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一早就接到了法院立案材料审核通过的消息,要求邮寄纸质材料。
到行政办公室问了行政大姐,知道了邮寄程序。中国邮政的邮递员每天上午都会来收件,把邮寄材料装进邮政专用的信封里,在小程序上下单,再用马克笔在信封上标注单号、寄件人、收件人这些信息,以防邮递员弄错。
除此之外,所里另有一本寄件本,上面登记着每个从余庆所寄出去的快递,单号、寄件人、收件人、寄件地、收件地、文件类别、快递费等等,都记录得详详细细,大抵是为了年底结算之类的吧。
后来钱穆才逐渐意识到,律师工作中留痕是多么重要,能够有效预防很多职业风险,很多无意之中的记录,在很久之后也会有作大用的时候。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回到办公室,又捡起昨天没看完的案子。一个脚手架租赁合同纠纷,牵扯甚多,案情也颇为复杂。原审以付律师所代理的被告诚峰建设并非本案适格被告为由,均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在原一、二审中,即使局势非常不利,原告富大海仍然只追着我方当事人诚峰建设不放,牵扯的多个可以做共同被告的关键人物都没有被原告拉到诉讼中来,这些都是疑点。
钱穆试图理清里面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还在草稿纸上画了人物关系图。只是,这样也还是没办法搞清事情的真相,这让钱穆非常苦恼。虽然这个案子的概况都写在卷宗里了,但是缺少很多细节,来龙去脉也概括得非常笼统,到动笔写答辩状的时候,钱穆也始终不得其法,有一种雾蒙蒙的感觉,抓不住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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