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仔细翻找了背包里面有的东西,背包里面有一些野外生存的基础工具,几瓶水呵和一些金币(金币和黄金是科恩斯大陆的通用货币)甚至还有一本异世界从入门到大师的魔法知识大全,这些东西除开大全能够保证他的基础生存,但不能提升他的实力,变强还是得自己想办法。

“我现在唯一的优势就是对原著剧情了如指掌,对主角们将来会遇到的人物事件还有机缘都一清二楚,我完全可以在主角们之前将那些机缘占为己有,可是,一我现实力太弱就算知道那些机缘也不一定能把握得住。二就算我获得的那些机缘也不见得能让我变得多么的强大,因为按理来说主角们有那么强的实力很大一部分还是靠他们妖孽般的天赋,而那些机缘大部分也只能属于锦上添花而已。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如果我抢夺了他们的机缘,很可能会造成蝴蝶效应,到时候情况就更加的麻烦了。”

“啧,到底该怎么办呀?”

程轩苦恼的挠挠头,然后看着自己的双手“果然,归根结底还是得靠自己呀”自嘲般的笑了笑,突然他似乎想到了什么

“对呀!靠我自己呀!如果,我的想法没错的话,那个地方应该可以让我仅靠自己的努力就变强。不过这样的话,我貌似也只能让自己的体质和力量得到提升,但在这个几乎人人都会使用魔法的世界,我如果只靠物理攻击的话,貌似也好不到哪儿去。那我一个普通人该怎么获得魔法呀?!”

程轩再次苦恼道“魔法……魔法……魔法”“

哎!我有主意了。我记得这个世界的人想要使用各类魔法,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种就是与生俱来的魔法天赋,这类人天生就会某一类或几类魔法,就比如烈焰魔女这类人,他们天生就拥有极高的火焰魔法天赋。

第二种是大多数生来并没有魔法天赋的人所使用的方法,就是通过长期服用对应属性魔法的怪兽精核并加上后天的魔法学习,从而使自身的精核上出现魔纹从而就能使用魔法(精核是这个世界上所有生物都拥有的一种储存魔力的器官,也是生物的本源所在相当于第二个心脏),缺点就是缺点就是周期长,耗精力。

而第三种则几乎没有人用,因为他的死亡率非常高,几乎就是50%的几率,并且这样得来的魔法也会非常不稳定,很容易造成自己打自己的情况。

那就是直接用身体去承受远超身体承受极限的对应属性的魔法攻击,并将其引导到体内的精核中,是精核直接记录下该属性的魔纹这样就可以直接使用这种魔法了。它的优点就是非常快,只要你命够大,你就能直接学会魔法。

但这种一般没有傻子会去做了,可我不一样,我现在拥有高级治愈体质,只要不是砍头掏心脏这种必死的事情,在体内魔力充足的情况下就能一直不断的修复身体,至于得到魔法后不稳定的问题,那个也好解决,只要你有耐心,加以练习就可以逐渐掌握它,我刚好可以在那个地方将这个问题解决

最后一个问题,我该去哪里找人,用魔法攻击我,但是就在刚刚我也已经想好了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案,我只要去那里就够了。”

程轩站起身拍拍腿

“总而言之,虽然说我这个计划风险很大,但如果成功了的话,我就拥有足够的实力应对以后的问题了。虽然我很怕死,但我更不想窝囊的活着,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那就一定要活出精彩,哪怕有一天死去我也不会后悔!”

说着程轩又拿出手机“我要一杆没有任何属性加成,但锋利好用而且方便携带,永不损坏的长枪,还有一套也是永不损坏能够随我心意自由变化并且能够隐匿身形改变声音的套装。”又是一个传送门,将他想要的东西传送了过来,他拿起长枪,试着挥动了几下,感觉非常趁手。

“以后你就叫混沌吧”他对长枪说道,之后他心念一动,长枪变缩小成一个手环戴在他的手上,接着他又看向地上的一块黑色的立方体,在他用手指触碰的瞬间,黑色立方体瞬间液化,并像毒液一般爬上他的全身,转眼间形成了一套黑色的战衣,戴帽卫衣,宽松长裤,运动鞋最后再加上脸上带着笑容的电子面具,显得十分的神秘和帅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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