事先说好的江普县宏方酒店吃晚饭,并登记开房。到晚上十点钟左右,高智光把朴某骗出宾馆,到路边摊吃夜宵。高邱两人轮翻敬酒将朴某灌醉后,扶她到车后排。邱国庆开车,高智光在后排把朴某掐死。
之后,两人将车停到偏僻地段,商量如何抛尸。他们找了好几个地方,但均不理想。直到凌晨两点多钟,最后决定抛到水库里去。怕尸体浮上来,他们先到邱国庆的租房拿了一个亚铃。仍然是邱国庆开车,高智光在后排把朴某所有衣裤脱光,手脚用塑料扎带绑紧,并绑上亚铃。
当车开到水库边一座桥上时,高智光认为从桥上把尸体扔下去比较好。邱国庆即停车,两人一起抬出尸体,从桥上扔了下去。回来的路上,两人把朴某的衣裤扔在路边,并用打火机点燃。
回到酒店,两人整理朴某的物品时,发现了8000万韩元,高智光分了1000万给邱国庆。第二天上午,他们退了房间,把朴某的其他物品带上,扔到路上的垃圾桶里。
高智光对于头一天晚上抛掉的朴某尸体不放心,让邱国庆开车去抛尸的地方看看,确认一下。当车开到抛尸现场时,两人就傻眼了,晚上黑乎乎的选来选去,刚好选到一监控探头下面抛尸。再往桥下一看,该处的水很浅,稍微仔细一点就能看清水中的尸体。
高智光马上叫邱国庆送他回商城。并告诉他自已要回国去躲避一段时间,等风头过去再回来。
而邱国庆认为没有任何证明尸体身份的东西,即使尸体被发现,也查不到他头上。监控拍下的车反正是以高智光的名义租的,而高智光已逃回韩国,照样查不到他的头上。再说人反正不是他杀的,所以他并没有逃走,选择了继续留在江普县,因为女朋友在江普县打工。
因为高智光是韩国人,受害人朴某也是韩国人,后经两国警方交涉,江普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将所有的证据材料复制一份移交给韩国警方,由他们负责抓捕并处理高智光。
邱国庆虽然没有杀人,但是他在整个案件中起到了帮助作用,是高智光杀人案的共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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